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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宪对“一国两制”的影响深远不能低估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而宪法是器中之九鼎。九鼎百炼乃成,为新时代护航。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2958票赞成,2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人民日报社论指出:“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不过,有个香港朋友告诉笔者,他说出于对国家发展和宪法修改的关注,日前花了半天时间,对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先生3月5日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摘要),王先生主要讲了四个问题(即关于宪法修改的基本考虑;关于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关于中央修宪的建议和宪法修正案(草案)的形成过程;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具体内容),思路清晰,通俗易懂,突出重点,用一半篇幅详尽阐述宪法修正案(草案)的具体内容。但通篇说明没有提到“一国两制”四个字,甚至连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也没有提及,这如何理解宪法修改对“一国两制”的影响呢?

  说实在的,对于这个新课题,笔者当时也无法给予较满意的回答。但觉得这个问题有一定的代表性,有研究价值。经过一个阶段的学习和思考,本文拟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王晨同志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摘要)为根据,参阅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谈话,结合自己的观察和学习心得,就宪法修正对“一国两制”的深远影响谈三点体会。

  一、修宪主要内容和对“一国两制”的深远影响

  “有国家根本大法的与时俱进,才有各项事业发展的基业长青。这是宪法发展的基本规律,也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一国两制”的伟大事业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是对“一国”直接产生影响,同时带动“两制”发展。“一国两制”是个完整的概念,“一国”与“两制”不可分割,它们相互包容、相互促进。去年7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香港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始终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一国’是根,根深才能叶茂;‘一国’是本,本固才能枝荣……在‘一国’的基础上,‘两制’的关系应该也完全可以做到和谐相处、相互促进……只有这样,‘一国两制’这艘航船才能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要深刻理解上述道理(科学论断)就必须从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主要内容谈起。王晨同志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摘要)时指出,宪法修正案(草案)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 21条修改,其中11条同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主要修改内容包括11个方面:(1)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们。(2)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3)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4)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5)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龢民族关系的内容。(6)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7)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8)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9)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10)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11)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此外,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王晨同志指出,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宪法修正案(草案)提出的修改虽然不多,但覆盖面宽、覆盖率高,修改内容在党内外具有广泛的高度的共识……这次宪法修改,党中央确定的原则是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非改不可的进行必要的、适当的修改。”“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刚退休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乔晓阳应香港特区政府邀请,于4月21日在国家宪法高端论坛暨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 28周年研讨会上的讲话时,进一步高度概括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及其重大意义。他强调说:这次宪法修正案“充分反映了2004年宪法修改后,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概括这次宪法修正案的内容,主要是在两个方面实现了与时俱进:一是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二是完善了国家制度和机制。”

  乔晓阳同志认为,这二个问题是“这次宪法修正案的重点和亮点”,有必要“着重讲一下”。

  就“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而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党的十九大报告把这一思想概括为‘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由于时间关系不展开),前者是指导思想层面的,后者是行动纲领层面的,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构成完整的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现在和今后相当长历史时期内国家事业的指导思想,是我国宪法最鲜活的内容。”

  指导思想是一面旗帜,引领前进方向。这次宪法修正案,把中共的指导思想转化(上升)为国家指导思想,对于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家各项事业(包括一国两制伟大事业)、各方面工作(包括港澳工作)的指导作用,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意义重大而深远。让宪法铸中华民族思想之魂,指导思想的旗帜在宪法中飘扬。

  就“完善了国家制度和体制”而言,宪法修正案主要有五个方面:“第一、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是从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确定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目的是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第二、修正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修改国家主席的‘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使国家主席的任职规定与党的总书记、党的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中央军委主席的任职规定保持一致,符合国情,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这次宪法修改把这一制度设计以宪法形式确立下来,完善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目的是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第三、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这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体制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地方立法实践探索与成功经验的宪法确认。第四、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健全党和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次宪法修改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为设立监察委员会提供了根本依据。第五、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目的是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格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也有利益于彰显宪法权威……。”

