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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副市长被骗财骗色何以无人同情

http://www.CRNTT.com   2011-01-07 11:45:27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月份,张伟把“办画廊、赚大钱、过幸福生活”的想法告诉了李玉,李玉先后多次将自己的积蓄以及借来的钱款共计人民币数百万元给予张伟。

  2008年下半年,李玉被派到外省某市担任副市长,与张伟联系变少。一天,李玉去银行取钱时,发现账户上的152万元已被张伟提走。随后,李玉提出分手,但张伟却提出要500万元“感情损失费”,并威胁要把她的隐私四处宣扬。

  去年10月,李玉向海淀警方报案。警方材料证明,张伟根本不是某装饰公司的设计总监,婚姻登记显示为已婚。

  在庭审时,张伟坚称,他和李玉是真心谈恋爱。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286万余元,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宣判后,被告人张伟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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