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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之间的制度鸿沟不应再加固

http://www.CRNTT.com   2014-01-16 09:42:59  


  中评社北京1月16日讯/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姜大明1月10日在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所谓“逆城镇化”行为的发生。

  长江商报发表财经评论人周俊生文章表示,最近几年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推动农村宅基地交易的活跃,以此来体现农民在土地上的财产权利,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了交易试点。农村出现的这种变化,其动力在于通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民的基本生活形态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一方面,一些外出打工经商的农民在致富以后,已经把家庭安置在城市,特别是那些在城市购置了商品的农民,在全家离开农村后,农村宅基地的转让也就提上了桌面;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宅基地的规模化交易也已提上议事日程。

  在这同时,城市居民对于到农村购房也产生了需求。这同样是基于两个方面的动力。一方面是城市里一部分富裕起来的居民厌倦了城市里拥挤、嘈杂的生活,渴望在农村购置房产以实现所谓“诗意地栖居”的人生目标;另一方面是由于城市房价过高,一些城市里的低收入者也产生了离开城市到农村安家的期望,以至出现了小产权房泛滥的问题,同时城市里的一部分劳动者也在通过农业产业化的途径开始融入农村生活。

  文章认为,出现在中国农村的这种社会形态的变化,从总的来说是值得肯定的。几十年来,中国的城市与农村处于二元化的分割状态,形成了由制度形成的鸿沟,改革的推进正在使这种鸿沟缩小,最终的归结便是有可能实现城乡平等,实现社会结构的一元化,农民在社会地位上不再是低城市居民一等的群体。但是,要实现这种目标,让城乡居民实现平等,首先在于要从制度上赋予农民对土地的财产权。而这种财产权的体现便是可以实现自由交易。

  而让农民实现他们在土地上的权利,最根本的就是这种财产权能够实现自由交易。如果由政府来限定城里人不能参与农民宅基地交易,那么,这种交易就是不充分的,不可能让交易标的的价值准确、清晰地反映出来。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展的农村宅基地交易事实上处于僵滞状态,交易无法活跃,关键就在于将交易者的范围限定在本村农民之间,而由于这样的限制不可能体现出宅基地真正的价值,因此,农民也就不会产生将宅基地送到交易市场上的兴趣。

  诚如姜大明部长所说,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一块硬骨头。但是,农村宅基地交易之所以会成为一块硬骨头,一个很大的原因就在于制度作梗。从表面上看,禁止城里人参与农村宅基地交易,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但这种由政府主导的保护,其骨子里还是为了保护政府自己的利益。在政府看来,如果出现大规模的城里人到农村置业,就会动摇城市商品房的价格,进而动摇政府的在城市土地上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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