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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闯关”莫走回头路

http://www.CRNTT.com   2010-12-03 09:03:46  


  中评社北京12月3日讯/10月份CPI冲至4.4%的年内新高以及农产品价格快速上涨,使得物价问题一举成为中国当前经济社会的头等大事。继11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确保市场供应、完善补贴制度的四项对策和19日发布 《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提出16项确保价格稳定的举措之后,11月29日国务院又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对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新闻晨报发表经济学博士马光远文章称,这意味着,遏制物价快速上涨,稳定价格预期,确保人民生活的战役在年内已经打响。纵观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一系列举措,包括确保市场供应,对低收入阶层进行物价补贴,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等等,在短期内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前期暴涨的一些农产品如棉花、玉米等价格迅速回落,价格的恐慌性上涨已经初步得到了遏制,这和政策的针对性乃至重视程度不无关系。

  比如,考察一下农产品的整个流通环节就会发现,目前蔬菜等农产品价格的快速上涨,和供需基本没有多大关系,除了游资的炒作之外,更重要的是整个流通环节的成本太高。从农产品的价格构成来看,价格的70%左右产生在流通环节,因此,要稳定目前的农产品价格,除了继续监控游资的炒作之外,更主要的应该在降低流通成本、减少流通费用上下功夫。对此,国务院已有针对性地作出了各项相应的要求,各地也纷纷采取措施予以响应。

  文章指出,也应当看到,迫于物价上涨的压力,本次物价调控,依旧偏重于短期的、临时的行政性举措,特别是,针对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更是引起了较大的争议。而针对所谓的“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的加重惩罚措施,则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计划经济的回归,短期内可能有效,但考虑到物价上涨的推力和流动性过剩的现实,短期的下调并不能避免未来价格的报复性反弹,而一味地依赖行政性举措,不仅有悖价格的市场化原则的大方向,而且不利于引导明确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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