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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改革要有“干货” | |
http://www.CRNTT.com 2013-10-31 09:59:05 |
北京商报发表评论员韩哲文章表示,简言之,改之前是政府怎么舒服怎么来;改之后是企业怎么舒服怎么来。这样的改革是真正的改革,是在调整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前者对后者的简政放权。 文章称,当然,在为企业“减负”的同时,也必然会出现“皮包公司”这样的负面现象。任何事物都是如此,在打开窗户的同时,苍蝇蚊子飞进来是免不了的。显然,如果为了阻挡住苍蝇蚊子而关上窗户,是得不偿失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为了预防“皮包公司”的出现而对于公司注册资本予以种种条件的限制,固然是防住了“皮包公司”,但与此同时也滋生了专门为了“帮助”企业验资而存在的借贷拆借公司,一旦企业验资成功,借给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就闪退,这样的灰色业态和灰色企业也是一种负面现象。可见,并不是说严加管制,多多限制,就能够避免负面现象的产生。对于各种各样的负面现象,最终还是要依靠放开管制和法治规范来解决。 文章分析,对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可以产生两个正向的激励:一是企业的起步和运营成本大大降低,不用再应付相关行政部门繁琐的审核,有利于轻装上阵,使得没有多少钱但有很多创意的人创业。在中国,创新和创业的不足,始终是我们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短板,从制度上为创新和创业保驾护航,本身就是创新的一种,即制度创新。有时候,制度创新并不只是意味着做加法,设计出精巧的制衡和监督机制,也可以是做减法,卸去对于企业和个人权利上的限制,从而释放企业和个人的活力;二是减少了政府和企业的接触点,也就减少了这其中的寻租机会,甚至腐败机会。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如果政府是强势的,那么相关的监管部门寻起租来也是非常容易的。而这寻租成本,反过来又成为压在企业身上的一副重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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