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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百达:两岸问题要靠深化和平发展思路来应对

http://www.CRNTT.com   2016-06-19 00:02:24  


 
  又遑论1990年9月经由两岸双方政府授权,本诸人道与务实精神所签署之《金门协议》早先于1992年的两会会谈及2000年甫出现的“九二共识”名词,难道没有“九二共识”的口说,《金门协议》就失去基础或无效了?

  其次,在有关“宪政体制”或“现行规定”部分:蔡除重申“中华民国”现行宪政体制”外,如前所述,其在520就职演说中也明确提到“新政府会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来处理两岸事务。”诚然有“宪法”不一定有宪政,惟“宪法”是宪政的基础,施行宪政必须以“宪法”为依据,这本是自无待言之事。此与当前北京当局所强调的“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道理更是相通。

  然而,或因两岸政治社会环境的差距,大陆方面之前认为“现行宪政体制”说法过于模糊。如今,蔡不仅回应并明确提到“中华民国宪法”,甚至更进一步加码提及“两岸(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也就是除现行“宪法”(含增修条文)外,这是台湾方面为因应两岸特殊关系所制定的特别立法,与其他第三方(如:美、日、欧盟或其他邦交国)并未存有类似的规定,其中所蕴藏的政治意涵已是更加清晰明确。

  这不仅是回应大陆外长王毅2月下旬在美国CSIS智库的谈话,更同时联系中共前总书记胡锦涛任内所提出的“现行规定说”。除非大陆方面改变立场,或认为蔡英文所提的台湾方面有关“现行规定”不存在其所关切的“核心意涵”,否则,只要愿意秉持实事求是、和而求同的态度,当前两岸执政当局实可从中取得某种相互谅解并以作为持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互动基础。 

  附带一提,对于蔡英文的520谈话,台湾内部或因政治立场或党派利益而有各种不同解读;其中,不乏带有文革式斗争,甚至已经有点走火入魔的恶意曲解。若有关方面认为绿营人士解读系属回护之辞,何妨!在非绿营部分,亲民党认为蔡英文站稳“中华民国宪法”,说明对过去两岸协议的尊重,形同没有用“九二共识”四个字承认了“九二共识”。而当年身兼海基会副董事长邱进益日前接受《中评社》专访谈话,更显超越蓝绿党派立场(囿于篇幅,识者不妨自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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