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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缺的自由 双倍的责任 | |
http://www.CRNTT.com 2010-04-07 10:21:41 |
“国防部”必须严肃回答起码三个问题:第一,以男性女性为差别待遇之理由为何?第二,营外餐叙喝酒与性骚扰性侵害之因果关系;第三,如果真有关联,为何不如美国被宣告违宪的规定或者上述大学生提出的,应该规范潜在的加害者、酒醉肇事者不可购买酒精饮料或者九点就该回营了,门禁为何总是对潜在的受害人,禁令为何总是针对潜在的受害人? 当女性担任党主席、军警执法人员、法官律师等公职之际,一方面承担公民责任之际,我们又单方面要求女性要负起洁身自爱的责任,待在该待的地方,才能惹人疼爱。“国防部”又说了军方已律定男性长官不得强迫女性官兵参与聚餐,难道男性长官就可以强迫男性官兵参与聚餐吗?女性长官呢?问题不是男性女性,重点应是长官与官兵之间的权力差异,必须要求拥有权力者自省自身的权力位阶,与可能之滥用。 笔者就先不提高中课本“公民与社会”的第一册所教授的“性别工作平等法”与“性别平等教育法”,以及马政府十分引以为傲的两“国际人权公约”签署以后之台湾内法化,只想提醒“国防部”有睿智的长官们,如果用这个简单逻辑,该不会在台海有冲突甚或战事时,要求潜在的受害人节制不要给加害人机会当炮灰吧? 日前台南女中学生极有创意的反禁穿短裤事件,她们集体行动表达了新世代对层层限制的不解,并面对问题不胆怯退缩,给近来沉闷的社会倡议运动带来一丝希望。反观“国防”专业面对军中层出不穷的性骚扰与性别暴力问题,不但无法辨识问题核心源于自身性别权力结构存在长久问题,其明显外露之性别角色刻板印象与偏见、粗糙之决策,与不愿面对问题之态度令人担心。当女性除了“齐家”,还要治国、平天下时,台湾社会准备好了吗?拥有“保国卫民”专业之“国家”军队看来是还没准备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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