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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乡村振兴中的文化动能重塑

  【摘要】乡村文化振兴是新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回顾与类比大陆与台湾乡村文化建设历程不难发现,二者均经历了城市化扩张期的衰落及改善乡村风貌、加强文化供给、保存历史传统、弘扬地域特色、发展旅游文创的文化发展体系重塑。其中,强化布局引领、坚守文化底色、培育人才资源、丰富文产融合是提振乡村文化的宝贵经验。

  【关键词】乡村文化;乡村振兴;海峡两岸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出,“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乡愁”一词的时兴,不仅是中国农业农村生活中所藴含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被进一步发掘和渲染的实证,更意味着中国农业在纯粹经济需求之上更多地负担着“生活上的功能”从而进入到“生活的农学”或“社会农学”阶段[1]。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要在中国式现代化这一宏大构景中探索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和乐相融的新型范式,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多元价值追求,根固具有乡土中国和东方浪漫的“乡愁”情怀,就必须走中国式乡村文化振兴道路。

  以更深邃的全球视野审视近百年来世界乡村发展脉络,伴随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掠夺性扩张,乡村地域系统的适应性不断衰退,事实上不断冲击着原有乡村文化秩序[2]。尽管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瑞典、德国等发达国家基于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扭转乡村文化颓势,形成些许可参考的路径模式,然基于文化差异和时空条件限制,其移植于当代中国乡村情境的一般性和普适性仍待考究。与之相对,中国台湾地区与大陆血脉相接、文化相连、民心相通,具有相似的乡村文化基因、秉持着世代相承的中华民族品性,其立足于乡村发展现实考虑与城乡文化保育所打造的一系列乡村复兴计划具有更直接现实的参考价值。综合海峡两岸营造乡土文化的理论与实践,能够进一步探求乡村文化勃兴的实践进路,为整合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文化建设模式作出些许努力。

  一、近代以来中国乡村文化颓败

  二战以后,海峡两岸先后进入城市化、工业化快车道,农业农村长期置于解决人民温饱和城市工业发展的荫蔽之下。如1982年至1986年连续五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台湾地区的“稻田转作计划”、“农业升级计划”等均将农业生产扩张和产品供给作为核心要旨,事实上不免将农村文化发展让位于经济数据增长的现实需求。具体来看,两岸乡村文化的颓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文化形态保存式微。乡村戏曲、传统技术、地方语言、民居古建等乡村文化物质形态的受体与载体在近几十年来遭到冲击与损毁。戏台戏曲无人问津、能工巧技断代失传、地方语言不知所云、宗祠古建壁破垣残。在飞速发展的现代化过程中,乡土中国的多样性、特殊性被时代浪潮淹没,富于历史价值龢民俗价值的文化形态存续日益艰难。

  其二,文化主体传承失位。在农业发展工具理性压迫价值理性的现实条件下,乡民传承文化的主体性被异化与弱化。当今农村人口中仍旧坚守乡村文化的多为老者,作为未来文化传承主体的中青年力量十分薄弱。青壮年在离开乡村背上行囊踏上远方融入城市的过程,也是接受城市文明和现代文明对其强烈改造重塑的过程,他们对原有乡村价值的怀疑、乡村身份与乡村文化自信力和归属感的丧失打碎了原有乡村文化认同。在快速扩张的城镇化过程中,乡土中国的延续性、传承性被人口流动掩埋,传承主体后继者寥寥。

  其三,文化发展路径僵化。市场观念与逐利之风的高涨致使乡村生活与文化价值的经济利益被榨取。两岸乡村传统文化在试图进行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均陷入到某种“乡村旅游怪圈”——不少地区把房子一刷、路一修、安上一两个亭子便称之为“乡愁”,过度商业化、同质化、低层次化的文旅问题频现。这种将古老乡村与当代社会文明粗暴焊接的行为无疑使乡村文化置于资本的支配与掠夺之下,实质上酿成了乡土情怀和乡村历史的沉沦。在追名逐利的商业化过程中,乡土中国的深邃性、古檏性被短期利益压抑,创新发展迷茫失向。

  二、两岸乡村文化振兴的实践进路

  (一)大陆方面——以浙江省为例

  进入21世纪以后,面对乡村文化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迟滞与凋敝,海峡两岸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实现乡村文化复兴的政策,取得了一系列乡村文化建设实践成果。大陆方面,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保护和发展有地方龢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3],标志着乡村文化遗产的保存与发展被纳入国家“三农”工作的重点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多元价值的文化意义被进一步发掘。如,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要通过“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扎实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创新乡贤文化”[4]等多种举措展现乡村文化魅力。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与乡村文化建设直接相关的文段已有六次之多,足以证明乡村文化的活化与再兴已经摆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

