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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高质量乡村振兴的战略取向与关键政策

  【摘要】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推进高质量乡村振兴是强烈回应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现实需要,是新时代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总抓手。高质量乡村振兴既注重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协同性与关联性,又强化乡村振兴的高质高效与可持续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高质量乡村振兴体现鲜明的价值取向与具备扎实的经验基础。新时代推进高质量乡村振兴面临农业发展模式亟待优化、乡村治理体系不够健全、农民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等突出问题。要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引领,从优化农业发展模式,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树立乡村共同缔造理念,完善农民主体机制;建构现代化城乡关系,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等维度探索高质量乡村振兴的有效政策与关键战略。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振兴;高质量;挑战;路径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等做出了深刻论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1]并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行了战略部署。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艰巨的任务依然在农村。对标二〇二五年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的主要目标以及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着缩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毫无疑问,稳定高效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完成既定目标、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性工程。鉴于此,在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的全新语境下深入研究高质量乡村振兴的实施路径,对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一、学界研究进展

  自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众多学者围遶乡村振兴在理论层面展开了激烈讨论,但对于高质量乡村振兴的相关研究不足,现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在高质量乡村振兴所要立足的时代背景的研究上,张志元、李洋认为要把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放在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下进行谋划[3];王晓毅从中国共产党长期的农村工作经验和国内外农村发展经验的视角下,提出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是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的保障[4];沈费伟、叶温馨认为数字乡村战略是国家运用技术手段弥合现代化进程中城市与农村割裂状态的积极尝试,并重点探讨数字乡村与乡村振兴之间的耦合关系[5];司伟立足于经济转型过程中农业部门发展的一般规律,解释乡村振兴战略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逻辑关系[6]。在高质量乡村振兴的推进内容上,陈燕认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应有之义[7];赵秀玲提出农民现代化既是基础工程又是难以突破的瓶颈[8];李成强调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9];韩广富、辛远认为脱贫后如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实现高质量减贫是乡村振兴进程中的重要任务[10]。在高质量乡村振兴的实施路径上,邢占军、杨永伟强调要突出守好两条底线、探索共富发展机制、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完善乡村治理[11];王露璐提出重建中国乡村伦理以实现现代化转型,从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价值引领和精神动力[12];王晓毅认为在乡村振兴中尊重农民的权利和首创精神,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是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的保障[4];陈前虎、刘学等认为一条可持续、高质量的乡村振兴之路,必然离不开对“谁来建、为谁建、怎么建”三个事关乡村振兴基本价值观与方法论的深入思考 [13]。

  通过梳理学界既有研究成果,为我们从多维度认识高质量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参考,但目前从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尤其从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下全面把握乡村振兴的研究成果不多,而本文的学术贡献在于,将乡村振兴置于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实质的语境下,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引领,厘清高质量乡村振兴的新时代内涵,阐述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高质量乡村振兴的价值指向、经验基础以及制约因素,探索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高质量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

  二、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高质量乡村振兴的价值指向及经验基础

  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推进高质量乡村振兴是强烈回应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所衍生的需要,是新时代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总抓手。应该看到,量与质是辩证统一的,高质量乡村振兴既注重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协同性与关联性,实现“量的积累”,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强化乡村振兴的高质高效与可持续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高质量乡村振兴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体现了鲜明的价值导向,同时,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为乡村振兴积累了宝贵的发展经验,促进高质量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一)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高质量乡村振兴的价值指向

  1.高质量乡村振兴是破解农业农村现代化梗阻的现实需要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农业农村发展不可逆转的基本方向,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2021年,农村人口规模为4.98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35.3%[14],包括农村人口在内的十四亿多人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不可否认,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问题和矛盾,如农村发展不充分、农业生产缺乏竞争力、乡村治理水平不高以及城乡关系问题等,而且这些挑战的艰巨性与复杂性前所未有。高质量乡村振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改革思维,释放创新活力,保持历史耐心,坚持稳中求进,破解乡村振兴难题,为现代化发展扫清障碍。

  2.高质量乡村振兴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之举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特征与本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现在,己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高质量乡村振兴关注农民主体,尊重其作为劳动者的价值与尊严,激发其参与农村发展的驱动力,促进其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社会财富。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既着力夯实农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又超越单一性的物质追求,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建构农村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有机统一的新格局。同时,健全分配机制,强化乡村发展成果分配的合理性与公平性,增强共同富裕的成色。

