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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结构调整不仅是中央政府的事

http://www.CRNTT.com   2010-03-06 09:38:24  


 
  文章认为,今天我们再来谈调整收入分配结构,颇有“补课”的味道,但绝对为时不晚。要想让大多数人收入改善,须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协同入手:

  一方面,中央政府应积极推动收入分配向居民倾斜的制度变迁。国民收入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两个渠道,以往人们关注较多的是如何对后者进行改进,包括加大转移支付、构建社会保障安全网等。这些诚然重要,但若是初次分配就不合理,二次分配的公正性也就无从谈起。

  1978年以来,以1996年为分界线,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大体可划分为向居民倾斜(1978-1995年)和向政府、企业倾斜(1996年至今)两个阶段。初次分配过程中:政府收入所占比重经历了一个先降后升的过程;企业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而居民收入这一块却几乎一直在下降。只有做到“官不与民争利”、资本所得和劳动所得获得双赢,居民收入比重才有再次上升的可能。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水平增幅与经济增长挂钩,同时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中国,居民初次分配收入主要由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总额和财产净收入构成,其中劳动者报酬占80%以上。地方经济发展对官员晋升形成了正向激励,各地官员为追求GDP增速和招商引资规模展开了激烈的“锦标赛”,这不仅直接催生地方保护主义、重复建设等诸多弊病,更使夹在工人和企业之间的地方政府容易失去客观中立性,忽视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全倒向企业一方。要改变这种不正常局面,要求中央政府在考察地方官员绩效时,应将居民收入增长、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进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一份报告曾披露,1993年到2004年长达12年时间里,珠三角地区月工资水平只提高了区区68元,若扣除消费物价增长因素,实际上等于是负增长。更有甚者,当时珠三角许多城市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甚至大大低于山西、江西等经济落后省份的标准。

  几年后的今天,上述黑色幽默现象或许早已不复存在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经历全球金融危机后,沿海地区的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正大力向中西部转移,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不必再抛妻离子,就可以在家门口的工业区拿到跟过去在沿海工厂一样的收入,真正实现了“离土不离乡”。面对民工荒的事实,沿海地区政府和企业只能提供更有诱惑力的工资和更便利的医保和社保服务,才能吸引到人手。而要在更高的工资水平上继续与中西部地区PK低附加值的贴牌产品,显然是没有出路的,除非向产业链中高端转移。  

  这或许也正说明了,为什么2010年是中国的“结构调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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