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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两制”台湾方案军事是核心问题 | |
http://www.CRNTT.com 2019-06-05 00:08:59 |
一、中共历代领导人对统一后台湾地区军队和军事问题的基本主张 关于和平统一后台湾地区军队去留问题,大陆方面早在毛泽东时代就有设想,也作为和平统一谈判条件多次向蒋介石当局提出。毛泽东讲过,台湾只要回归祖国,除外交统一于中央之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均由台湾掌握,所有军政建设费用不足之处,由中央拨付,国共双方不派人员做破坏对方之事。“他的军队可以保存,我们不压迫他裁兵,不要他简政,让他搞三民主义”①。当时,中共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主张,由周恩来总理亲自归纳为“一纲四目”并于1963年1月通过张治中致函陈诚告知蒋介石当局。“一纲四目”第一条即申明: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第二条讲:台湾所有军政及经济建设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②。其内涵很明确,就是台湾当局可以保留军队,而且保留方案还很宽松,比国共1945年10月、1946年2月分别达成的《国民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即《整军方案》)更为宽松。其中,《双十协定》中“关于国家化问题”部分的含义比较明确,大体就是“一个国家、一支军队”军事体制。其上载明:“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确定分期实施计划,并重划军区,确定征补制度,以谋军令之统一。”③至于《整军方案》,其完整名称本身就说明问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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