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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论坛:人大释法与香港政治生态 | |
http://www.CRNTT.com 2017-01-05 00:25:44 |
张建:对基本法应有“储备性释法” 我曾经建议6月份人大常委会释法,以遏制“港独”。现在想想,如果释法早了也有不好的方面,如果当时就释法,不会有确认书、宣誓事件,持港独立场的必然会进行隐藏,他们就会顺顺当当进入立法会。现实的情况是,这次释法的时机、爆发点都非常好,从决定要进行释法到最后释法,时间非常快。去年习主席说,方方面面都要有储备性研究。所以就基本法而言,为了应对以后还可能有的释法,也应该有“储备性释法”,将整部基本法的条文都进行细致研究,看哪里地方可能发生问题,存在释法的空间,研究了可以先不用,有预案放在那里。 释法之后,北京、香港两地都开了很多发布会,表示是“不得已为之”、“人大释法相对克制”等等,实际上是示弱,以获得舆论和民意的支持。然而中央释法为了打压“港独”份子,这么说让人觉得是心虚、理亏的。好像“恶人”也做了,还要说“不好意思,不想这么办”。总体上看,中央和港府以及爱国爱港社团对释法的宣传还是不错的,香港社会大体上也是接受的。反对的毕竟是少数。虽然反对释法的搞了几次“反人大释法”游行,但总体规模不大。而反港独、撑人大释法的集会获得更多支持。我认为,既然要释法,就可以多释一些,把一些根源性的问题解决。这次相当于只是解决几个人的问题,没有解决“港独”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和意识形态基础等根本性的问题。未来,人大释法要从“危机管理”,转向“管理危机”。实际上,释法应该在问题没有发生时就有准备。 反对人大释法的原因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 一、认为人大释法超越解释法律许可权。这种论调主要从基本法条文里来寻找“依据”。认为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干预及破坏香港法治,而且多方面违反《基本法》,超越了本身解释法律的许可权,不符合释法的程式公义。同时认为,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权,不能用作补充或修改基本法的条文。这种观点还认为人大释法行为是代特区立法、修改香港特区法例、补充或解释香港法例。以大律师和法律学者为主的反对派人士就认为,人大释法超越瞭解释基本法,而是演绎、补充甚至修改了本地法律。 二、认为人大释法介入特区法院审理案件。这种论调多强调香港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认为人大释法是借解释基本法来直接介入香港法院对“依法宣誓”事件的司法覆核案,而法庭现时正在审理的司法覆核正是涉及香港本地的法律及宪制效力。认为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香港法院应独立行使审判权,而解释法律是审判权的核心,应由香港法院行使,而不是以人大释法的形式介入,令法院审批成为无效。如作为学术界和教育界代表的“教协”发声明表示,人大释法干预了香港法院正在处理的司法覆核案,等同直接判决了相关案件,破坏了香港的司法独立。 三、认为人大释法削弱香港国际形象。这种论调多将释法对香港法治的影响与香港的国际形象挂钩。倾向反对派的大律师公会就人大释法发表声明,认为人大释法削弱香港在国际间司法独立的形象,动摇公众对香港法治的信心。主要由反对派的法律界人士组成的团体“法政汇思”就人大释法发表意见书,认为人大常委会毫无节制地行使解释权,破坏了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独立,将对本地及国际的商业活动以及投资者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及商业中心的信心,带来难以避免的负面影响。 中央政府在香港没有“落地执法权”,只靠香港的法院,执行的问题很严峻。释法以后的形势,包括悬空的立法会议席的补选、选委会选举和特首选举。很多人预估是2月补选,我觉得如果是这样,对特首选举没有太大影响,因为下个月选委会就已经选出来了。我觉得释法对选委会选举产生的影响会有一些,很多专业界别的人士对释法是反对的,他们在选委会获得的选票和席位会有增加。 明年七一,国家主席习近平应该会来香港视察。届时需要营造出适当的社会气氛,梁游的宣誓闹剧之后,如何营造这样的气氛,也是要重点研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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