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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两制台湾方案研究基础厚

http://www.CRNTT.com   2023-10-04 00:01:01  


 
  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解放战争中,西藏和平解放在某种意义上就已经展示出中国共产党人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包容不同政治体制的宽广胸怀。西藏解放不仅体现了和平方式,也体现了“两制”的萌芽。经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的谈判,《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于1951年5月23日正式签订,宣告西藏和平解放。《十七条协议》中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第十一条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①在协议中,中央政府同意“保留西藏现行政治制度”,与其他地区实行不同的政治制度,呈现新中国式的“两制共存”。这两条关键规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西藏和平解放过程中就已经萌发了“两制”思想,而且还把这一思想具体落实到西藏和平解放过程中,写入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的重大协议。西藏和平解放后也在一段时期内充分落实了“两制”政策。

  在台湾问题上,为结束内战、完成国家统一,从1949年到1979年大陆方面不仅探索了武力统一方式,也探索了和平统一方式。早在1955年中国共产党就开始宣导和平解放台湾这一主张。1955年7月30日,周恩来总理在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公开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只要美国不干涉中国的内政,和平解放台湾的可能性将会增长。如果可能的话,中国政府愿意同台湾地方的负责当局协商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步骤。”1958年炮击金门期间,在10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的由毛泽东起草、以国防部长彭德怀署名的《告台湾同胞书》中,仍提出,“我们都是中国人。三十六计,和为上计。”“建议举行谈判,实行和平解决。”在明确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人在解决台湾问题上的“两制”思想也逐渐萌芽。1956年10月,在会见新加坡《南洋商报》记者曹聚仁时,毛泽东表示,如果台湾回归祖国,“一切可以照旧”,“台湾现在可以搞三民主义”。②1961年6月13日,毛泽东在会见印尼总统苏加诺的时候第一次公开对外谈及容许台湾保持原来的社会制度。他说:如果台湾归还祖国,“那么台湾的社会制度问题也可以留待以后谈。我们容许台湾保持原来的社会制度,等台湾人民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③

  在探索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过程中,20世纪60年代初逐步形成了“一纲四目”④和平统一新方案。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台海统一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和平统一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人追求国家统一的主流思想。在这其中,中国共产党人的两岸和平统一方案中已经隐约出现了“一国两制”的影子。这正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思想的源头,也是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国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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