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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练内功 振兴书道



  《书风》的热心人向我约稿,令我倍感荣幸;现不揣浅陋,就书道研究一得作点小结,笔谈如下:

  始会笔意  专攻草书

  青少年时期,受好奇心驱使,爱好音乐、书法及文史;1980年开始专心研究书法,初阅沈尹默《和青少年朋友谈如何使用毛笔写字》等书论,并披览晋唐名迹,深信书法存在“笔法”这一技艺。及对照沈氏60岁前后书迹,更认定沈为得书道者。从初唐欧、诸楷法入手,刻意研究魏晋名家书迹,加强对书道的学术性思考,以期探求书法艺术的创作规律。至1997年,经过十七年的练习、揣摩,初步领会用笔之意,进而专攻草书,兼习章草。

  1999年8月,经友人介绍,有幸求教于曹宝麟教授,承蒙不弃,同年10月被收为正式弟子;曹师虽以行书名世,却鼓励我深入研究章草,让我倍受鼓舞。于曹府侍书,令我眼界大开;时常得到曹师点拨,使我更加明瞭“笔法”之要妙,从而理清“笔法”原理;并明瞭沈氏书法的局限性。2000年末撰写《论书法艺术之特殊性》一文,深入研究书道的信念更加坚定了。

  弄通“笔法”之前,非唐以前书迹不习;弄通“笔法”之后,始广采博取,以期形成自家笔迹。因甚少参加圈内活动,曹师在学生、朋友面前,戏称我为书法“玩家”。

  激浊扬清 “笔法”至上

  随着书法研究的深入,作为业余书法人,时常在圈外关注着当今书坛的动态,思索着诸多书法问题。本人觉得,当今书法界太过杂乱,理论导向太过浮夸,崇洋媚外;连起码的书法概念都含糊不清,却高调提倡“功夫在书外”;与海内外书友联络探讨之时,常慨叹书法优良传统的失落。

  诸如:书法作品与毛笔字之区别?书法艺术有何特殊性?书法艺术的优良传统是什么?临帖的目的是什么等等。权威机构之当家人鲜有提及,名家们则众说纷纭,言行不一。因为书法艺术不是竞技项目,不能以量化来确定其优劣!在世风浮躁的今日,假冒伪劣大行其道,所以书法人是否有见识(眼光)就显得极为重要。眼高手低是书法人生存状态的正常现象,当今书法人似乎不明“难能可贵”之道理。有人欣赏祝枝山、徐渭的草书,并临习之,这并没有什么不对,他是打心眼里喜欢祝字、徐字。他手头或许有王羲之、孙过庭、怀素的草书字帖,就是看不上眼,或者经过练习,认为王、孙、素之草书难以接近,就放弃了。这种“取法乎下”、以期速成的现象非常普遍,令人十分担忧。曾有智者撰文慨叹当今书坛“笔法美感”的缺失,不无道理。

  上面提及诸问题都与“笔法”有关,“笔法美感”缺失是当代书坛的典型现象。据研究:“笔法”是运用毛笔书写汉字,是手的艺术动作。在这一艺术动作之下,笔下的汉字线条能达到“笔法美感”效果:“笔笔中(zhòng)锋”,即点画具立体意味且鲜活,俗称古意。以物理学解释,即手的艺术动作能保证笔锋触纸时,对纸自始至终产生压力,并达到立体效果;运笔的快慢疾徐,令点画鲜活、具生命力意味。只有手的用笔动作效果达到上面两者要求,始称“得笔”(掌握“笔法”)。“得笔”与否是判断是否书法家的标准,历史上王羲之、智永、欧、虞、孙过庭、颜、怀素、米等公认书法家,他们的作品虽然风格各异,但却反映出他们共同拥有的“笔法”技巧;可以说,“笔法”是书道的根本大法。我将“笔法”简称之为:“运用毛笔书写汉字,手之艺术动作”;却与书法名家们所称的门类复杂的“笔法”概念有所不同。他们撰文或挂在口头上,每每有“篆书笔法”、“隶书笔法”、“楷书笔法”、“颜真卿笔法”、“米芾笔法”等等概念。其实他们所称之某某笔法,是指某某笔势造型,或某某笔势点划而已。概念的混淆不清不仅令后学无所适从,而且让理论界混乱复杂。检阅这些名家笔迹可知,他们根本不懂“笔法”,也不知“笔法”为何物。日常写毛笔字凭自己对笔墨的些许敏感创作“书法”,偶尔暗合“笔法”又时时露出“马脚”,他们所作,称不上书法,仅写毛笔字而已!而“笔法”的获得,非经长期训练不可。难怪前人说过:书法入门至难,原因在于得“笔法”不易。依我体会,实践出真知,只要方法正确,人人皆可学而“致”之。“笔法”的获得是书法人苦练内功的结果;苦练内功则是当代书坛之急务,是书法人振兴书道、提升书法作品品位的有效措施。

  草书之道  贵在“五要”

  大家知道,草书是一种特殊的书体,是最具艺术感染力的笔迹。概括地说,汉字草书基本上仅有两种笔势,即“点”与“转”。书作中切忌经常出现长划的横、竖、撇等,偶尔为之,也须以“点”之体势出现。虽然草书仅有“点”、“转”两笔,但其千姿百态之造型由此而成,其难度可想而知。难怪张芝练草书至池水尽墨,才成就其“草圣”英名。

  草书创作须“五要”: 

  ㈠要通“笔法”;

  ㈡要精楷体,楷书是草书主要参照系;

  ㈢要研章草,不习章草、作草易无度;

  ㈣要识草,明草字源流;

  ㈤要思想开放,它包括书法人读书、阅世的涵养与胸襟。

  以上“五要”,关键在通“笔法”,掌握它需要作者有过人的见识,以及对书道学问孜孜以求的恒心。

  草书的训练与创作又有所区别:在训练方面,临帖(晋唐名家书迹)之时,书法人须细心体会范本“笔法”技巧的妙巧,在再现范本的同时,以期揣摩、掌握范本作者的用笔动作(“笔法”),以便自运。至于创作,那是在“得笔”之后,书法人进行草书创作之时,由于已得“笔法”,此时“技在手上,道存心中”,应忘乎所以,胸无牵挂,不拘成法,随意挥洒,以期“天真出于意外”。

  以上所谈,仅为个人一孔之见,万望识者教正。       

  2005年9月9日于汕尾

  (作者:林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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