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帝信仰盛行于闽南,其后成为台湾地区四大民间信仰之一。朱子曾过化闽南,深刻影响闽南习俗。朱子、陈淳对待鬼神、祀事,以《礼》为主,依据“天地之理”,提倡以礼教化、化民成俗,强调“正祠”,于宗教及民间信仰采取审慎约束态度,但对圣贤、忠臣、义士的崇祀则给予肯定。朱子“以蜀汉为正统”的历史观影响了后世的关帝信仰,而《春秋》“忠义”及“大一统”思想则是关帝信仰的内核与根基。
关帝信仰盛行于闽南,其后成为台湾地区四大民间信仰之一。朱子首仕同安,晚年又知漳州事,大儒过化,无疑会对当地风俗产生影响。本文即拟从朱子学视域探讨闽南地区关帝信仰,揭示其中之人文内涵。
一、朱子礼教:正祀、正祠与“忠臣义士”关羽
南宋时期,佛道盛行,上自帝王、下至庶民,其信仰诸神杂糅。朱子以儒家道统自任,继承“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的人文思想,对待鬼神、祀事,以《礼》为主,一依“天地之理”,《朱子语类》载门生问鬼神,朱子答曰:
如鬼神之事,圣贤说得甚分明,只将《礼》熟读便见。二程初不说无鬼神,但无而今世俗所谓鬼神耳。古来圣人所制祭祀,皆是他见得天地之理如此。
故朱子知漳期间,倡行礼教,在公共祀典方面,推行正祀,如向朝廷上陈释奠礼仪并请求予以施行,于地方乡贤则祀高登(号东溪),并在民间普及《家礼》,对闽南一地礼俗影响深远。对待民间信仰,朱子则从净化社会风气、减轻民众负担的角度考虑,加以约束禁行,其《谕俗文》称:“劝谕男女,不得以修道为名,私创庵寺……约束寺院、民间,不得以礼佛传经为名,聚集男女,昼夜混杂。约束城市、乡村,不得以禳灾祈福为名,敛掠财物,装弄傀儡。”故知漳一年,遂有“平时习浮屠、为传经礼塔朝岳之会者,一禁而尽息”之效果。
漳州朱门高弟陈淳继承朱子的鬼神观与祭祀理念,其《与赵寺丞论淫祀书》云:“淳窃以南人好尚淫祀,而此邦尤甚。自城邑至村庐,淫鬼之有名号者至不一,而所以为庙宇者,亦何啻数百所。逐庙各有迎神之礼,随月迭有迎神之会。”于此亦可看出当时闽南(漳州)民间信仰风气之盛,陈淳称之为“蠹害风俗、混乱教化之尤者”,希望有司能“明立榜文、严行禁止”。但是,陈淳并不是全然反对鬼神祭祀,在批评的同时亦有所建构。他主张依照《礼记》之《祭义》《祭法》,各随其分而祭祀,《北溪字义》说:
古人祀典,自《祭法》所列之外,又有有道、有德者死,则祭于瞽宗,以为乐祖,此等皆是正祠。后世如忠臣义士蹈白刃、卫患难,如张巡、许远死于睢阳,立双庙……如漳州灵着王以死卫邦人,而漳人立庙祠之。凡此忠臣义士之祠,皆是正当。然其祠宇,须官司为严其扃钥,不与民间亵渎,乃为合礼;在民间只得焚香致敬而已,亦不可越分而祭。
陈淳此处所言本于《周礼·春官·大司乐》:“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可见,陈淳主张以道德、功业作为能否被奉为神明受祀的评判标准,故忠臣义士之祠,乃为“正祠”;同时也强调“不可越分”,官民有别,保持祀事之神圣庄严。这与朱子所谓“圣贤之道”其义相通,《朱子语类》载:
圣贤道在万世,功在万世。今行圣贤之道,传圣贤之心,便是负荷这物事,此气便与他相通。如释奠列许多笾豆,设许多礼仪,不成是无此,姑谩为之……初间圣人亦只是略为礼以达吾之诚意,后来遂加详密。
总之,朱子、陈淳主张正祀、正祠,有道圣贤、忠臣义士,后人得而祠之;祀事则应合礼,以诚敬为主。关羽无疑是符合朱子学礼教要求的“忠臣义士”,宋元时期是关公信仰的发展期,虽然“关圣帝君”之号自明代始封,但作为此后的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朱子学的鬼神、祭祀观念对其必然产生作用,而其“以蜀汉为正统”的历史观更是直接影响了后世的关帝信仰。
