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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要摆脱土地制度掣肘 | |
http://www.CRNTT.com 2013-04-24 08:21:31 |
文章分析,虽然拥有的是有限产权,但土地显然还是农民以及数以亿计的进城农民工最大的牵挂,并因此形成了对城镇化的掣肘。具体来说,现行土地制度对城镇化的牵制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大大减弱了农民进城的“推力”。随着土地稀缺程度的加深和土地价值的上升,农村户口开始变得具有越来越大的“含金量”。其结果,城镇化最大的难题,已经不是农民“能不能”进城的问题,而是他们“愿不愿意”进城成为城里人的问题。 目前,中国城镇化的主要阵地在中小城市特别是县一级城市。据统计,中国共有县级单位2800多个,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以上。可以说,县级地区是中国推进城镇化的重点板块。可是,在这些地方,户口价值几乎为零,农民虽然在县城买房居住,但绝大多数人却并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据一项调查,84%的农民工希望进城定居后能保留承包地,67%的农民工希望能保留宅基地。 更让人吃惊的是,新生代农民工比他们的父辈对土地的要求还更强烈,调查发现,无论哪个年龄组的农民工,如果进城定居,多数还是希望保留承包地,极少愿意放弃承包地,其中16-25岁希望保留承包地的比重达到89.6%,26-30岁希望保留承包地的比重达到90.3%。这不能不让人对未来中国城镇化的动力是否充足充满疑虑。 此外,对于许多农民而言,土地收入尽管已经不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在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却是他们最后的“保障线”。一旦城市经济出现波动,他们就能够退回农村,做到“有进有退”。特别是最近一些年来,由于惠农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强,中国许多地方都出现了“逆城镇化”的趋势,大量的农民工放弃进城打工而回家务农,这也是造成近十年来开始出现的企业“用工荒”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现行的土地制度还会降低城镇化的质量,剥夺了农民应有的土地增值收益,激发了社会矛盾。由于现行的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民对自己使用的土地缺乏有效的话语权和定价权,在土地被征用时无法获得应有的土地转让收益,致使大量的土地溢价流入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的腰包。 据研究人员估计,通过高额的土地差价,农民至少损失了30万亿的土地收益。还有学者经过测算后得出的结果显示,如果农民能够在土地交易中具有决定权的话,那么他们的人均真实收入将至少增加30%。在城镇化的过程中,由于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尖锐。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3年《社会蓝皮书》就曾指出,近年来,每年因各种社会矛盾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多达数万起甚至十余万起,其中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一半左右。 不仅如此,现行的土地制度还成了中国农村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集中化的障碍。中国农村劳动生产率虽有所提高,但和发达国家相比仍差距甚远。比如美国大约有3亿人口,但仅有400万左右的农民,平均每个农民的供养人口超过75人。相比之下,中国有13.4亿人口,专门从事农业的人口却有3亿多,平均每个农民仅供养不到5个人。以此推算,中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仅为美国的1/15。 造成中国农村劳动生产率较低的原因有很多,但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分散化的土地经营模式无疑是最关键的因素。即使这些年来土地流转的规模不断扩大,但鉴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全和执行成本较高,中国农业的规模经营水平依然比较低下。 有的人担心,如果允许农民对土地拥有所有权后,中国就会出现大规模的土地兼并现象,许多失去土地的农民就会流离失所,进而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其实,这种思维模式是陈旧的前工业化时代的产物,已经基本上不合时宜。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双轮驱动的现代化历史进程中,日益壮大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具有巨大的吸纳能力,而不断扩张的城镇规模又成为农民转变为市民的有效容纳器。这一点已经为绝大多数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所证明。因此,只要政策得当,允许农民将土地推向市场化,就不但能够实现农民更高的土地收益,还能够有力地推动城镇化的进程,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目前“半拉子”城镇化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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