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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社会融合的多重逻辑与实践

  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提出的对台工作的重大政策主张。大陆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政策覆盖两岸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合作、社会保障和公共资源共享、两岸邻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多维度,推进两岸社会融合发展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到大陆学习生活创业就业,深度融入了国家发展大局。总体来看,两岸社会融合的工作进展呈现出“中央持续政策发力”与“地方创新先行先试”齐头并进的格局。

  其一,中央的社会融合政策持续发力。2016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表示:“我们将持续推进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首次将两岸社会融合发展与两岸经济融合发展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提出“实现同胞心灵契合,增进和平统一认同”,为两岸社会融合指明瞭政策方向。2018年2月28日和2019年11月4日相继出台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1条措施”和“26条措施”,2020年5月15日和2021年3月17日分别出台支持台企发展的“助力台企11条”和“农林22条措施”。这些政策举措成为新时代大陆的“惠台新政”,为台湾同胞融入大陆社会提供了更接地气的平等待遇与重点扶持措施。

  其二,地方的社会融合创新先行先试。自2018年大陆“惠台新政”陆续出台后,北京及沿海各省相继推出结合地方实际的实施指南或落实措施,形成了由点到面的政策覆盖效应。例如,2018年6月6日福建省发布了《关于贯彻<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的“66条措施”,而2018年10月23日漳州市则进一步细化并实施了推动“漳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58条措施”。这些举措充分发挥了漳州市作为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台湾文化重要发祥地和台商投资密集区的独特对台优势,进一步深化了漳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总之,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分享发展机遇,幷且政策实践过程呈现出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

  学术界围遶如何推进两岸社会融合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两个维度上:第一,以社会融合为政策目标讨论两岸融合发展如何实现的议题。学者们从两岸社会融合的理论基础、价值意涵、影响因素、实践进路、政策深化等角度切入,探询两岸社会融合的必要性与操作性,为政策设计提供学理依据和经验支撑。第二,以社会融合为政策背景讨论两岸融合发展的实践效应议题。学者们在两岸社会融合的大背景下,讨论具体公共政策领域的政策变革及其实践效应,如社会融合视角下大陆台胞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有效性问题以及两岸社会融合视野中的台湾地区年金制度等,为两岸公共民生领域的政策实践提供了互鉴与参考。

  无论是将社会融合视为政策目标,还是将社会融合视为政策背景,本质上都是围遶两岸关系的客观现实所产生的对融合发展期待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呈现出“即时性”“结构性”“政策性”等研究取向,其共同的特征是主要聚焦于两岸关系的客观事实讨论社会融合的未来走向及政策优化。这种研究取向可能带来相应的学理难题:第一,聚焦“即时性”逻辑容易遮蔽“历时性”逻辑;第二,聚焦“结构性”逻辑容易遮蔽“主体性”逻辑;第三,聚焦“政策性”逻辑容易遮蔽“实践性”逻辑。鉴于此,本研究拟构建一个“即时性-历时性”“结构性-主体性”“政策性-实践性”六位一体的分析框架,多维度、动态化剖析两岸社会融合的多重逻辑,进而在两岸关系的“历史-现实”“结构-主体”“政策-实践”多维张力情境下统筹考虑两岸社会融合的实践路径。

  一、两岸社会融合的“历史-现实”逻辑及其赓续

  马克思历史存在论视域中,现实是历史的现实,历史是现实的历史。两岸社会融合的现实与历史是时间轴上浮动的过程性坐标,只有依据具有历史性的社会实存,反观两岸社会融合的历史-现实张力,才能厘清两岸社会融合的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

  从历史角度来看,自《告台湾同胞书》于1979年1月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以来,两岸关系开始迈入新的阶段,两岸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1987年,两岸恢复了民间交流,“和平统一”逐渐成为两岸全体中国人及海外华侨的共同心愿。在过去的40多年里,两岸关系历经风雨,但始终未能动摇“和平统一”的坚定旗帜。随着2008年两岸释放积极友好的政策信号,两岸关系进入了一段和平发展的“蜜月期”。在此期间,两岸经济贸易的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增强,经济交往更加紧密,并出台了《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推动两岸经贸关系朝着制度化方向发展。然而,随着两岸社会交流的增加,两岸思想观念的差异与冲突逐渐显现,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也因此减缓,导致《两岸服务贸易协定》搁浅。自2016年民进党上台以后,两岸关系开始陷入“冰冻期”,两岸之间的交流未能化解实质性的分歧,也未能发挥促进双方感情融洽的作用。

  为促进两岸关系良好发展,自十九大以来,中央着眼于化解两岸分歧,促进两岸社会融合,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惠台政策。例如,2018年2月28日,国台办和发改委等29个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惠台措施”)。这一举措包含了31项具体措施,范围广泛、力度强大、内容实际,可谓前所未有。上述“31条惠台措施”超越了以台湾为主的政策思维,将大陆作为政策中心,按照大陆的规则进行,体现了筑巢引凤、国民待遇、共谋发展的精神。这些措施使台企和台胞在经济活动、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等方面享有与大陆企业和居民同等的待遇,并取得了积极的政策效果,吸引了一大批台胞、台企来大陆发展。

