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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尚武”俄罗斯 中国须更强硬 | |
http://www.CRNTT.com 2012-07-26 10:12:50 |
但即使是中方越界在先,俄方边防兵动辄使用重型武器的做法都是整个事件造成更大损失和负面影响的最主要因素。无论中国渔民触犯了何种法律,俄方都尽可以照章办事。无论关押还是罚款,依法处理即可。但使用重型武器的后果便是事件的升级,直接导致中国渔民坠海失踪。此次事件中,中国渔船越界捕鱼,最后20多吨捕来的鱿鱼被俄方悉数没收。但中国那名坠海的同胞至今杳无音讯,难道为了20多吨鱿鱼他们应该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俄方舰艇对付不了两艘渔船,以至于需要动用大炮? 如果说中国渔民触犯了法律,那么俄边防兵则简直是蔑视生命。从整个事件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来看,俄方理应负更大的责任。 国人的印象中,俄罗斯人极具尚武精神,在领土问题上从不退让,涉及主权问题时极为强硬。但实际上,即便如此强硬的俄罗斯人也并非不懂得变通和审时度势。 1983年,苏联空军在没有核实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贸然发射导弹将误入苏联领空的大韩航空客机击落。269条人命葬送于苏联人之手。 一时间国际压力巨大。莫斯科不得已发出了密令:以后如再出现非法入境的飞机,必须仔细核实身份,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责任人将被严惩。 正是在这条密令的作用下,4年后发生了那起德国少年鲁斯特驾驶轻型飞机穿越苏联最密集的防空炮火群直抵莫斯科红场的事件。当时苏联防空兵就是忌惮那条密令而不敢轻易开火。 显然,压力达到一定程度,俄罗斯人懂得收敛。"责任人将被严惩"这条可以有效的改变俄罗斯人在边防问题上的行事方式。 具体到远东的海面上,俄罗斯人也并非没有调整过自己的行为方式,尽管力度不大。 2009年,中国"新星号"事件之后,俄边防兵又接连因同样的粗暴执法而伤害了日本和乌克兰的渔民。一时间国际压力也十分之大。不得已之下,普京签署命令修改了边防武器使用条例。对使用武器的各种情况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规定。比如,在俄领海或专属经济区内发现非法进入的外国船只必须首先发射信号弹予以警告,并通知对方马上停船;必须保证信号弹能够被对方清楚的看到,停船命令也必须被清楚的听到;如对方拒绝停船则可以开枪,但首先要鸣枪示警,而不是直接向目标射击,并且开枪前必须高喊:"站住!我要开枪了!";警告射击也必须保证能够被对方所看到或听到,并且不能给目标船只造成损失和伤害;如果对方仍不停船,那么则可以向对方射击。最后还特意规定,鸣枪示警时不可以连射,而是要单发射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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