  “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这次宪法修正案站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和体制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完善地方立法制度、健全国家监察制度和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各个方面。这些重大修改,充分体现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体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成果,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势。这足以说明,宪法修正案不仅让我们国家的根本法紧跟新时代步伐,让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加完善发展,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

  5月15日,中央举办“宪法学习宣传报告会”首场报告在京开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对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 作了更深刻、更准确全面的阐述。她说“这次宪法修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站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完善了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了统一战线制度,建立健全了国家监察制度等等,重大历史意义非同寻常。”“首先,它为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了宪法保障。”“其次,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提供了宪法保障。”“第三,为确保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宪法保障。”“第四,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宪法保障。”“第五,为支持和健全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宪法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中联办主任王志民在两会期间参加香港代表团讨论修宪时作了精彩发言。他从历史角度(从新时代要求看修宪)、国家角度(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角度)、(从香港的“身份”看修宪),全面深入地阐述了修宪的重大意义,为香港各界乃至关注修宪的国际人士认识宪法、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坐标。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就从香港的“身份”如何看待修宪介绍一些基本观点。王志民认为“这次宪法修改案有一个新提法--‘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就是要把全体中华儿女凝聚在民族复兴旗帜下,形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在香港,有些人把‘统一战线’贬义化、污名化,把‘战’解读为‘好战’,却不知这个名词的来历。今天在‘统一战线’的‘前面’加上这个新定语,就是为了团结更多的人,形成推动民族复兴的巨大合力。这就是‘爱国统一战线’成为修宪内容的理由。”

  王志民还认为,宪法修改进一步夯实了新时代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多项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宪制基础。他强调,要以宪法修改为契机,强化宪法意识、尊重宪法权威,坚定维护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的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宪法是‘一国两制’实践和特别行政区及其制度的‘根’和‘源’、‘一国两制’得以实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得以设立、香港基本法得以制定、香港之所以能够享有高度自治权,其根本依据正是宪法。笔者认为王志民这里讲的三句“得以”的话点到了国家宪法和香港特区及其市民利益关系的要害。因此,维护修改后的宪法就是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就是维护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根基,以指引“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二、深入探讨修宪对香港特区的诸多影响

  第五次修宪不仅对“一国”,即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的国家领导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着积极地推进作用,进而为“两制”发展夯实宪制基础,而且直接在诸多领域深刻影响“两制”的发展及公职人员和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国家修宪不是与“两制”无关,而是息息相关。这里尽量引用(摘録)香港主流媒体的报导和港人对修宪的认识(感受)来加以论证,也许更有说明力。

  (一)从政治层面看:修宪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

  乔晓阳先生4月中旬在港时曾说:“在我国现行宪法完成第五次重要的修改后,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在这里举行国家宪法与‘一国两制’高端论坛,通过深入学习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加深对‘一国两制’的理解和认识,以更好地把基本法贯彻好、落实好,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向而行,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很有必要,也十分及时。首先请允许我对论坛主办者的这个创意表示敬意,预祝论坛成功。”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李宗德致词时强调:“香港要进一步全面准确落实‘一国两制’,必须在认同国家宪法的基础上,认真履行尊重国家宪法,维护中央权威和法定权力,保障‘一国两制’不动摇、不变形、不走样。”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杨莉珊女士说:“这次修改宪法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的条文,把党的全面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内在的统一起来……确保我国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去实现我们的伟大目标。”“香港回归祖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认同‘一国两制’首先必须认同‘一国’,拥护宪法就要尊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要尊重共产党领导的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但香港激进反对派和‘港独’势力排斥‘一国’,抗拒中央,搞所谓‘本土自决’、‘香港独立’,用各种歪理邪说来否定、诋毁中央对香港的管治……不管这些人打出什么旗号,伪装成什么理论和口号,必须毫不犹豫地予以反对和遏制。”

  时事评论员柳苏则写道:“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就等于是把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战略目标及方略,包括:坚持‘一国两制’,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等,都概括总览进国家宪法之中。因此,这次修宪对香港实践‘一国两制”影响深远。…维护宪法秩序。‘一国两制’才能行稳致远,才能维护港人(澳人)的最大利益。、