  浙江省作为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发源地及我国唯一省部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始终保持三农工作领跑优势,具有鲜明的理论优势、政策优势和基础支撑,是中国乡村文化建设的典型代表和缩影[5]。2003年6月,在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的倡导和主持下,浙江全省启动“千万工程”。20年来,浙江省久久为功,推进“千万工程”因时流变,始终以强烈的人本精神将实现乡村文化振兴作为落脚点。目前,浙江省围遶乡村文化建设大体经历了三次迭代。

  一是2003年至2010年,乡村文化建设谋篇布局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阶段。“万村整治”,侧重于物质层面的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为乡村文化振兴打下经济基础。“千村示范”则是将建设全面小康放在首要位置。全面小康要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1000余个全面小康示范村便要在物质财富之上更加侧重对乡村精神文化财富的发掘,承担着乡村文化振兴探路者的职责。

  二是2011年至2020年,乡村文化建设日迈月征的“千村精品、万村美丽”阶段。十年时间,浙江省大力建设集学教、礼仪、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农村文化礼堂,将其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主阵地。大力推广文化下乡、人才返乡,开展乡村特色文化活动;以千余个“精品村”的文化发展成就为牵引,激发新时代农村文化建设活力。目前,浙江已建成文化礼堂20511座,实现500人以上行政村全覆盖;农村书屋25335个,基本覆盖全省行政村。良好的乡村文化设施与初步开展的一系列文化活动,为守护乡村根脉、接续乡土认同、发展乡村文化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前提和积极探索的氛围,为深入乡村文化振兴进行了量的积累。

  三是2021年以来,乡村文化建设提质增效的“千村未来、万村共富”新阶段。浙江省政府于2022年颁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将“主题文化繁荣兴盛”作为三大总体目标之一,未来将实现“历史文化遗存有效保护,乡村优秀文化全面传承,地域特色文化充分展示,乡村文化产业蓬勃发展”[6]。新时期,浙江坚持以区域内优秀文化遗产、乡村特色为抓手,兴办农民学校、社区学校,依托地域文化传统、旅游资源、产业资源等,推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人文风格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寻求传统与现代的有效对接,绘就乡土文明与现代文明和合共生、水乳交融的美好蓝图。

  (二)台湾方面

  与“七山二水一分田”的浙江类似,台湾地区山地众多、地狭人稠、经济发达,农业农村事业道阻且艰、乡村文化水平长期与经济发展水平脱节。大而观之,台湾地区乡村文化的复兴之路大体也经过了三个时期。

  一是迷茫探索期。为扭转乡村整体发展颓势,台湾当局曾于20世纪下半叶出台“农业政策检讨纲要”、“加速农村建设重要措施”、“社区发展工作纲领”、等多条政策指令[7]。然上述条例大多服务于农村经济提振要求,仅有些许字眼提及乡村文化之意向,加之缺乏项目发展总体布局及深化步骤而成果零散、成效寥寥。台湾地区乡村文化建设的软硬件设施依旧不匹配的矛盾依旧深刻。

  二是萌兴发展期。1991年台湾当局提出“农业综合调整方案”,将农业农村从单一的经济理性关注外赋予人文主义关怀,标志着台湾地区农村发展进入到“生产、生活、生态”的“三生”阶段。此后“跨世纪农业建设方案”、“农业中程施政计划”、“农业中程施政计划”相继提出,构筑起经济发展、生态和谐、人文养育三大主线交融发展的美好蓝图。1994年“社区总体营造策略”提出以后,台湾地区掀起农村物质文化空间改造、重建农村社区公共价值与地方认同的风潮,力图以地方文化与乡村地域共识为基础,在乡村培育富于生活情趣与人文气息的文化氛围。其后“休闲农业观光条例”、“新故乡社区营造计划”、“乡村风貌纲要规划”等政策指令陆续下发,乡村记忆与乡村文化价值被重新阐发,乡村文旅资源得到变现,以休闲农业和旅游文化产业为代表的乡村文旅项目蔚然成风,乡村文化生态得到明显改善、乡村人才得到一定的回流补偿。

  三是再生繁荣期。为进一步实现乡村振兴,台当局于2008年提出“推动农村再生计划”,以期建成“富丽新农村”,并于 2010 年颁布实施“农村再生条例”并拨款1500亿新台币的专项资金。在该条例“农村文化及特色”一章中明确指出,一方面要加强“历史或特色建筑物维护之奬励、闲置空间再利用”,即加强历史文化物质形态的保存和维护;另一方面需注重“人力培育及农村活化再生宣传、辅导、奬励及评鉴”,即着力培育创新人才、依据时代需要赋能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与新生。此外,“农村再生计划”更加强调乡村居民生活幸福指数,着重以乡村社区为基本构成元素,以人文资源与自然景观为核心抓手,采取政府引导、农民参与的形式,形成兼顾产业经济、社会文化、居民生活、观光游憩等多措并举的发展模式,特别重视培育乡村特色产业、生态保育及乡村文化活化再利用,从而推进乡村实现全面复兴,实现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并举、复原与创造并进,赋予乡村文化更强的生命力与时代力[8]。

