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评论文章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两会互设机构协议或将步服贸协议后尘

http://www.CRNTT.com   2013-08-31 08:45:19  


  中评社北京8月31日讯/“陆委会”于前日发布“新闻稿”,宣布两岸已于八月下旬就两会互设办事机构议题进行了第四次业务沟通,双方续就协议文本架构、保障及便利措施、行为规范相关内容,进一步交换意见。“新闻稿”说,此次业务沟通中,双方协议文本架构趋于一致,并对相关内容进行讨论。在保障及便利措施方面,双方初步整合相关内容。双方达成办事机构“不受侵犯”及享有“通信自由”、“免除办事机构及人员执行业务之民刑事及行政管辖”、给予“合理之税赋征免”及“通关待遇”。双方将各自研议后商定具体细节及文字。在行为规范方面,台方已将社会关切事项向陆方完整说明。有关办理旅行证件之具体办理方式及范围,双方将再与主管机关确认。但“新闻稿”却也指出,台方再次提出探视功能,陆方也表示充分瞭解,但仍未有进展。

  而新华网也于昨日发布新闻,除了“双方就协议文本、保障便利、行为规范进一步交换了意见”一段内容与“陆委会”“新闻稿”基本一致之外,并未提及双方仍未有交集的“探视功能”问题。而且,还特地强调,“海协会表示,两会互设办事机构是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服务两岸民众的好事,应当努力促成。考虑到当前两岸关系发展水平,双方应当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妥善处理敏感问题,就现阶段有条件解决的事项达成一致,为早日实现互设创造条件。”

  由此可见,一方面,经过四轮协商,两会互设办事处议题的议题已有较大的进展,在剔除了含有“主权”意涵内容之外,《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的许多内容,都按照“国际惯例国内化”的思路,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尤其是在“馆舍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及“民刑事及行政管辖豁免”、“税赋征免”等重要内容上。但另一方面,双方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尤其是“陆委会”“新闻稿”特地点出的“探视权”问题。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