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在典籍和史家评述中,对于齐僖公的女儿文姜之论述,泰半侧重在文姜与亲兄齐襄公诸儿私通之事而有所贬斥。但从史料上观之,文姜自嫁鲁桓公后,对于保持鲁君地位、缓解鲁齐矛盾、促进鲁齐和谐共处上,实居于重要的协调角色。本文试由史籍中对文姜一生的记载,分成“鲁齐通婚之始”、“通齐襄弒鲁桓”、“佐庄往来齐鲁”三个阶段,借着鲁齐之间关系的消长,及文姜出入国与国之间频繁的情形,以观知文姜对于两国在外交关系上应具有的贡献。
二、鲁齐通婚之始
鲁国的始祖周公旦与齐国的始祖姜太公,皆为辅佐周王室灭商的股肱大臣,周成王曾在慰劳双方时,赐给二国盟约:“世世子孙,无相害也”,希望两国世世代代的子孙,都不会互相侵害,能够彼此和睦相处,以共同作为王室在东边的屏障。
春秋初期,鲁隐公即位后,为了改变在惠公时期较孤立的外交局面,遂积极与各国建立关系,其中与纪国联姻,导致鲁齐两国的关系出现裂痕。纪国虽是姜姓之国,却与齐国有世仇。《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
哀公时,纪侯谮之周。周烹哀公。
齐哀公因纪侯之谮言而被周王煮杀,因此,齐势必灭纪方能甘心。但因鲁国先后与宋、郑等国结盟,齐国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也有与鲁国改善关系之意,遂于鲁隐公六年与鲁结盟,《春秋隐公六年经》:
夏五月辛酉,公会齐候盟于艾。
《左氏隐公六年传》:
夏,盟于艾,始平于齐也。
鲁国与齐国的不和,至在艾地结盟,才开始和齐国弃旧仇、结新好,恢复两国友好的关系,此后双方往来也较为频繁。
文姜为齐僖公之女,齐襄公之妹。原本齐僖公为了拉拢郑国,曾欲将文姜嫁与郑太子忽。《左氏桓公六年传》:
公之未昏于齐也,齐候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诗》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君子曰:“善自为谋。”及其败戎师也,齐候又请妻之。固辞。人问其故,大子曰:“无事于齐,吾犹不敢;今以君命,而受室以归,是以师昏也,民其谓我何?”遂辞诸郑伯。
在鲁桓公还没有向齐国求婚之前,齐僖公想把文姜嫁给郑太子忽,但是忽以“齐大非耦”的理由辞婚,表明他善于为自己打算;其后又再次辞谢齐国的请婚,理由是不能利用战争救人急难而娶人之女,表示他深明大义。如此不以政治利益为结婚前提的特殊性格,使其虽在大国面前仍显得不卑不亢。
鲁桓公为鲁惠公的嫡子,鲁隐公同父异母的弟弟。惠公死时桓公尚年幼,故由惠公庶长子隐公摄政。但由于公子翚(羽父)的挑拨,导致兄弟相残的局面。
《春秋隐公十一年经》: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左氏隐公十一年传》:
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请弒之。……壬辰,羽父使贼弒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不书葬,不成丧也。
羽父请求鲁隐公杀掉桓公,想借此求得高官。但隐公是个谨守分际的人,时刻不忘自己是庶子的身份,当年是因桓公年幼所以代为摄政,如今桓公已长大成人,故打算把国君的位置还位于他,自己就退隐到外地养老以终。羽父“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担心隐公会将请杀之事告诉桓公,为了自保,故先下手为强,反过来在桓公面前诬陷隐公,请求桓公杀掉隐公。十一月十五日羽父派人在寪氏家刺杀隐公,立桓公为国君。《春秋》不记载安葬隐公,乃因桓公未依国君的规矩为隐公举行丧礼。
由于鲁桓公的即位,乃弒兄而篡立,因此亟欲结交大援以求免于被讨伐。鲁齐的联姻,基于政治考虑的成分不言而喻。《左氏桓公三年传》:
会于嬴,成昏于齐也。……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齐侯送姜氏于欢,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
鲁桓公和齐僖公在嬴地见面,商量成婚的具体事宜。同年秋天,公子翚到齐国迎接齐女文姜。齐僖公亲自护送文姜到欢地,这是不符合礼的行为。按照当时的礼仪,国君的女儿出嫁到地位相等的诸侯国,乃由下卿护送;即使出嫁到大国,派上卿护送即可,但絶无国君亲自护送之理。鲁国是礼仪之邦,鲁桓公面对齐候送女此种不合乎礼仪的行为,却未做任何表示,显然不愿为此而开罪齐国。比起郑太子忽的直言辞婚,鲁桓公实显得委曲求全了些。
《左氏桓公六年传》: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公与文姜、宗妇命之。……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
成婚两年后,鲁桓公与文姜的儿子出世,因与桓公同出生在九月二十四日,因此桓公为其命名为“同”。
