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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欢迎外国人来华狩猎野生动物? | |
http://www.CRNTT.com 2011-08-08 10:57:09 |
显而易见,这条新闻的跟贴中充斥着中国网民的愤怒和不解——“外国人可以杀保护动物,这是什么事?是不是外国人比中国人高一等?”、“野生动物应该被保护,怎么花点钱就可以打它们?” 实际上,经过审批的洋人来华狩猎行为,不仅行为正当,我们还应当欢迎。 ■ 对两个常见误解的澄清 >>>误解一:不能打珍稀野生动物 澄清:法律从未如此规定 与许多人的认识不同的是,猎杀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与现行法律并无冲突。 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正版第八条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注意这个条款中的“非法”两字,也就是说,存在合法的狩猎野生动物的情况。后面的几则条文对“合法”猎捕野生动物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也就是说,经由政府部门的批准,可以“合法”地狩猎野生动物。而对于外国人在中国的狩猎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也有专门的规定:……建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猎捕场所,应当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据《新民晚报》报道,1984年,我国即开始审批境外人士狩猎活动。不过,那时采取的是“一事一批”的方式。 >>>误解二:只有外国人能打珍稀野生动物 澄清:中国人也可以打,但中国人“打不起” 或许很多人都会产生“只有外国人才能猎杀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印象。不过,这种印象是错误的。其实,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中国人不许猎杀重点保护动物。外国人到中国狩猎,审查手续比中国人在国内狩猎更严格。 国内某狩猎俱乐部经纪人表示,国内确实很少有猎手猎杀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他也曾经想做中国人在国内打猎的业务,但是没有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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