  三、经验与启示

  (一)强化布局引领,久久为功

  纵观海峡两岸近几十年乡村文化建设历程不难发现,由于文化发展的特殊性,乡村文化建设必须遵循文化内在生长规律,予以科学精细的“施工”蓝图与建设恒心。乡村文化振兴是一个长时段的艰巨任务,需从谋篇布局点出发,依据当下历史现实条件进行顶层设计、渐进推行、久久为功。无论是浙江的“千万工程”亦或是台湾地区的“农村再生条例”,均通过政策性规划确定乡村文化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与总体规划[9],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法规或政策支持,以“自上而下”的各级行政权力单位负责引导纾解、贯彻落实,在“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长效机制保障中寻求农村文化破茧重生。

  (二)坚持文化底色,守护根脉

  乡村地域文化是农村事业发展的“灵魂”和“底色”,更是中华民族情怀的重要寄托与载体。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福建古街区时强调,“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乡村地区拥有农业生产技艺、传统手工艺、曲艺、古祠堂、村落民居等丰富多元的文化资源,这些资源是乡村文化的主要表现方式,也是乡愁最直观的文脉肌理和记忆样本。乡村文化建设首要和根本地便是对现有乡村文化资源内容的深层次挖掘与探究。如,浙江省松阳四都乡通过“拯救老屋”恢复和丰富了聚落的“崖居”特色风貌、打造“中国休闲摄影之乡”;台湾无米乐社区深耕空间遗产和嫁娶文化,走出一条文化资源保护发展与乡村文化共识重塑的共赢之路[10]。

  (三)厚植人才支撑,培育主体

  人民是文化传承和创造的主体。培育乡民文化素养、调动好农民建设家乡的积极性是丰厚乡村文化振兴主体力量的重要举措。首先,加强村镇居民教育,培育“新农民”。支持和引导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守初心、育匠心,加大对传统村落老人的关怀力度,寻求他们守住文化根脉与接纳现代生活的契合点。台湾“农村再生条例”第 30 条中便将“培根计划”即培养有素质的“文化农民”作为规划“农村再生”的先期条件[11]。其次,利用文化对离乡青壮年的感召力,引动“回乡潮”。寻找文化保护性发展与经济产业的嵌入点,以乡情为纽带、以乡土为根基,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最后,注重以“新乡贤”为代表的社会力量。牵引鼓励企业家及文化研究学者等精英人士返乡,运营资本、参与治理,是反哺乡村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也将成为重塑乡村文化的核心力量之一。

  (四)发力文产融合,丰富层次

  文化及文化产品兼具的商品价值及经济外溢效果使之成为乡村产业升级的“催化剂”,而乡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同样助推着乡村文化活化与再生。海峡两岸均通过农业文明参与及农业精神体验的方式探索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互为支撑的网状结构。塑造特色乡村文化品牌,在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更多地探寻历史观光、休闲乡村、民宿经济等乡村产业与乡村文化发展的融合方式,鼓励将传统手工艺品及民间戏曲演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其中。如,台湾高雄美浓的客家美食及陶艺纸伞手工技艺、大湖和三义打造的姜麻主题休闲园,浙江的乌镇、山东的大泽乡、云南的屯堡及沙溪古镇等等。同时,与之衍生的文创产品及以影视作品为代表的媒体传播产品亦在乡村文化与价值传播的互动中碰撞出新的文化符号。

  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需要“扎实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海峡两岸近几十年的乡村文化建设为彼此提供了比照性的可参考空间,双方在乡村转型过程中面临的难题与解决方案也能够为彼此提供借鉴。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古老的农业文明国度来说,乡村是每位中国人内心的寄托与归宿,是漂泊游子的港湾、是民族的文化印记。在“逆城市化”时代,到乡村追寻乡愁正成为许多人的向往。立足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中国乡村文化振兴的崛起与新生已汇成不可阻挡的时代大潮。请给予乡村一个讲故事的理由,给予国民一个诉说乡愁的机会,走出富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文化自信”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 祖田修.农学原论[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 李玉恒,阎佳玉,武文豪.世界乡村转型历程与可持续发展展望[J].地理科学进展,2018(05):627-635.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6:21.

  [4]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17、22.

  [5] 中国农网.农业强国开局,为什么是“浙江先行”?[EB].2023-05-08/2023-08-21.https://www.farmer.com.cn/2023/05/08/wap_99928016.html.

  [6]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2022.

  [7] 罗泽洁,林明水,徐洪.基于生命周期视角的台湾地区乡村振兴历程及经验[J].学术评论,2018(04):76-83.

  [8] 农村再生条例.“台湾地区农业委员会水土保持局”,2007.

  [9] 刘宪法.台湾农地重划制度及其对中国大陆的启示[J].中国农村经济.2011(11):637-649.

  [10] 靳兆腾.中国乡村社区建设的长期经营策略初探——基于两岸乡村建设的典型案例分析[D].东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0:19、33.

  [11] 黄耀明.台湾社区总体营造经验对乡村振兴规划的启示[J].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03):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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