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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暴恐”不能一味“严打”

http://www.CRNTT.com   2014-06-25 09:26:29  


 
  严打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犯罪分子方面的作用毋庸置疑。在经历了严打之后,大部分犯罪分子都会被抓或者被判,社会治安往往迅速好转。但是严打的诸多方面也为世人所诟病,首先是严打期间出现了大量的“冤假错案”。严打中公安、检察、法院三家常常联合办案,侦查、起诉、审判三种程序合并进行。判处死刑的权限被下放到县区一级的法院,同级的党委领导可以直接决定判处死刑,冤假错案的发生也就不可避免。

  其次是严打过后的几年,在经历了短暂的社会治安稳定之后,往往会迎来下一个犯罪高峰。在传统刑事政策模式下,司法机关总是将查处犯罪案件的数量,特别是大案含量作为工作目标和衡量政绩的标准,而普遍忽视预防犯罪工作。看守所、监狱等监管场所成了大染缸,一些原本恶习不大的轻刑犯、偶犯、初犯、过失犯、未成年犯进去后不但没改好,反而恶习更深,回到社会后又重新犯罪,导致累犯、惯犯、重案犯增多。

  第三是严打往往带有突击性质,忽略了形成犯罪的社会背景。严打本身带有的仍然是一种“群众动员”的“临时运动”。事实上,任何犯罪都离不开滋生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因素。也正是因为如此,过分强调严打来遏制日益增长的犯罪势头,而不去探究滋生犯罪的原因,使得严打带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弊端。

  正是由于严打的这些缺陷,使得近十年大规模的、全国性的严打消失,而专门性的、局部范围的“专项严打”则仍然存在。在新疆全面严打,如果举措不当,单纯以“打击”为目的,则很可能会给未来新疆局势带来更大的挑战。

新疆暴恐犯罪的新特点

  新疆的暴恐犯罪的源头往往来自西部。 基地组织(卡伊达)和新疆的分裂主义、恐怖主义势力相勾结,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他们在境外培训东突分子和追随者,教唆其回国参加“圣战”。同样,基地组织也是中东很多恐怖事件的策源地,甚至是国际恐怖主义传播的最深根源。在境内外“三股势力”的合谋下,以“东伊运”为首的“东突”组织行纪日益猖獗。新疆南部的和田、喀什、阿克苏等地成为被渗透破坏的重点地区。从去年下半年起经济发展状况相对较好、安全态势较为稳定的东疆吐鲁番等地也开始受到“暴恐”活动的波及。

  随着时间推进,新疆暴恐分子还将目标移向疆外地区,一些人口密集的地区和一些有政治象征性意义的地区都成为了他们的袭击地区。昆明恐怖袭击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新疆恐怖袭击事件呈现出地域流动化的趋势。

  梳理近年来新疆暴恐活动的特点可以发现,近几年个体和小群体暴恐活动明显趋多。新疆发生的几乎所有暴恐事件的暴恐团伙,都是在观看暴恐视频、被极端思想洗脑后,纠集在一起实施恐袭,而参与人员几乎都是“80后”、“90后”年轻人,其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95%左右。

  暴恐思想如此容易的在新疆扩散,必然与新疆年轻人所面临的社会现实密不可分。由于新疆尤其是南疆不少维族青年不通汉语,因此找寻工作往往较为困难。在面临剧烈变动的大社会背景下,诸如“岗位都被汉族人抢走了”、“新疆的资源被内地人一车一车拉走了”、“我们的语言和文字就要消失了”等,就成为宗教极端主义者煽动和拉拢这些年轻人的最好说辞。而就业难、出路窄、适应现代化转型期的无力感和挫败感,成了分裂势力煽动他们自愿充当人体炸弹、就地“圣战”等方式制造极端恐怖活动的重要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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