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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伪造矿难何以经久不绝 | |
http://www.CRNTT.com 2014-07-08 11:54:33 |
定这样的指标初衷是好的,但执行方式却有问题。 “死亡指标”被层层下压,最后落到了企业头上 执行方式的问题在于,不是想办法从根源上治理矿难,而是使用了简单的“谁出事严惩谁”。“死亡指标”被层层摊派下去,上级要求下级,下级要求企业。 比如山西省就规定一旦某个煤矿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一律吊销其主要负责人的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此外还有停产整顿等各种处罚。 企业为了达标拼命瞒报,“息事宁人”的意愿很强 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山西阳煤集团2013年先后瞒报了4起矿难事故,这些事故导致多名矿工罹难。据说瞒报的原因是“阳煤集团的领导压力很大,被迫采取了非常规的措施”。 连阳煤集团这样的国有大型企业都如此严重的瞒报,可想而知那些私企会如何。事实上,各地安监部门对私企的生产事故处罚下手更狠。所以杀人伪造矿难多发生于私企,根源并不是一些人分析的“私企不规范”,而是私企老板更不敢“给政府添麻烦”。 于是大量的杀人伪造矿难成功骗赔。 根本上,“自上而下”的治理事故模式给了犯罪者可乘之机 制定“死亡指标”的初衷是好的,严厉惩罚责任人也是对的,但结果就是这些努力被舞弊化解了。 早有有识之士指出,成立矿工工会等“自下而上”的方式才是治理矿难的最佳途径,因为“自下而上”是让矿工把命运握在自己手里。而上级包办一切的“自上而下”治理模式,是让矿工把命运交到他人手里。“他人决定我的命运”和“我决定我的命运”,哪种更可靠是显而易见的,前者表面的严格很容易流于形式,被舞弊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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