  3.高质量乡村振兴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马克思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超越现代性的价值目标,这也为高质量乡村振兴的现代化建构提供了基本价值导向和实现路径。物质富足与精神富有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要求,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高质量乡村振兴必然要厚植农村农民现代化的物质根基,积极创造农民增收致富的有利条件,促进农民物的全面丰富。同时,强化农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奋斗目标与价值指引,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快农民的思想、涵养、行为、能力等层面的现代化进程,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伦理根基,不断增强农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真正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的全面进步。

  4.高质量乡村振兴是实现农业农村緑色发展的重要途径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1]自党的十八大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以来,农村环境与农业生态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全国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发展不平衡,生态脆弱和生态富集幷存,部分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存量欠债较多,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已达或接近上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矛盾仍然很突出。高质量乡村振兴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既重视农村生态脆弱区治理,增强生态系统自我修复的稳定性,又推动农村生态富集区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升生态产品与服务供给水平,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二)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高质量乡村振兴的经验基础

  1.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严密完整的制度体系,其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致力于为人民谋福祉、为民族谋复兴,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善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高质量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把乡村振兴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统筹谋划,持续健全乡村振兴顶层设计,发挥各级党委在促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一把手”作用,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中国共产党利用好“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调动各方资源,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汇聚社会力量,破解人才瓶颈,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补足乡村振兴短板中的作用。

  2.不断建构与完善乡村振兴制度化体系

  一部高质量乡村振兴推进史,就是一部制度文明的演化史、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变迁史。制度文明的缔造历程与乡村振兴的推进历程存在同构关系,制度文明的演化发展为高质量乡村振兴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我国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乡村振兴进程中,使渐趋完善的乡村振兴制度化体系凸显其系统性、科学性以及强大的执行力特征,发挥其秩序功能、控制功能以及强化组织功能,助推高质量乡村振兴成为现实并取得突破。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与配套政策,健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多元化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坚持緑色生态发展导向,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协同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供给。

  3.始终坚持开拓创新驱动乡村振兴进程

  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越是伟大的事业,越充满艰难险阻,越需要开拓创新。[15]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农村最为突出,比如,农产品供需矛盾突出,农业供给水平有待提升;农民发展潜力有限,市场竞争力不足;农村基础设施不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民生领域欠账较多,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国家支农体系不健全,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乡村治理能力有待强化,乡村发展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创新是第一动力。在熊彼特看来,“创新就是生产函数的变动,而这种函数是不能分解为无限小的步骤的。”[16]为了补齐“三农”短板弱项,我国上下求索、奋力开拓,强化思维创新,推动乡村振兴内部外部各相关要素不断重组、突破,促进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创新,侧重破解乡村振兴难点,重构传统“三农”发展模式,助力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

  三、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高质量乡村振兴面临的突出问题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压舱石”,只有深刻理解“三农”问题,才能高质量地推进乡村振兴,从而成功拓展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近年来,虽然我国乡村振兴工作取得进展,“三农”工作取得显着成就,但仍存在农业发展模式不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不健全、农民主体作用有待发挥等问题。这既是当前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需着力破解的重点任务,也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要重点攻克的时代命题。

  (一)农业发展模式有待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农业发展持续稳定良好,但仍存在短板之处:一是农业与第二、第三产业融合不够。在融合主体上,产业体系中存在组织协同不够、利益分配悬殊等问题,各主体间利益联结机制亟需完善;在融合深度上,国家虽强调农业经济发展要坚持“一产接二连三”的导向,但产业资源要素还未实现有机配置与融合,农业产业链条不够完整,产业流通不够顺畅,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低、层次浅;在融合方式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式不够灵活,有待进一步创新优化。二是农业结构不够合理。目前我国农业发展在“数量”与“规模”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农林牧副渔等产业的规划布局还欠均衡协调,发展模式较为单一,同质化倾向明显,标准化程度与规模化水平有待提升,农业生产亟需结构升级与质量突破。三是农业生态环境有待改善。部分农村地区农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突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基础还不扎实,生态环境总体形势较严峻,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亟待健全。

