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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药家鑫死,下一个“药家鑫”会活吗? | |
http://www.CRNTT.com 2011-06-08 09:39:47 |
“狼性意识”应与药家鑫同上断头台 2011-06-07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逸川夫 6月7日,药家鑫已在西安被执行死刑。5月20日陕西省高院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法核准。最高法复核后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最高法经复核认为,2010年10月20日,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据6月7日新华社电) 最高法死刑复核时颇为罕见地使用“极其卑劣”的词语来表达观点,的确已足见药家鑫案所产生的影响力何其深远。药家金夺命张妙,杀人偿命,而今赴上断头台的结局可谓早就注定,这也是彰显法律的本义与正义。因为,药家鑫的主观恶性极大,社会负面影响极坏。从根子上说,这种人伦道德的底线的弃守,动摇与疑惑,就是国人的基本操守的放弃。药家金的提刀走向伤者的行为,已经清晰地表明,药家鑫的主观恶性完全脱离人性之善,直奔兽性之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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