二、朱子史观:“正统”、“大义”与关羽之“义”
众所周知,由于特定的历史情境、文化价值及思想观念等因素,判定三国魏、蜀、吴孰为正统,一向颇有争议。西晋陈寿《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东晋习凿齿《汉晋春秋》则提出“帝蜀寇魏”说。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在正统观上仍依《三国志》,而朱子《资治通览纲目》则反之,其中自有为偏安一隅的南宋争正统之意。四库馆臣对此论曰:“此犹宋太祖篡立近于魏,而北汉、南唐迹近于蜀,故北宋诸儒皆有所避而不伪魏。高宗以后偏安江左近于蜀,而中原魏地全入于金,南宋诸儒乃纷纷起而帝蜀。”当然,即使是以曹魏为正统的陈寿在《三国志》本传中也多处提及刘备之“仁”,这就使刘备更具有儒家“圣王”传统的合法性。
《资治通鉴纲目》一书为朱子史学代表作,纲仿《春秋》、目效《左传》,提倡“正统”观念,如其《纲目序例》称:“岁周于上而天道明,统正于下而人道定……凡为致知格物之学者,亦将慨然有感于斯。”其中叙三国则以蜀汉为正统,以曹魏为僭国,《朱子语类》载:
问《纲目》主义,曰:“主在正统。”问:“何以主在正统?”曰:“三国当以蜀汉为正统。而温公乃云‘某年某月诸葛亮入寇,是冠履倒置,何以示训?缘此遂欲起称成书,推此意,修正处极多。”
如《纲目》第十四卷标明时间起止:“起己丑汉献帝建安十四年(209),尽丁未汉后主建兴五年(227),凡一十九年”,建兴,即汉后主刘禅年号,而不称曹魏年号(太和元年);本卷亦有关羽淹七军、取襄阳、威震华夏之记载。在这种史学思想指导下,辅佐刘备的关羽即为正统的拥护者,这也是后来关帝信仰的理学史观基础。
本来在《三国志》中,关羽之“义”已得到敌方(曹操)的肯定,《三国志》本传载:
初,曹公壮羽为人,而察其心神无久留之意,谓张辽曰:“卿试以情问之。”既而辽以问羽,羽叹曰:“吾极知曹公待我厚,然吾受刘将军厚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之。吾终不留,吾要当立效以报曹公乃去。”辽以羽言报曹公,曹公义之。
但这种“义”还只是君臣、朋友人伦之义,而朱子将之提升为维护正统之大义。在朱子看来,不止曹魏非正统,孙吴亦非正统,故孙吴袭杀关羽亦为不义之举,《朱子语类》称:“学者皆知曹氏为汉贼,而不知孙权之为汉贼也。若孙权有意兴复汉室,自当与先王协力并谋,同正曹氏之罪,如何先主才整顿得起时,便与坏倒?如袭取关羽之类。”而这种“大义”观念主要来自于《春秋》,可视为一种“历史正义”。
三、朱子《春秋》学:“大一统”、“贵王贱伯”与关帝信仰的形成
朱子阐释《春秋》与前人最大的不同,是主要将其当作“史”,而非“经”,这一点甚至与二程亦有异,《朱子语类》载:
问:“《春秋》当如何看?”曰:“只如看史样看。”曰:“程子所谓‘以传考经之事迹,以经别传之真伪’,如何?”曰:“便是,亦有不可考处。”曰:“其间不知是圣人果有褒贬否?”曰:“也见不得。”“如许世子止尝药之类如何?”曰:“圣人亦只因国史所载而书之耳。圣人光明正大,不应以一二字加褒贬于人,若如此屑屑求之,恐非圣人之本意。”
既然认为一般人所称道的“微言大义”并非圣人有意褒贬,故朱子也认为《春秋》并不存在所谓“义例”(也称为“笔法”):“《春秋》传例多不可信。圣人记事,安有许多义例!”