  (二)乡村治理体系不够健全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乡村振兴成效的重要指标。近年来,乡村治理在运行方式、组织关系以及治理机制等方面取得积极效果的同时,仍面临不可忽视的挑战。一是乡村治理主体缺失的问题。从乡村人口结构上,“通过一系列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农业剩余劳动力经历了一个离开乡村获得‘退出权’的过程,持续在城乡之间、地域上和产业间流动获得‘流动权’的过程,进入生产率更高的非农及城市就业领域获得‘进入权’的过程。”[17]随之出现乡村人员外流、乡村空心化等乡村人口结构畸形现象,原本紧密、完整的乡村治理网络逐渐被撕裂,导致乡村治理的聚合性和联结性也趋向弱化,严重制约着乡村治理与乡村现代化进程。二是面临乡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的挑战。乡村基层组织能力直接影响乡村治理水平。目前乡村存在乡村治理人才缺失、治理结构松散化等问题,这在客观上增加了乡村治理的难度。同时,党的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单一,战斗堡垒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功能有所弱化。不可忽视的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与乡村振兴总体要求、高质量乡村振兴基本导向不相适应的问题,比如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生活原则性、严肃性不强,乡村基层组织创新创造能力与协调管理能力不足等,这些都成为增强乡村治理能力的掣肘。

  (三)农民主体作用有待发挥

  按照中国式现代化的拓展历程,高质量乡村振兴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也是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过程。在乡村振兴实施中,农民无疑是乡村发展、项目实施、收益共享的主体,农民主体作用主要体现在个体主体性和组织主体性两个方面。就整体而言,农民主体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激发。从个体主体性上看,农民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就业水平相对较低,无法有效对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农民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农村整体人力资本水平亟待提升。部分农民存在“乡村振兴是政府与社会的事,与老百姓不相干”的歪曲观念,希望外部力量包办包揽,公民意识与自主意识澹薄,往往使自己沦为乡村振兴中懈怠、狭隘、冷漠的“观众”“配角”或“旁观者”。从组织主体性上看,农民之间虽通过自组织形式成立农业合作社、村民议事会等组织,由于人才队伍不稳定、管理制度不健全、示范带动能力有限,不少组织形同虚设,未能在乡村振兴各项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从外部支持力量上看,缺乏“沉浸式”的乡村振兴发展策略,部分外在参与主体社会责任意识澹薄,往往受到利益驱使或迫于政策压力,将农民视为乡村振兴中机械式、临时式的“参与者”,为完成乡村建设指标而流于表面,为装点门面而“作秀”或“走场”,背离瞭高质量乡村振兴的原则。

  (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着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收入分配格局明显改善。尤其是,得益于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纵深推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城镇居民。2013—2022年,农村居民年均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快1.7个百分点,从2008年起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连续15年下降,2018-2022年收入倍差分别为2.68、2.64、2.56、2.5、2.44 [18]但从国际比较视野看,在世界范围的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及原计划经济国家中抽取36个国家进行类比发现,这些国家的城乡居民收入倍差大都低于1.5,很显然,我国的收入倍差仍处于较高水平[19]。从基尼系数维度审视城乡收入差距,“我国目前的收入基尼系数仍然高达0.465,以城市和农村单独计算看,两者的基尼系数都小于或等于0.4,这个水平在国际上其实就是一个中等水平。”[20]此外,依然从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的指标作对比,将其进行五等份分组,“2022年高收入组和低收入组的倍差,农村居民高达9.17,显着高于城镇居民的6.31,这表明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问题比城市居民更为突出。”应当引起重视的是,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还有继续拉大的倾向。

  四、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高质量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从现在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中“三农”工作是重点。高质量乡村振兴是破解农业农村现代化梗阻、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时代化考量。当前,必须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引领,对标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围遶高质量乡村振兴全面高效的核心要义,大胆破解“三农”工作难点,推动新时代高质量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一)优化农业发展模式,促进农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今年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20个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该文件立足国情农情,指明建设农业强国的历史方位与统领地位。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期待、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务必有强大农业做支撑。因而,必须跳出传统的农业农村认知框架,摆脱传统的农业发展路径依赖,开拓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其一,遵循农业现代化的普遍规律,厘清中国农业发展的现代化特征,促进农业与第二、第三产业的深度融合,推进“三链同构”。一方面,集聚生产要素资源,优化农业与第二、第三产业的跨产业配置功能,形成有特色、有竞争力、具有可持续性的产业发展体系,从而提升农业跨产业深度融合的成效。另一方面,健全“三链协同”模式,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开发产业功能,延伸产业链;发展“亲农民”产业,增强联农带农富农效果,提升价值链;稳定供应链,提升农产品供给水平。[21]其二,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加快调整农业生产结构,降低品质差、生态代价大、市场竞争力弱的低端供给,提升优质农产品的市场化水平。从各地农村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出发,挖掘特色产业、发挥特色优势,培育主体品牌,强化主体发展能力和品牌公信力。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优化农业生产体系与投入保障体系,提升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其三,挖掘农业生态多元价值,增强农业发展的生态化、緑色化。践行“緑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完善生态农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统筹生产、生活与生态,将生态保护贯穿于农业发展始终,稳步提升緑色兴农水平。

