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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门不清净源于衙门争利

http://www.CRNTT.com   2012-01-09 11:19:52  


门票分成,旅游经济影响下,佛教界只能眼看着滚滚红尘涌进山门
  中评社北京1月9日讯/近期有媒体曝光昆明岩泉寺被老板承包,假和尚为游客解签占卜,寺庙沦为旅游景区内的赚钱机器。在有关佛门净地日益世俗化、商业化的各种争论中,僧众信仰与政府市场之间的界限模糊,是导致宗教资源的公益性质逐渐产业化的重要原因。

  ■ 要拜佛先要交门票

  大陆寺庙门票收费是“规定动作”,四川宝光寺除夕头柱香能拍卖出近百万天价

  约占总人口比例18%的中国佛教信众正在为获得信仰的资格支付过高的代价,有时仅仅是为了近距离面对佛像上一柱香。国民党副主席蒋孝严在去年的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指出,大陆景点观光费用非常高,如所有的寺庙都收费,普陀山每个景点门票都在40元以上,而台湾没有一个寺庙要收费。寺庙收门票仅仅是常规动作,由此延伸开的新年头柱香和撞钟权带来的回报更为丰厚。2010年杭州灵隐寺售出6000张头香门票,每张标价200元。2007年春节四川成都宝光寺的除夕头炷香拍卖出99万元的天价。

  寺庙收费从文革后的“自办自养”到如今充实地方财政,少林寺1994年之后门票收费与地方政府“三七开”

  文革十年浩劫之后,中国幸存的残破寺院需要大量的资金恢复重建,寺院僧众也需要基本的生活保障。1982年中央颁布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提出重要原则:宗教组织要“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实行“自办自养”。此后的20年,寺庙门票收入成为寺庙维系生存的主要来源。不过,如今的寺庙门票收费早已超过了自给自足的标准,成为创造旅游业GDP和充实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少林寺方丈释永信接受采访称,1994年,当地政府成立了门票管理所,少林寺要和管理所沟通共同卖门票,大体上佛门收入占30%,管理部门占70%。

  ■ 多头监管生出圈钱共生体

  出资人承包寺庙开发旅游,假和尚上班“礼”佛,下班还俗,海南“烧香求神拜佛”产业链每年营业额过亿元

  政府部门通过旅游景区与寺庙发生利益纠葛的另一极端现象是寺庙承包。换句话说,有条件,就用现有的寺庙开发旅游,没条件的,创造新寺庙也要开发旅游。中国新闻周刊日前就披露的昆明市宜良县岩泉寺就是典型的寺庙承包乱象。这类承包一般是出资人与寺庙管理者——政府职能部门或村委会——签订合同后,前者拥有规定期限内的寺庙管理经营权,向后者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再通过香火等收入赚取利润。此前央视曾报道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京万寿寺将大雄宝殿和长生殿“再利用”,与旅行社,导游和风水先生在殿中以烧香祈福等方式诱导游客捐香火钱。海南的“烧香求神拜佛”业已经成为一年有一个多亿“营业额”的成熟“产业”。

  重庆华岩寺方丈道坚法师曾在博客上总结了公司办寺院骗取钱财的几种方式,跟旅游团签订合同吸引大量游客赚取门票费;出租寺庙周边卖香、食品、拍照等服务业经营权;假冒活佛大事给信众看相算命,再让其出钱消灾;推销各种“开光法物”……这项“生意”的利润如此巨大,以至于一些人以和尚、尼姑或道人之名,签招聘合同,每月领工资,上班“礼”佛,下班还俗,收入堪比白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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