鲁、齐两国,因鲁桓公与齐文姜的联姻,重修了前代国君的旧好,并拥有了共同的子嗣,一方面使两国的关系更为紧密,另一方面也使得鲁桓公的君王地位更为稳固。
三、通齐襄弒鲁桓
纪、齐两国在远祖时期的恩怨,一直存在着,并未因时间而使齐国淡化报仇之心,只要一有机会,齐候就想联合他国以袭纪。《春秋桓公五年经》:
夏,齐候、郑伯如纪。
《左氏桓公五年传》:
夏,齐候、郑伯朝于纪,欲以袭之。纪人知之。
鲁桓公五年的夏天,齐僖公、郑庄公向纪国朝见,想乘机袭击纪国。纪国人觉察出他们的企图,遂频频向鲁国求援以自救。《春秋桓公六年经》:
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冬,纪侯来朝。
《左氏桓公六年传》:
夏,会于成,纪来谘谋齐难也。……冬,纪侯来朝,请王命以求成于齐。公告不能。
鲁桓公六年的夏天,纪侯来鲁国的成地和桓公会面,商议如何对付齐国想灭纪国的祸难。同年冬天,纪侯又来鲁国朝见,欲请鲁国转求周天子之命,去向齐国求和。但是鲁桓公告诉他做不到。此举应与桓公和文姜的联姻有关,桓公权衡轻重,并不愿意为了纪国而得罪齐国这个亲家。
虽然如此,但纪、鲁两国仍时有往来《左氏桓公八年传》: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
鲁桓公八年,周桓王娶纪季姜为后。周王室虽然衰微,但名义上仍是天子,与诸侯通婚地位不同,所以天子不亲自主婚迎娶,而是托同姓诸侯代为主持。因此周王娶后,乃由王室派大臣祭公来到鲁国,然后到纪国迎接王后直接归京师,如此乃合于礼的作法。纪国将女儿嫁给周天子,而由鲁国主婚,使纪、鲁之间的关系更为接近,此举使齐国颇为不悦。因此在鲁桓公十年的冬天,借着郑国人向齐国请求出兵,齐国人遂率领了卫国的军队来帮助郑国攻打鲁国。《左氏桓公十年传》: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
郑国为了报复桓公六年时,郑公子忽救齐有功,而鲁国却把他排在后面的怨恨,因此请齐卫二国一起帮助他攻打鲁国。当时齐国给各诸侯的军队馈送食物时,请鲁国来确定馈送的次序,鲁国用周王室封爵的排列次序而把郑国排在后面,为此郑国人发怒,因此联合齐卫军队和鲁军于郎地交战。
原本鲁桓公与文姜联姻后,为了保持鲁、齐之间的和谐,对于纪国的求助,桓公都不予以支持。但经过桓公十年齐、卫、郑战于郎的事件后,桓公原本“主和”的态度遂有所转变。为了纪国,鲁齐之间终于爆发了一场大战,《春秋桓公十三年经》: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
桓公十三年以鲁国为首的鲁、纪、郑联军,大败以齐国为首的齐、宋、卫、燕联军,这使得齐国颜面尽失,更加深了有朝一日必灭纪之心。
《春秋桓公十七年经》: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
《左氏桓公十七年传》:
十七年春,盟于黄,平齐、纪,且谋卫故也。
鲁桓公十七年春天,鲁国为了调解齐、纪之间的关系,以使两国和好,因此鲁桓公和齐襄公、纪侯在黄地会盟。此外,并商量齐国想护送出奔齐的卫惠公回国重立为君之事。但是,这次会盟并未达成共识。因此,同年夏天,齐师犯鲁。
《春秋桓公十七年经》: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
《左氏桓公十七年传》:
夏,及齐师战于奚,疆事也。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
鲁国军队与齐国军队在边境奚地发生战争,距离正月时的会盟不过数月,齐国人就侵犯鲁国的边境,可知齐襄公并不愿意轻言和解。为解决此一外交上的难题,鲁、齐双方再度会面,《春秋桓公十八年经》: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
《左氏桓公十八年传》:
十八年春,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公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
鲁桓公十八年,桓公与齐襄公先会面于泺,然后携文姜到达齐国。因为文姜在嫁给鲁桓公之前,曾与其兄齐襄公诸儿有私情,鲁大夫申繻深怕此行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遂以“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的话语加以劝阻,但是鲁桓公对于齐鲁双方长期以来的纷争,或许有意让文姜出面作缓颊调解之人,因此仍携文姜至齐国。
文姜与久未谋面的齐襄公会见后,果然如申繻所料,与齐襄公产生私通之事。鲁桓公知情后,自然对文姜大加斥责,但也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
《左氏桓公十八年传》:
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
《公羊庄公元年传》:
