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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现体系内全面崛起的四步走战略

http://www.CRNTT.com   2014-06-08 10:01:06  


 
  二、大国崛起的军事与制度维度

  显然,仅有物质或经济的崛起并非真正的崛起。最典型的例证是,中国在1820年时的GDP仍占到全世界的33%,事实上仍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经济体,但在西方的坚船利炮面前却几乎没有还手之力。这一“悖论”背后的另一事实是,在1800—1900年间,整个西方源于经济增长而来的能源获取量只增长了2.5倍,但其军事力量却增长了10倍。换句话说,大国的经济性崛起必须有相应的保障力量,否则便无法实现可持续的崛起。这种保障力量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强制性和暴力性的军事保障,另一方面则是柔性和网络性的制度保障。军事性崛起一方面是大国全面崛起的标志,另一方面也和制度性崛起一道成为大国崛起可持续性的保障。

  回顾大国崛起的历史,不管最终崛起是成功还是失败,崛起的大国往往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无论和平时期还是战争时期,军事实力都是衡量大国实力的重要尺度。强大的军事能力成为16世纪的西班牙哈布斯堡帝国崛起的重要支柱,其陆军超过陆上强国法国,海军超过海上强国英国:训练有素的西班牙步兵团成为欧洲战场上战斗力最强的作战队伍,而由装有火炮大型战舰组成的庞大“无敌舰队”则雄霸海上。类似地,17世纪崛起的荷兰拥也有庞大舰队的海军,确保了其“海上马车夫”的地位。例如,荷兰在1644年就拥有1000余艘战舰以保护商业,舰船总数几乎超过英、法两国海军总和的一倍。路易十四时期法国的崛起也建立在其强大的军事力量基础上,其军队人数在1710年时达到35万人,雄踞欧洲榜首。拿破仑战争期间,法国更是缔造了一支令人生畏的强大军队,近乎征服了整个欧洲大陆。英国则依托其有利的地理位置和强大的海军舰队,先后击败西班牙、荷兰和法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海上强国,并据此建立了史无前例的“日不落帝国”。美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真正实现全面崛起的。当时其军事能力也已跃居世界第一,军队规模达到1250万人,其中750万驻扎在海外。美国这一军事优势一直保持到今天,这也成为绝大多数怀疑“美国正在衰落”的观察家、学者和政客的最重要论据。

  的确,如同雅典人在与弥罗斯人的辩论中所指出的,大家“都知道正义的标准是以同等的强迫力量为基础的;同时也知道,强者能够做他们有权力做的一切,弱者只能接受他们必须接受的一切”。而约瑟夫•奈的研究也表明,大国崛起的主要力量源泉可能因历史时期的不同而不同,但军事实力却是其中少有的常量之一。但需要指出的是,军事性崛起并不必然为经济性崛起提供有效保障,德国崛起过程中就反覆出现这一悖论。德国自1871年实现统一后便被视作真实或潜在的威胁,其对待军事能力或军事性崛起的态度也几经变化,并导致了重大地不同的战略后果。在俾斯麦时期,如前所述,德国关注的主要不是军事性崛起,相反通过建构一种制度性框架使自身的崛起不被人严重反对。但在俾斯麦离职后,德皇威廉二世推出扩张性的“世界政策”挑战英国的海上霸权,迅速引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而希特勒时期的德国甚至希望将“世界政策”“扩大一千倍”,其结果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而在二战后,德国奉行和平政策并致力于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今天德国已经成为欧洲和平与发展的主要支柱,特别是在当前仍持续的全球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之中。由此可见,军事性崛起是否对大国经济性崛起产生积极的保障作用,还需取决于如表1所示的日益多元化的大国力量源泉,特别是软实力或更为宏观的道德要素。紧随大国经济性崛起后的军事性崛起,如果没有其他要素的有效支撑的话,极易引发国际社会特别是既存体系主导国或霸权国家的危机感,并可能导致权势转移理论所论述的霸权战争。的确,大国崛起的历史经验表明,大国崛起往往导致“大国政治的悲剧”,如西班牙的崛起导致的是与葡萄牙争霸的意大利战争和印度洋战争,荷兰的崛起则引发与西班牙的战争,而英国崛起和英国治下的霸权时期则有西班牙继承战争、法荷战争、法国革命战争和拿破仑战争,而人类记忆最为深刻的或许是德国崛起与两次世界大战的直接关联。

  当然,还显示出大国崛起的力量源泉中另一个日益重要的要素,即制度保障。与经济性和军事性崛起相比,制度性崛起并非大国崛起阶段的必然要求。大国崛起的历史经验往往显示,制度性崛起总体上晚于经济性和军事性崛起,它很大程度上是后二者的后果之一。当然,制度性崛起也可反过来贡献于经济性和军事性崛起。或者说,制度性崛起也可用于维持大国的经济和军事性崛起,成为大国实现和维持崛起的可持续性的必要保障。

  回顾大国崛起的历史,大凡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机制以保证自身可持续性崛起的大国,都在较长时间内维持了其大国地位甚至霸权地位;反之,则往往是昙花一现。例如,英国在崛起之后建立起了一系列有关自由贸易的规则体系,尽管尚未形成非常正式的制度,但仍为英国霸权的延续贡献了重大力量。而美国在这一方面的努力则更为明显:美国不仅在全球层次上建立了以联合国和布雷顿森林体系为核心的国际机制网络,还在跨国层次上建立起分别以欧洲和东亚为核心的同盟体系,更在国内建立起以公共智库、情报机构和政策顾问制度,使得其崛起有了相当完整的制度保障。换句话说,美国霸权的制度性保障不仅体现在国际层次上的制度霸权和联盟中心地位,还体现在其国内的霸权延续保障机制上。还应指出的是,美国的制度网络还处于不断地更新之中,这一方面包括因应国际体系的演变而来的对各种机制体制的改革和调整,另一方面也包括对机制体制的创新性发展,如通过国内公民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引领甚或主导全球性的公民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联盟,通过大型跨国公司建立美国霸权的经济、技术乃至信息(情报)的保障机制,还通过掌握因特网而建立完善的全球信息和情报收集制度。相比之下,没有建立任何正式或非正式制度的拿破仑法国、希特勒德国和二战前的日本等事实上都追求通过以战养战的方式延续帝国霸权,[25]或者试图用过时的殖民主义制度来维持霸权,其失败也因此是注定的。需要指出的是,与军事性崛起密切相关的联盟机制的建设,其作用如同军事性崛起一样是两面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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