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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港思路必须与时俱进

http://www.CRNTT.com   2009-04-28 11:00:16  


治港思路也必须与时俱进
  中评社香港4月28日讯/资深评论员周八骏今天在《文汇报》登出文章“为了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作者指出:“如果香港不能创造性地把握和解决‘一国两制’的制度性差异以加快与广东省珠三角经济一体化,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无法在全球经历当前金融经济政治巨变后的新格局中保持她既有的高度开放优势和国际地位。 ”文章内容如下:

  香港前途何在?这是大多数香港居民忧虑的问题。如果香港不能创造性地把握和解决“一国两制”的制度性差异以加快与广东省珠三角经济一体化,香港就无法在全球经历当前金融经济政治巨变后的新格局中保持她既有的高度开放优势和国际地位。谈论香港管治,必须始终是为了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序言》第二段指出:“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国家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这就把“一国两制”方针的出发点和归宿说得明白了——“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基本法》的全部章节条款都体现和服从这一宗旨,其中,包括:循序渐进地实现普选目标、为维护国家安全而自行立法以及应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的紧急措施。 

           治港思路必须与时俱进 

  “香港的现实情况”——香港的内部经济政治社会情势和外部经济政治及其他环境——是因时而变的;“香港的历史情况”固然已定格在历史长卷之中,但是,香港社会对于自己历史的理解和情感也因时而变。所以,无论国家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贯彻《基本法》,“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的具体任务,也必然因时而变,贯彻落实《基本法》也就必须与时俱进。这也是没有成功先例可资借鉴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伟大实践必须不断探索、与时俱进的道理。 

  中央代表国家,对于全面准确地贯彻《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承担至高的宪制责任也拥有至高的宪制权利。多年来我反覆阐述一个基本观点:香港的政治体制是中央直接领导下的行政主导体制,因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能与中央至高的宪制权力冲突和抵触;在当前和可预见未来,倘若没有中央强有力地行使其宪制权力以贯彻其宪制责任,那么,任何一位行政长官都不可能实施有效管治,香港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将无法维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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