  (二)从法律层面看:修宪加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区宪制基础

  对于这个极为重要的法律问题,资深评论员杨坚先生有深入的分析:香港特区是“根据国家宪法第31条设立的。国家宪法高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前者是后者法理基础,本来是清楚的,但是香港社会‘拒中抗共'势力却一直力图淡化,甚至抹煞这一点,香港相当一部分居民甚至建制成员,一直对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缺乏应有认识。”“在特区第一个五年,香港社会只讲基本法,不提宪法,自2003年‘七·一游行’后,爱国爱港中坚力量开始同时讲宪法和基本法对‘一国两制’的意义。中央阐述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则始于2014年6月《“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

  杨坚先生继续写道:“去年7月1日,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暨特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习近平主席指出:“今后要从四个方面更好在香港落实‘一国两制’,其中,包括‘自始至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习主席说‘回归完成了香港宪制秩序的巨大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基础……但是,拒中抗共,势力继续否定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建制中的某些人,口头承认宪法高于基本法,实际上乃只讲基本法。”

  杨坚先生还表示:“乔晓阳此行以宣传宪法为宗旨,是因为香港社会存在着忽视宪法的偏向。忽视甚至无视宪法的根本原因,不是法律知识欠缺,而是由于历史因素香港社会存在着对国家执政党的成见和偏见。十三届全国人大次会议修订了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如果香港社会主流乃至建制能相应地确立对国家根本制度的尊重,那么,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一国两制’继续运行就再触碰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底线,”

  教联会会长黄均瑜说,“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有人认为基本法是香港的小宪法,意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已是至高无上的。因此,讨论基本法时,都是就基本法论基本法,后来,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进行解释,香港很多法律界人士才突然发觉’基本法之上还有人大常委会,一时接受不了,更直称香港的法治已死!其后,中央开始强调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很多人理解是基本法来自宪法第31 条的受权,即是基本法的法理基础在于宪法。这样的理解是正确的,说明基本法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次修宪使港人更加明白这个法理。”

  (三)从经济层面看,修宪促进香港澳门更好更全面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针对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共总书记习近平面对挑战,趋利避害,因势利导,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意义的处理港澳事务、解决港澳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这里远的挺港措施暂且不说,近的措施最为引人关注的是:习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香港、澳门发展同内地发展紧密相连。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习总书记明确点出了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点”,为香港搭建了一个与内地不断扩大的广阔合作平台。其中,“粤港澳大湾区”有望打造成媲美纽约湾区、东京湾区、三藩市湾区以外的世界第四大湾区,是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中之重。众多的优势和絶佳地理位置,将使大湾区成为中国经济新时代的新增长极。而香港参与其中,可充分发挥“国家所需,香港所能”的自身优势,自然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并获得红利。这是香港生存与发展之本。至于,“粤港澳合作”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区域内各有独特优势,香港、澳门深入开展区域协调合作,可形成优势互补,拓展空间,弥补不足,共同发展。

  这次修宪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从指导思想和制度方面为“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贯彻和执行提供了很好的条件,让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展大局有了更加清晰的方向和充分的法治保障。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早前在多个场合说过,对习近平主席表示“要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受到极大鼓舞,政府将采取措施以予落实。今年,林郑月娥继3月访问深圳、中山、珠海后,4月再到访粤港澳大湾区内城市惠州、广州,为大湾区规划出台做准备,并以当地官员探讨香港与各地的互补性发展。她强调在习主席关心支持下,香港科研机构和大学可以申请中央财政拨款,凸显香港科技优势,也为香港和大湾区城市合作转化生产提供空间等。5月,林郑月娥在立法会表明:“香港是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中心,政府将积极在大湾区内为港人争取同等待遇,致力解除港人于湾区内开业时遇到的束缚、限制及门槛等,支援金融业在区内发展。”