  (二)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必须以中国式现代化指引乡村振兴,推进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新征程。首先,着力破解人才发展瓶颈,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持续健全人才发展体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人的现代化是关键。要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乡村社会保障力度,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为吸引人才回到乡村创造条件。加大乡村振兴规划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优秀规划师下沉乡村,创新乡村规划师服务机制,推动乡村规划师服务精准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干部返乡、能人回乡等政策机制,引导有能力、有经验、有声望的乡贤回到乡村,积极发挥其理念与资源优势。引导热爱家乡的能人返乡创业,发展乡村新业态,建构乡村发展新模式,发挥其带富作用。其次,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服务水平。近年来乡村治理中存在的基层形式主义问题,突出表现为“上面千条线”对“下面一根针”的挤压,导致基层组织的资源配置和政治统合能力弱化。[22]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是坚持党建引领,加快组织振兴,逃离“制度建设——制度失灵——制度再建设”的怪圈,规避基层组织层面的“流程再造”“组织再造”或“制度再造”,充分考量制度建设背后的组织和社会基础,坚守乡村治理为广大乡民谋幸福的根本宗旨,坚持走群众路线,完善“驻队”“包村制”“工作组”“五级书记抓振兴”的模式,稳步推进乡村基层党建,使基层组织这根“针”有效串联“上面千条线”,又能扎根于乡村实践中,走进民生,体察民情,赢得民心,积极有为地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三)树立乡村共同缔造理念,进一步发挥农民主体性作用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体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的保障。必须立足于目前乡村振兴主体作用状况,优化农民主体发展机制,真正解决乡村为谁振兴、如何振兴、如何高质量振兴的问题。一要充分尊重农民权利与意愿,广泛吸纳农民意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完胜脱贫攻坚不可须臾离开的重要法宝[23]。要坚持一切为了农民的阶级立场与根本价值观,重视调查研究,深入农村农民实际,尊重农民意愿,发展乡村基层民主,实现乡村振兴真正为民利民。二要激发农民主体意识,让农民真正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广大农民群众是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讲解,引导农民瞭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展等政策,增强农民的自主意识、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振兴、创造更加美好生活的内在动力。三要加强农民能力建设,提高农民现代化水平。农民的现代化发展状况影响其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当前中国农民问题主要体现在素质状况、流动问题以及利益问题,要从当地农村农民实际出发,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化、精准化、长效化培训,着力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逐步扭转以直接经验为基础的传统耕作方式和以人力为主的手工劳作方式,使之掌握生产技术和创收手段。同时,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上完善顶层设计,健全农民自治机制,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从而改善农民的弱势状态,确保农民主体性作用的有效发挥。四要坚持乡村共同缔造,调动多方参与高质量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建构农民、基层组织、政府、企业等多元一体的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振兴模式。

  (四)建构现代化城乡关系,进一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迈向共同富裕的最大短板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突出表现。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1],这里的“融合”呈现的是从“通”到“融”到“合”从而“紧密联系”的递进式逻辑关系,彰显高质量乡村振兴的核心要义——追求高质高效,就是要实现高端要素从城市到乡村的顺利流动并高效集聚,为促进资源配置高效化创造条件。但是,传统的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化体制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主要障碍。因此,一要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体系。城乡融合的首要任务是实现城乡平权,而其前提是实施以户籍制度为突破口的推动性改革,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恢复居民“迁徙自由”的权利,逐步形成相辅共生、空间共享融合的新型城乡关系[24]。二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坚持一体化建设理念,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加快与沿线配套设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协同发展进程。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开展现代农房建设示范点,发挥大数据技术在乡村振兴中的应用,提升乡村生产生活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全方位推进乡村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其三,优化农民收入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33元,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占比分别为41.96%、34.63%、2.53%、20.87%,农民收入结构不平衡。要健全工资机制,加大源自农业农村工资性收入比重,对农民创业进行政策支持,提高农村经营性收入比重,继续推动农村产权改革,逐步提升财产净收入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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