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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收入分配纳入总体改革框架中 | |
http://www.CRNTT.com 2013-03-01 08:16:25 |
一是财税体制。中国10多万亿的财政收入,再加上土地出让收入、各种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加在一起,政府掌握和分配的资源,按2011年计算超过17万亿元,占G D P比重高于36%。这么大量的政府支配的资源是怎么花出去的? 例如,发达国家的政府财政支出,超过50%是用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用于全社会福利。而我们这方面的支出,不到政府总支出的三分之一。相反,我们的政府行政管理费支出大大高于国际一般标准,这里包括大量的“三公消费”和非正常支出。再加上政府用于公共投资项目的支出的腐败、资金流失,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平。如果不去解决,那么收入分配不合理的问题也很难解决。所以财税体制改革是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 二是土地出让制度。现在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卖地,地方财政变成土地财政。这个局面怎么形成的?首先是中央和地方分配关系可能存在问题,地方政府常规预算不够,履行一些公共职能没有资金来源。而一年3万多亿元资金的管理又非常不透明、不规范,漏洞非常多,有很多的流失。是不是应该考虑改革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开放土地市场。商业性用地,让农民和需求方双方在市场上见面,政府起监督作用。 如果要改革土地制度,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就要重新调整。现在实际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数量很大,但有一半的转移支付是通过专项转移方式,而专项转移常常又没有一个统一的、客观的标准,很大程度上是部门领导自己说了算,造成了地方政府“跑部钱进”,到中央来争取项目、争取拨款,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大量的资金通过这种方式分配出去,也不可能保证公平分配。应该通过调整财政分配方式,减少专项支付,充实地方常规预算,以此来保证各级地方政府担负的公共职能。 三是对垄断收益和资源性收益的税收问题。比如石油部门的成本利润率大约是整个工业平均成本利润率的7到8倍,资源税改革实行了5%的从价税,这是资源收益很小的一部分。澳大利亚是对矿产资源部门的利润征税,资源税税率是利润的30%,我们5%的从价税如果折算成利润的比率,不到15%。从价税很容易通过提高价格把税负转移给下游、消费者,等于这个部门可以不承担税赋。如果变成针对利润征税,那么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 四是垄断问题。我们的一些垄断问题是行政保护造成的。比如说银行,一年超过1万亿的净利润怎么来的?是靠通过人为规定基准利率这样一个行政的办法,保证了银行远远高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高利润。对这样的垄断利润是不是应该征收垄断利润调节税? 同时也要考虑利率更加市场化的问题。当前更重要的是降低金融领域的门槛,让更多民间的、小型的、地方性的金融机构能够进入。小企业贷款难,很大程度上是现在的金融市场结构决定的,因为我们是大银行主导的金融体制,几家大银行面对千千万万小企业,它不是一个适合给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体制。如果没有大量民间的、小型的金融机构来参与竞争的话,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就没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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