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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认同乃最终统一充分条件

http://www.CRNTT.com   2010-04-03 00:11:48  


 
  以社会建构主义重塑两岸认同:和平发展与迈向终极目标的必要作为

  社会建构主义基本上并不否认现实主义以“国家中心论”为依据的核心观点,但是并不同意国际社会必然会成为现实主义者所描绘的“弱肉强食”的世只。社会建构主义认为每个国家在行为时,都是基于它的“理念”(Idea)。“理念”决定了国家的行为。国际关系中“理念”思维的形成,包括相互理解、共同知识、价值与规范。经由相互的交往,而形成了“互为主体”(Intersubjectivity),并据此形成了国际间的互动关系。因此,国家间并不必然先天即存在着冲突、合作或共存的关系,完全取决于彼此如何认定对方。

  用通俗的话说,“你把对方当成朋友,两人就可能形成朋友关系;把对方当成敌人,就可能形成敌人关系”。换言之,社会建构主义者认为,无论是合作与冲突,都不是无政府状态国际社会的必然结果,它们取决于国际社会成员如何建构它们彼此间的关系。

  社会建构主义认为,新现实主义所主张的“霸权”、“平衡”、“均势”,以及新自由主义所主张的“交往”、“机制”,固然有助于国际和平的实现,但是这两个主义主张的共同缺点在于,它们所形成的国际结构对于国家的制约只是暂时且强迫性的。

  社会建构主义者温特(Alexander Wendt)认为,虽然国际体系都是无政府状态,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间的体系都是一致。温特提出了三种不同类型的体系:第一种是将其他成员当作“敌人”的“霍布斯国际体系”(Hobbesian International System);第二种是将其他成员视为“对手”的“洛克式国际体系”(Lockean International System);第三种是将其他成员视为“朋友”的“康得式国际体系”(Kantian International System)。例如,冷战时的美苏可以算是“霍布斯式体系”,美国与日本可以视为“洛克式体系”,美国与欧盟间可以归纳为“康得式体系”。

  我们可以将温特的体系再扩充一个共同体关系的“莫内式的体系”,用它来诠释目前欧盟各成员国间所形成的体系。至于两岸关系,我们可以更进一步让它成为一个“整个中国”为框架的“内部体系”。如果说,“莫内式的体系”中各成员是“亲戚”关系,那么两岸则是同一个家庭内的“兄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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