夫人谮公于齐侯,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齐侯怒,与之饮酒。于其出焉,使公子彭生送之。于其乘焉,搚干而杀之。
文姜将桓公的责骂告诉了襄公,并说桓公一直认为“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齐襄公听完勃然大怒,遂设宴邀请桓公饮酒。待桓公酒醉后,便派公子彭生送桓公回去,趁桓公上车时,彭生折断了他的骨干,结果桓公就死于车中。
鲁国对于桓公之死,尽管非常的不满,但又无可奈何,只能对齐国委婉表达要求一个交代,《左氏桓公十八年传》:
鲁人告于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恶于诸侯。请以彭生除之。”齐人杀彭生。
桓公之薨,使鲁、齐两国关系为之紧绷,但因碍于齐国势力强大,鲁国只能卑躬屈膝的委曲求全。鲁国人向齐国人诉说:“我国国君畏惧贵国国君的威严,不敢安居,所以来到贵国想要重修旧好。但是礼仪完成却无法回国,又没有地方追究罪责,在诸侯中造成恶劣的影响。请求贵国用彭生来消除这种影响。”齐国人就杀死彭生,为鲁桓公往生的事情,草草的作一个了结。
对于文姜与齐襄公私通一事,《管子》、《史记》、《列女传》等典籍均有记载,且都持讽刺态度;《诗经‧齐风》中的〈南山〉、〈敝笱〉、〈载驱〉等诗作,在《毛诗序》的解释下也被视为刺淫之诗。
鲁桓公赴齐被弒,历来学者大都认为,是因为鲁桓公对文姜和齐襄公的私通不满,才会招致杀身之祸。但若放眼当时的外交局势,齐襄公派彭生杀桓公,或许不仅仅只是为了出一口怨气,而是与齐、纪长久以来的宿怨,以及鲁国长期以来协助纪国,有密切的关系。原本鲁桓公携文姜此时回齐国,实具有协调缓颊之意,但齐襄公一心只想要消灭纪国,以报先祖之仇,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协谈不成,两边各执立场,而齐襄公为达灭纪之目的,遂采取暗杀的手段,亦不无可能。因此,鲁桓公的被杀,或许也该从当时的外交情势作观察,不应只由私通的单一面向作考虑。
四、佐庄往来齐鲁
鲁桓公逝世后,庄公继位,当时尚不足十二岁,并无主持朝政的能力,因此鲁国大权遂多落于文姜之手。此后,文姜多次往来于鲁齐之间,代表庄公与齐国交涉,并曾两次到达莒国,协调鲁、莒之间的关系。
《左氏庄公元年传》:
元年春,不称即位,文姜出故也。三月,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絶不为亲,礼也。
鲁庄公元年,《春秋》经并未记载庄公即位之事,乃因生母文姜没有回国。三月时,文姜又流亡逃奔到齐国。也因文姜与其兄齐襄公私通,致使鲁桓公被杀,庄公为父死而悲伤,故不认其母,《左传》认为这是合于礼的行为。
《左氏庄公二年传》:
二年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书,奸也。
鲁庄公二年的冬天,文姜和齐襄公在禚地相会,历来学者多把文姜到齐国,看作主动与齐襄公私通。清代的学者于鬯在《香草校书》卷三十七,则提出不同的看法:
奸,奸也。言奸正法也,奸亦即干也。……夫人干国之政,会齐侯,宜公会之。公不会而夫人会,是夫人干此会矣。
于鬯认为,“奸”应为“干预”之意,而非一般所谓“通奸”之说。由《春秋》及《左传》的相关记载,可验证在鲁庄公初履君位、尚无治国经验之时,文姜的确以君王身份往来于鲁齐之间。如:
《春秋庄公二年经》: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
《春秋庄公四年经》: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
禚为齐地,祝丘为鲁地,以杜预注而言,“会”、“享”皆为“两君相见之礼”,杜预认为文姜僭越礼分。但由《春秋》经的正式记载,或可将之视为:文姜是以鲁国名义往来于鲁、齐两地,与齐国作协调的工作,因此才有以国君相见之礼的记载见于《春秋》经。
鲁庄公四年,齐襄公终于如愿以偿的幷吞了纪国。鲁、齐之间为纪国所引起的纷争,终于以纪归齐而作结。
《春秋庄公四年经》:
纪侯大去其国。
《左氏庄公四年传》:
纪侯不能下齐,以与纪季。夏,纪侯大去其国,违齐难也。
《公羊庄公四年传》:
纪侯大去其国。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雠也。何雠尔?远祖也。哀公亨乎周,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于此焉者,事祖祢之心尽矣。
齐襄公灭纪,是为了复九世远祖哀公被纪侯谮言所害而遭烹煮之仇,公羊作传者认为:《春秋》为贤者讳其恶而书“纪侯大去其国”,因此经书“大去”是褒齐候的复仇,认可齐的灭纪。
鲁、齐之间的直接冲突已然消弭,而文姜为了维护鲁国本身的地位,仍不时穿梭其间。
《春秋庄公五年经》: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左氏庄公六年传》:
冬,齐人来归卫宝,文姜请之也。
《左氏庄公七年传》:
七年春,文姜会齐侯于防,齐志也。