  (四)从认识层面看:修宪提高港人对“叫结束一党专政”的错误认识

  香港“支联会”历年举办的六四维园烛光集会台上台下均会高喊“结束一党专政”,“支联会”主席何俊仁指在“一国两制”下,香港享有高度自由。建制派人士则谴责叫喊这一口号是反共行为,应该禁止,但无法可依。

  全国人大日前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一条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持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后,民建联前主席、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首先指出修订后的中国宪法进一步肯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若有人叫喊“结束一党专政”口号,或扺触宪法及基本法,但是否符合参选资格则由选举主任决定。随后,澳门中联办副主任陈斯喜也表示,提倡“结束一党专政”的人不应出任立法会议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田北辰等人指出,要求“结束一党专政”是踩界行为,应少讲为妙。香港反对派则炮轰谭、陈两人危言耸听,严重损害言论自由,形同向特区政府及选举主任施压。

  特首林郑月娥会见记者时被问及谭耀宗的说法是否意味提出“结束一党专政”会被DQ(取消议员资格),她只称过去已多番重申参选资格按法律处理,亦要视乎证据,由选举主任作决定;又称基本法第104条的释法,已表明主张港独或自决均不符合基本法要求。

  港区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宋小庄教授,对上述问题的分析较有法律依据和说服力。他说“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新修订宪法进一步肯定中国共产党的地位,‘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与宪法、基本法有扺触。由于立法会议员要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有意参选立法会人士要认真考虑。这个提醒很及时,但香港的反对派人士却以为,这样做削弱了香港市民的参选权和言论自由。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也是错误的,违法的。在此讨论参选权问题,再分析言论自由问题。”

  关于参选权,宋教授说“香港基本法第26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谓参选权,就是被选举权。在此,请注意‘依法’两个字。‘依法’就是依照在香港特区实施的法律,包括宪法基本法、香港特区条例、规、判例等法律行事、办事。该等法律所允许的,就可以做;该等法律不允许做的,就不可以做;该等法律没有提到的,也不可以做,这样才符合‘依法'的原则。

  在有‘依法’要求的情况下,不依法'就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违法,违法就要受到惩罚,该等惩罚可以是刑罚,也可以是罚以外的其他惩罚,香港有立法会参选人提出‘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是违法的,违反了宪法序言规定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违反了前面提到的宪法第一条和香港基本法的第104条等规定。”

  关于言论自由,宋教授分析说:“行使言论自由虽然没有‘依法’的要求,但该行为不得具有危害性,不得对他人权利或名誉,对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造成不法影响,对他人权利或名誉不得构成毁谤或侵权,对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不得构成法律所禁止的犯罪……“结束一党专政’在本质上是对国家宪法规定的政治体制的毁谤和诬蔑,是对公共秩序和社会风化的扰乱,如到某种程度,还可能构成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可以受到惩治。议员,参选者和其他任何个人并没有絶对的、不受限制的言论自由。”

  此外,笔者认为在价值观层面上看:修宪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仅有利在全社会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而且对香港、澳门特区价值观的发展也有借鉴、参考的作用。大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三个层面:国家层面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是爱国、敬业、诚信、善,三者紧密联系在一起,是一个比较成熟的价值观体系。香港的价值观包括爱国爱港、民主、自由、法治、公平、正义等;澳门的价值观是公平、共富、和谐.

  回归后,香港、澳门特门通过“一国两制”的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核心价值观必将进一步丰富、完善和提升。因为自中共十九大后,香港、澳门开启了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全新篇章,其功能角色和核心价值观,必然与时俱进地由时代赋于新的内涵。今年3月间,香港中联办主任王志民应邀到立法会出席午宴幷发表讲话,深刻阐述了立法会的功能与角色,肯定立法会是维护“一国两制”的重要力量;同时明确指出“爱国爱港、民主监督、理性务实、和衷共济”应该也必将成为香港特区立法会文化的核心价值”。就是一个好的开头和现实例子。

