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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权力劫持卡拉OK版权费

http://www.CRNTT.com   2010-01-27 11:50:21  


音集协3年收卡拉OK版权费1.7亿,一半被消耗
  中评社北京1月27日讯/媒体报导,音集协召开了第二次会员大会,备受关注的《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获得大会通过。音集协3年收取卡拉OK版权费1.7亿元。分配方案为:23%为音集协管理费用,27%归收费单位(天合公司),剩下50%在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歌曲的点唱率、点唱次数、唱片公司拥有的版权数额等,为分配依据。《时代商报》今天刊登评论员王传涛的文章,认为音集协的角色以从“神圣维权”转向“垄断牟利”;中青冰点评论亦登载曹林的评论文章,表示“与其说卡拉OK版权费版署‘被消费’,不如说是被权力劫持”。文章内容如下:

  ★音集协从神圣维权转向垄断牟利
  
  三年前,音集协很神圣、很高调,其成立意义大体不逊于消协之类的维权组织;三年之后,音集协很垄断、很暴利,很垄断源于全国“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很暴利源于他们将代收的“版权费”转化成了自家的“运营费”。在过去的2009年中,音集协还一度被人担心会不会成为第二个“牙防组”。

  音集协有了公开的分配方案,担心其成为第二个“牙防组”,也显然有些杞人忧天了。可是,公众又开始质疑,音集协和天合公司拿一半以上的利润这个标准就合理吗?虽然音集协为众娱乐唱片公司以及明星们进行了维权,可这种维权是不能用“收管理费”的形式来收取的。进一步说,音集协能不能像消协一样成为一个纯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呢?

  天空当然不会白白掉下比萨饼,起码人家得要些蔬菜面粉之类的基本原料。更何况,天合公司在地方上收费时,又多次遇到过类似于“暴力抗法”的情况。在网上,笔者读到过许多这样的帖子,内容大体是:“进入天合公司之后,他们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江湖”。众多KTV老板不只是叫嚣“收我的钱没门”,而是:“你收不到我的钱,告我都没处告”、“再来就让你横着出去”。所以,笔者完全能够体会到音集协1.7亿元资金背后,是相关工作人员的辛酸与苦涩。音集协不是执法部门,却能完成如此沉重的任务,其功劳自然无法抹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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