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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偶错位”背后的中国现实

http://www.CRNTT.com   2013-12-20 12:15:27  


 
婚恋意识形态化

  百合网是一家自称以都市白领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商业机构,提供“心灵匹配,成就幸福婚姻”婚恋服务模式。调查所采用的互联网数据也主要来源于这家网站。很明显,调查以城市、年轻、单身、中产阶级、异性恋人群的恋爱和婚姻观念为主要研究对象(调查发起人王治国表示:调查对象年龄覆盖19-61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0.77岁,其中25-34岁的占48.2%)。从媒体披露的信息看,这份有关“中国人”的报告,并不涉及中老年、离异、异性恋以外性取向和另类家庭形式等相对边缘群体的状况。报告更明显的局限在于,所谓“婚恋状况”调查,更多描绘的是受访者的观念,也就是他/她们心目中对配偶和伴侣关系的“理想型”。而在现实中,个人的婚恋选择牵扯到许多复杂的附带因素,有时甚至并不主要由“观念”决定。

  但就报告所针对婚恋市场上的“主流人群”而言,调查结果仍反映了社会转型期婚姻、家庭、恋爱、择偶等中国当代“婚恋意识形态”所呈现的一些问题和变化,值得关注和分析。应当指出的是,由此引发的反思,不仅是就调查结果而言,也应当针对这份调查本身所持的种种爱情假设和性别迷思做一番辨析。

  在有关此份报告的解读中,主要的聚焦点有两个。一是所谓单身男女的“择偶错位”,二是80后年轻人观念上日渐“回归传统”。

“剩女”问题背后的畸形问题

  所谓“择偶错位”,是指单身男女在择偶过程中的期望目标同现实状况之间存在差距。有意见认为,这是单身男女婚恋择偶中的主要障碍。比如,调查显示有59.9%的男性和62.4%的女性都认为女性最佳的结婚年龄在25-27岁,但约三成男性希望找20-24岁的女性。同时,仍有约两成女性认为自己的“黄金年龄”在28-30岁。而事实上,对于这些超过27岁的所谓“剩女”,只有不到8%的男性选择其为理想的结婚对象。

  换言之,92%的男性集体判决的结果是,判断何为“剩女”的标准是年龄,具体来说,27岁这个年龄线。与此相对,超过70%的女性认为,男性应有房才能结婚,而只有48.2%的男性认为自己需要有房才能结婚。近22个百分点的差异标识出了“剩男”的标准,即男方的经济实力。新华社记者援引社会学家李银河的观点,认为“女性普遍存在弱者心理,觉得男方购房理所应当,这是典型的封建观念,与现代社会所倡导的女性独立的精神不符”。

  应当承认,传统上“男强女弱”的性别角色区分依然是支撑男女(或剩男剩女)择偶意向的强势观念。但我不太认同李银河教授的地方在于,所谓现代社会中女性的独立精神,应当以男女平等的一系列制度性保障作为配套,而不应看成孤立的个人选择。这种制度保障不仅要体现于法律条文中,也要体现在职场升迁、薪酬福利,以及女性观点在决策层面能发挥决定性作用这些日常实践中。调查发起者认为,报告反映出当下婚事中不少女性将婚姻视为一种社会保障,好像女性是婚恋市场上一个特别“势利”的性别,却忽略了性别平等之路尚崎岖、健全社会保障之梦尚遥远的中国现实。

  与此相对照,在性别平等程度高、福利制度较好的地方,以挪威为例,在30-35岁年龄段,未婚女性比已婚女性的数量大得多。其原因一方面是婚姻观念发生变化,相爱男女不一定进入婚姻,另一方面,普遍福利的实施使得单身女性有能力应付一切,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学习和职业发展,也就不存在所谓27岁就成“剩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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