  三、特区要以修宪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教育

  3月17日,香港中联办主任王志民在参加“两会”期间就指出:“要以宪法修改为契机,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遵崇宪法权威,坚定维护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的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这无疑是正确的,也是非常及时的,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回归后,香港社会只讲基本法,不重视宪法,这是一大短版,现在必须补上宪法重要的一课。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表示,“宪法是法制的核心,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了特区的宪制基础,而中央对特区享有一些直接来源于宪法的极其重要的权力,而这些权力不一定写入基本法内。香港的高度自治来源于中央授权,香港社会应该加强宪法的认识和研究。”

  那么,特区应如何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呢?在此,笔者有三点建议:

  第一,精准选好宪法学习资料。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含誓词)》(最新修正版);王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摘要);乔晓阳先生在国家宪法高端论坛暨纪念香港基本法分布28周年研讨会上的讲话,即《树立宪法观念和意识,正确贯彻落实基本法》,或更好更适合的宪法资料或新书。

  宪法最新修正版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1日通过,同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公布施行的,在法律上具有正式意义的版本。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员副委员会兼秘书长王晨作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是代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作说明的,具有最高权威性。

  原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乔晓阳的讲话,阐述三个重要的政治法律问题(即我国宪法的核心要义和基本特征: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深远影响;宪法对基本法实施的规范作用)。他借用英国著名宪法学家戴雪旷世名著《英宪精义》中的一句话,从我国宪法序言谈起,并结合香港特区的实际情况,如何来学习宪法和基本法,理论和实际结合,点和面结合,给人启迪。

  如果大家还想进一步研究宪法,应该把中央在京举办的“宪法学习宣传报告”三场报告的讲稿拿来一读。这三篇讲稿为:信春鹰的《我国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及其重大历史意义》;沈春耀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宪法重要论精神,全面加强实施和监督);袁曙宏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我国宪法的修改》。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的意见也值得重视。她说:“香港在过去20年已经建立了宪制秩序,但没有充分研究宪法中哪些条文,用什么方式适用香港,希望本港可深入研究有关议题,并多与内地学者交流。”

  第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香港中联办副主任黄兰发表示:“这次国家宪法修改对香港未来的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希望各界以丰富多彩、活泼生动的形式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让青少年更加喜闻乐见真正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宪法意识。”笔者认为,宪法学习内容和要求确定之后,学习的形式及方法也很重要。单靠行政命令和灌输的方式不能凑效,唯有采取多样化、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才能收到预期的学习效果。学习宪法和基本法,既要有理论探讨的中高层论坛、研讨会或辩论会,也要有人们喜闻乐见、生动形象的宣传方式。在这方面,澳门特区有成功的宝贵经验值得香港借鉴或参考。

  澳门推介基本法就是透过不同的活动形式、不同的层面向社会各界深入宣传基本法,收到良好的效果。包括多次邀请中央官方宣讲宪法:开办各种类型的基本培训班(如基本法培训班导师专班、高中级公务员专班、基本法普法先锋研习专班等);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比赛(如推广基本法征文、基本法推广纲页设计、基本法专题摄影比赛等);举办宣传基本法的园游会或文艺晚会,政府官员与市民同乐,在活动中加深对基本法的识设。更值得一提的是:澳门还特别建立“澳门基本法纪念馆”。每逢基本法颁布几周年纪念日或重要活动时均向市民和游客开放,让基本法更加日益深入人心。笔者相信,香港特区政府和各界精英人士,在深入开展宪法和基本法教育的过程中有可能做得更好更出色。但不能忘记香港、澳门和内地虽然法律制度不一样,但共同拥有一部宪法,共同的宪法需要大家共同研究。

  第三,香港有关研究机构更名。根据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次宪法修正案也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以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这对香港、澳门特区有所启迪。

  为了加强对宪法的深入研究和宣传力度,“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可更名为“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基本法研究中心”可更名为“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研究中心”;“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可更名为“国家宪法和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必要时也可成立宪法学术研究机构,体现与时俱进,有利于树立宪法观念和意识,巩固特区宪制基础。

  写于2018年6月

  (原载《中国力量》,中国科学文化出版社2019年3月出版,副标题是这次出书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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