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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厕摔死算不算因公牺牲

http://www.CRNTT.com   2010-08-18 10:22:49  


 
  ※法与理冲突,都怪谬赏主义

  “公仆”的谬赏主义逻辑

  在80年代或之前,我们把原本商业上的交换关系理解为带有道德伦理含义的服务关系。在我们身边经常能看到将干好本职工作叫“奉献”,碌碌无为叫“敬业”,公务员叫“公仆”。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为此可以专门写一本书,本专题只能简化的谈谈。原因之一是那时候只有公没有私,既然如此,那么你所做的一切当然都是为公共利益服务了。所以你的工作天然就是有道德的,当然,有道德的程度是不同的,这个待会再说。总之,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把这种错位叫做谬赏主义了。

  谬赏的分化与延续

  80年代之后,公和私开始分开,私的部分以利益关系代替了原来的道德关系,因而工作不再是奉献,而是糊口的营生;而公的部分依然延续了之前的谬赏主义。比如私企员工累死也叫过劳,而体制内强度要小很多的工作都可能评为劳模,其所遵循的逻辑仍然是私企的工作是为自己的利益,体制内的工作是奉献。按照这样的逻辑,私企员工叫工伤赔偿,公务员叫抚恤优待;热死在工地的工人叫死亡,摔死在厕所的公务员叫牺牲就不奇怪了。

  ※谬赏主义何以延续

  首先是因为荣誉腐败

  前面说过,公务员“因公牺牲”是公私分开后,谬赏主义在“公”这部分的延续。然而这个延续并非完全是惯性。事实上,当初没分开时,谬赏的程度也不同,越接近权力的人群,得到的谬赏越多。这就好比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造成金钱腐败一样,不受制约的权力也必然会造成荣誉腐败。从这个角度看,谬赏主义的延续,不仅是惯性,也是权力的刻意为之,是册封荣誉这项权力的滥用。

  也有别的原因

  越接近权力的人群得到谬赏越多的另一个原因是:“先进阶级”理论。这个理论是俄罗斯传过来的,就是说民众分为“先进少数”和“落后多数”,前者应该领导和改造后者。于是,越有权的自然也就是越先进的,道德荣誉自然也越多。如果“落后多数”中有道德出类拔萃的,那一定也是向先进团体努力接近的结果,所以要改变身份,提拔到先进团体来。比如汶川大地震后,抗震救灾英模事迹报告团成员共有36位,其构成为:主持人:1人;军警:17人;官员:6人;医护:3人(其中1人同时为军人);教师:5人;路政:3人;学生:1人。除此之外,体制外仅有的一位农民志愿者,也是做为“农民兄弟”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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