但是,这不代表朱子全然否定《春秋》是经、其中含有“大义”,如其所言,《春秋》是“圣人所书,好恶易见”,自有孔子的价值判断。《春秋》有《左氏》《公羊》《谷梁》三传,朱子比较三传,认为:“左氏曾见国史,考事颇精,只是不知大义,专去小处理会,往往不曾讲学。公、谷考事甚疏,然义理却精,二人乃是经生,传得许多说话,往往都不见得国史。”
由上可以得出三个结论:一是朱子认为《春秋》更多的是史而非经;二是《春秋》义例多不可信;三是《春秋》有“大义”,但是《春秋》三传中,其“大义”(义理)以《公羊传》、《谷梁》为长。不过,在《书临漳所刊四经后·春秋》中,又呈现出十分矛盾的说法:
熹之先君子好左氏书,每夕读之必尽一卷乃就寝,故熹自幼未受学时己耳熟焉。及长,稍从诸先生长者问《春秋》义例,时亦窥其一二大者,而终不能有以自信于其心,以故未尝敢辄措一词于其间,而独于其君臣父子、大伦大法之际为有感也。近刻《易》《诗》《书》于郡帑,《易》用吕氏本古经传十二篇,而绌《诗》《书》之序置之经后以晓当世,使得复见古书之旧,而不锢于后世诸儒之说,顾《三礼》体大未能绪正。独念《春秋》大训,圣笔所刊,不敢废塞,而河南卲氏《皇极经世》学又以《易》《诗》《书》《春秋》为皇帝王霸之书,尤不可以不备,乃复出《左氏》经文,别为一书,以踵三经之后,其《公》《谷》二经所以异者,类多人名地名,而非大义之所系,故不能悉具,异时有能放吕氏之法而为三经之音训者,尚有以成吾之志也哉。
由上亦可得出三个结论:一是朱子认为《春秋》是经,圣人之所作,故其中有“大义”所系,主要是“君臣父子、大伦大法”;二是对于所谓《春秋》“义例”,朱子始终不能自信于心;三是《春秋》三传在本质上并无太大的区别。对比前后论述,有异有同,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朱子认为《春秋》确实是有大义、大法的,那么这种大义、大法究竟是什么?
《朱子语类》载:“《春秋》大旨,其可见者,诛乱臣,讨贼子,内中国,外夷狄,贵王贱伯而已。”朱子《孟子集注》在注解孔子“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时,除引胡氏传所强调的“遏人欲于横流,存天理于既灭”外,又曰:“愚谓孔子作《春秋》以讨乱贼,则致治之法垂于万世,是亦一治也。”章太炎先生概括说:“三传事迹不同,褒贬亦不同,而大旨则相近……内诸夏、外夷狄之义,三传所同,而《公羊》独着明文。”《公羊传》起首释“元年春,王正月”时即明示:“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大”者,以之为大,尊尚之义也;所谓“大一统”,即以仁义统一天下,实行王道,礼乐征伐自圣天子出。
而《左传》除了前引朱子所言“考事颇精”、叙述生动之外,其实也藴含“大一统”的思想。《三国志·关羽传》引《江表传》云:“羽好《左氏传》,讽诵略皆上口。”可知关羽读的是《左传》,但后来在民间逐渐演变成关羽读《春秋》。随后,在长期演化形成的儒家正统观念与民间传说的交互影响下,因熟读《春秋》(《左传》)而坚守忠义、尊刘贬曹(贵王贱伯)、维护正统与一统,使关羽最终成为有别于三国时期、乃至历史上其他骁勇过人的武将之“武圣人”。唐宋时关羽已配祀于武成王(姜子牙)庙,明代更是进入国家祭典,明神宗加封为“关圣帝君”,其于民间信仰的地位亦达到极致。《左传·成公十三年》所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恰好在关帝信仰一事上达成了和谐的统一。闽南关帝庙众多,泉州最着者如嘉靖年间重修之通淮关帝庙,泉人李光缙(1549-1623)为之作《关帝庙记》云:“今天下祠汉寿亭侯者,遍郡国而是,其在吾泉建宫毋虑百数。……侯素好《春秋》,是以明正统、仇孙曹。”泉州人、阳明后学李贽(1527-1602)《关王告文》称:“惟王忠义贯金石,勇烈冠古今……其不幸而不成混一之业,复卯金之鼎者,天也!”漳州人、自幼熟读朱子《纲目》的明末大儒黄道周(1585-1646)曾注断《广名将传》,其中称“关羽纯忠,一心汉主”,而其题东山关帝庙联则曰:“数定三分,扶炎汉,平吴削魏,辛苦倍常,未了一生事业;志存一统,佐熙明,降魔伏虏,威灵丕振,只完当日精忠。”这其实也代表着民众的普遍认知,台湾地区不少关帝庙宇即据此联认定其为祖庙。可见,在明末文人、儒者乃至百姓的心中,关帝信仰所呈现的主要是“忠义”与“大一统”的文化符号,而这与朱子学的形塑是分不开的。
总之,我国民间信仰在宗教形式下其实藴含着丰富的人文性,闽南地区(闽南人主要由中原播迁)、乃至台湾地区(台湾人主要由闽南播迁)都属于移民社会,在朱子学形塑之下的关帝信仰,以其“忠义”与“大一统”为主的文化形象(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其他功能)契合了移民社会宗族内外、阶层内外的诸多生活与精神需求,故而在闽南地区仍然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并成为两岸文化交流互动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