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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东莞方案与两岸融合发展实践 | |
http://www.CRNTT.com 2024-08-28 00:09:24 |
(四)共建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家园 《东莞方案》为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两岸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有助于携手共建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家园。一是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支持台资企业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与东莞企业在新兴产业领域合资合作,探索创新技术入股、相互持股等合作新模式。二是支持拓展国内大市场,深化加工贸易转内销便利化改革,支持台资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加大线上销售力度。在符合行业相关监管要求前提下,在职业教育培训等领域向台资企业开放,全面取消持股比例等限制。支持东莞台湾名品博览会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台资企业产品展销平台。三是携手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创新,探索出口货物快速通关“直通车模式”,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两头在外”的研发、维修和检测业务,为建立完善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同等待遇政策制度体系作出实践探索。 六、结语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习马二会”时强调,“两岸同胞有共同的血脉、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历史,更重要的是我们对民族有共同的责任、对未来有共同的期盼。我们要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来把握两岸关系大局”。在当前复杂严峻的两岸关系形势下,《东莞方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的真诚善意,明确释放了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政策信号,为促进粤(莞)台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实践创造了更多机遇,具有先行先试的重要意义。 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是维护两岸和平、促进两岸共同发展、推进祖国统一与民族复兴的有效路径和必由之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两岸同胞都肩负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历史使命。通过落地落实《东莞方案》,以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实践,打造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先行地和试验区,也是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与底气的有力之举,共同为推进祖国统一与民族复兴贡献更大智慧与力量。 本文为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基础理论研究专项项目“‘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与新时代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战略路径研究”(GD22ZDZTQ01);暨南大学研究阐释习近平文化思想专项项目、广东产业发展与粤港澳台区域合作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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