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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落实——评中国首份人权行动计划

http://www.CRNTT.com   2009-04-15 10:00:32  


中国人权状况在过去几年得到明显改善。
  中评社北京4月15日讯/新加坡《联合早报》今天登载韩方明文章“人权计划关键在落实——评中国首份人权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4月13日,中国政府发布了2万2000多字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内容涵盖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人权教育和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以及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等,明确了未来两年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 

历尽劫波 重新出发 

  抚今追昔,回看中国近代以来的人权状况,的确经历了一个艰难的历程。早在上世纪40年代,中共武装控制的根据地就制定了一系列人权约法,如1940年的《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1942年的《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等。建国之后,各项事业都在进行,人权保障也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推进。1954年,中国第一部宪法实施,对公民的基本人权给予法律保障。可惜,十年“文革”导致人权状况遭到严重破坏。 

  进入21世纪后,有一件事情让人难忘。那就是发生在2003年3月的广州“孙志刚事件”及其引发的社会救助制度的变革。经过社会的大讨论,中国政府废止了沿用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代之以更加符合法治精神、体现人文关怀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这是中国政府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体现了对人民生命权、公民人格尊严的尊重。 

  2004年3月,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写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随后的4月,中国发表人权白皮书,这是民主宪政和政治文明进步过程中的标志性事件,是人权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有西方国家抓住中国做得还不够的地方,以偏概全地抨击中国的人权状况。但事实上,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生产力欠发达、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仅仅保障人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就已经很不容易了。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首先取得了经济建设的辉煌成就,在保证“衣食足”的前提下,对人权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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