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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反腐败手法须改进

http://www.CRNTT.com   2010-01-17 08:57:17  


 
反腐败手法需要更细腻

  腐败案件层出不穷,既有体制性缺陷,也有监督漏洞、公民教育等问题,但是归根结底还是制度建设。30年前,针对干部中的腐化弊端,邓小平说过这样一段话:这些固然与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中共建政60年来,反腐败斗争基本依靠以下三招:开展运动整肃官员思想和工作作风、发动群众检举批斗污点干部、不惜重刑严惩腐败分子。这些举措确在遏制官员腐败方面委实发挥了效用,但也使得人际关系紧张,人治大于法制。中共反腐手法进步许多,法制化程度提升许多,只是在具体操作方面还需要更细腻一些,思路还需要再开阔一些。反腐无外乎两种策略,一是预防,二是打击。比较说来,预防更胜于打击。怎样预防?就需要在制度设计方面多动心思。近年来,中国的反腐机构何其多,公安、司法、纪检会、反贪局、预防腐败局等具有反贪功能,与其叠床架屋,还不如赋予司法更大的独立性。

  每年年初,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都要召开全体会议,一方面对一年来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另一方面,通过胡锦涛发表讲话形式发出新的反腐败动员令,至于有多少大案要案要结、有多少贪官要问铡,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反腐战略需要与时俱进,制定一些更大范围的制度化、规模化之防腐反腐措施,势在必行。而制定这些措施的基本前提有两个,一是继续扩大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制度;二是动员舆论及民众参与反腐。

  中共反腐手法进步许多,法制化程度提升许多,只是在具体操作方面还需要更细腻一些,思路还需要再开阔一些。

(文传自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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