由上述经传的记载,可看出文姜对于鲁齐外交的往来,不遗余力。齐襄公于鲁庄公八年冬十二月死于内乱,而于鲁庄公即位、齐襄公在位期间,鲁国与齐国之间都没有发生过战事,这与文姜的奔波周旋,有相当的关系。虽然文姜本身的一些行为,以及因庄公年幼而干政的举动,在当时看来,确实有不合礼制之处,但是她对于鲁国的政治、外交上,还是有一定的贡献。
《春秋庄公九年经》:
夏,公伐齐,纳子纠。齐小白入于齐。
《左氏庄公九年传》:
夏,公伐齐,纳子纠。桓公自莒先入。秋,师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公丧戎路,传乘而归。
齐襄公死后,齐国诸公子争立。鲁国选择以武力送公子纠即位,但公子小白先入齐地即位。鲁国仍不肯退兵,遂有在齐地干时与齐师交战之役。此事之后,才即君位的齐桓公小白,就于鲁庄公十年两度侵鲁。
《春秋庄公十年经》: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
《春秋庄公十年经》: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
齐桓公初立,欲报鲁国纳公子纠之嫌,遂屡屡攻鲁,虽皆失败,但鲁、齐双方的关系,已再度呈现紧张的僵局。
《春秋庄公十三年经》:
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
《春秋庄公十四年经》: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
《春秋庄公十五年经》: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
如此频繁的以齐为主的盟会,可以看出齐桓公正一步步走向霸主的地位,而这些盟会皆无鲁国参与的机会。若长此以往下去,鲁国将会面临被孤立的危机。于是《春秋庄公十五年经》:
夏,夫人姜氏如齐。
文姜又再度为庄公出面,赴齐斡旋,于是《春秋庄公十六年经》:
冬十有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鲁国才能在国际盟会上也有加入参与的机会。而在文姜逝世前,又连续两年到莒国,《春秋庄公十九年经》:
夫人姜氏如莒。
《春秋庄公二十年经》: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其用意乃在与莒国结好,以增强鲁国的外援,改善鲁国在外交上的境况。
《春秋庄公二十一年经》:
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春秋庄公二十二年经》:
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鲁庄公二十一年秋天七月五日,文姜病逝,共在鲁国生活了三十七年。就其一生盖棺论定而言:在两性关系的伦理观点上来说,文姜确有瑕疵;然而从外交关系上观之,则文姜不愧为杰出的女性外交家。
五、结语
综上观之,文姜与鲁桓公的政治联姻,替鲁君巩固了地位,也使鲁、齐双方恢复前代友好的关系。虽然其后因为文姜与齐襄公私通,鲁桓公被弒,导致鲁、齐关系陷入危机,但也由于文姜数度以国君之礼与齐国国君会晤,协调鲁、齐关系,才能使鲁国在幼主庄公即位执政下,仍能于齐襄公在位时,与齐国保持良好关系。而在齐桓公继位后,鲁、齐关系恶化的情况下,文姜努力穿梭于鲁、齐之间,凭着她高明的外交手腕居中协调,遂仍能保持鲁国应该有的地位。若由文姜对鲁、齐外交上的影响观之,文姜实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参考书目
一、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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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公羊寿传(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十三经注疏》第七册《公羊传》,台北:艺文印书馆,1989年1月。
(春秋鲁)谷梁俶传(晋)范宁集解(唐)杨士勋疏:《十三经注疏》第七册《谷梁传》,台北:艺文印书馆,198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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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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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教英:〈文姜小议〉,《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8年9月,第11卷第3期,页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