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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被害张妙为何只赔偿4.5万元

http://www.CRNTT.com   2011-04-25 08:56:44  


 
各方说法

药家鑫律师:应保障药家鑫辩护权

  一审结果出来之后,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路刚在微博上与网友进行交流。他表示,自己会为药家鑫辩护是在履行律师的职责,“就像医生不能拒绝病人,辩护律师也不能拒绝被告人。”

  路刚表示,被告人(药家鑫)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会有公正的判决。但是,被告人在法院依法判决以前,其只是涉嫌犯罪,其是否罪大恶极,应当由判决来进行认定。为了保证公正的判决,法律赋予了被告人辩护权。(自己作为)辩护人应当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从轻的辩护意见。

  路刚表示,“我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并不是就肯定被告人的行为,对此行为我也气愤、遗憾;对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家属也极其同情。但问题是不管被告人犯什么样的罪,他的辩护权应当得到保障。”

网友声音:药家鑫应该获死刑

  药家鑫一审结果出来后,各论坛网站反响强烈,截至昨日19时13分,微博共有571249条微博参与药家鑫一案的讨论。大部分网友支持判决结果。当然,有的网友认为,死刑伤害的是两个家庭。

  有网友表示,药家鑫确实应该判死刑。不过,他卑劣和凶残的人格,把自己21岁才开始的美好生命断送了,世界上多了两个伤透心的母亲和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

  不过也有网友坚持认为,应该给药家鑫一个机会。

  也有网友称,目前很多国家废除死刑,其主要原因就是给罪犯留条命,可以来赔偿受害者家属!这对受害者家属来说,比处死罪犯而快意一时有价值多了!可以说,处死一个杀人犯,没有人会由此得到好处,包括受害者家属和整个社会。建立犯罪分子终身强制性赔偿机制,才是对受害者家属真正负责。

药家鑫母校:坚决拥护法院判决

  22日,西安音乐学院在其学校网站上发表名为《我院师生坚决拥护法院对药家鑫案的公正判决》的文章。

  文章称,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作出公开宣判,判处故意杀人犯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院师生员工坚决拥护和尊重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作出的公正判决。”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西安音乐学院宣传部,但截至昨日21时30分,宣传部的电话一直都未接通。

  此后,记者电话采访了西安音乐学院的丁姓同学。他说,“大家表现得一直很淡定,没有太大情绪”。

  丁姓同学说,药家鑫出了这样的事,作为校友自己很难受,因为药家鑫在学校表现一直不错,“但是法律是公正的,他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文/本报记者乔林 实习生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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