  在政策逐级下沉的过程中,福建省基于自身独特优势,以“31条惠台措施”为基础,推出了《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的“66条措施”。这些措施涵盖了各个领域,包括经济、教育、文化、医疗等,为台湾同胞在福建省的学习、就业、创业和生活提供了更多便利和机会。例如,福建省鼓励台湾同胞在福建省创办企业,享受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为他们提供了更加友好和开放的创业环境。同时,福建省积极探索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旨在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和典范。目前,福建全省拥有超过1万家台资企业,实际利用台资金额达320亿美元,闽台之间的贸易额高达14万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在大陆各省中位居前列。此外,福建省内还设有涵盖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精密机械等领域的18个国家级两岸产业合作园区,这些园区进一步促进了闽台产业链供应链的深度融合,为两岸经贸紧密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上述一系列的举措表明瞭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两岸社会融合的逻辑正在不断演进。这种演进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现实的应对。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岸关系的变迁不仅仅是在政治、经济层面的互动,更是在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的深度交流和融合。例如,闽南师范大学为了提升台湾青年学子对大陆祖地文化的认同感,已经连续8年主办“海峡两岸青年闽南文化研习营”活动。在此期间,来自台湾的20余所高校共计300多名大学生通过实地体验、小组讨论、专题讲座以及文艺汇演、篮球友谊赛等研学营活动,感受闽南文化独特的魅力与内涵,并拉近了两岸大学生之间的距离。此外,闽南师范大学连续四届举办了海峡两岸大学生微电影文化艺术节,并于2018年成为国台办重点交流项目,吸引数千名台湾青少年前来大陆高校交流学习,已经成为两岸青少年沟通交流的重要窗口和平台。这种深度的文化和教育交流活动不仅加强了两岸青年的情感联系,也有助于增进对彼此社会、文化和历史的理解。通过这些交流活动,两岸青年更易形成相互尊重、友善相处的态度,从而为两岸关系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然而,尽管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示范区的建设为两岸融合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但历史、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仍然存在。这些差异使得融合的过程既需要时间,也需要更多的双向理解和包容。同时,全球化浪潮、科技进步等因素也对两岸社会融合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更灵活、包容性更强的机制推动融合发展。总体而言,两岸社会融合的“历史-现实”逻辑既藴含着历史的延续和现实的需求,又呈现着挑战和变革的复杂性。历史与现实之间的张力既藴含了发展的不确性因素,也彰显了两岸社会融合的不竭动力。在不断推进融合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坚持开放包容的心态,促进双向交流与理解,以历史经验为依据,不断探索适应时代需求的两岸社会融合新路径。

  二、两岸社会融合的“结构-主体”逻辑及其张力

  两岸社会融合是政治、经济、文化等结构性力量与互动、情感、体验等主体性要素相互缠绕、互构共变的过程,除了关注结构性力量的形塑作用,还应该注重主体性力量的建构作用。

  政治、经济、文化等结构性因素在两岸社会融合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政治结构的差异、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以及文化传统的继承与碰撞,都是对融合产生深远影响的重要因素。这些结构性力量塑造了两岸社会的整体框架和环境,直接影响着融合进程的方向和速度。从政治结构方面来看,两岸社会融合的结构性力量在政策、法律和制度的变迁中得以体现。例如,1992年的“九二共识”对政治互动产生了深远影响,为两岸社会融合提供了明确的政治框架。这种政治层面的结构性力量不仅在塑造两岸关系中担任引导和规范的角色,还深刻地影响了主体性力量的发展和参与。在政策层面,政府间的政策变迁,如贸易协定的签署、人文交流政策的调整等,直接塑造了两岸社会融合的发展方向。这些政策的变迁既受到结构性因素的制约,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两岸关系中主体性力量的影响。

  从经济结构方面来看,双方的贸易合作、投资互动等形成了经济结构的共生关系。以福建省漳州市为例,该地区不断探索新路,致力于打造两岸融合的先锋城市。在福建省制定的“惠台66条措施”的基础上,漳州市进一步细化并落实为推动“漳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58条措施”。这些措施为漳州市带来了显着的经济效益,通过与台湾的经济合作,漳州市吸引了大量台资企业的投资并取得了良好发展。近五年来,漳州新增台资企业380家,实际利用台资114亿元,居全国设区市前列。这不仅增加了当地的就业机会,也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这些台资企业的投资为漳州市带来了新的技术、管理经验和市场机遇,提升了当地产业的竞争力。此外,漳州市还大力推动古雷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并加大“以台引台”的力度,计划举办“大陆台协协会会长漳州行活动”,力争新办台资企业项目60个以上,并谋划一批便利两岸往来的港口、码头、航道项目,以进一步方便两岸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这些举措将为漳州市与台湾之间的经济合作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在文化结构方面,共同的历史传统和文化元素在结构性层面上推动着两岸社会融合。闽台文化作为源远流长、跨足千年的文化,不仅贯穿于语言、宗教、民俗等多个层面,也深刻地影响了两岸社会的发展。这种文化的连续性和共同源头在促进两岸社会融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值得一提的是,闽南师范大学的闽南文化研究院编撰了三部宏大的书籍,分别是《台湾族谱汇编》《闽南涉台族谱汇编》以及《台海文献汇刊》。这些作品栩栩如生地描绘了台湾以及闽南地域家族的延续与转变。以《台湾族谱汇编》为例,整套书籍共80册,总字数超过2000万字,详尽地记録了姓氏的起源、堂号、家族世系表、家庭教育、祖先的艺术和文学作品、祖先的图像赞美以及风水图等,充分展示了闽台文化的深厚内涵和历史根基。这些著作对促进两岸社会在文化层面的融合具有积极意义,也是闽南师范大学涉台研究学术成果的生动缩影。这些精心编纂的著作对于弘扬两岸共同的历史文化,促进文化传承与交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这些族谱汇编和文献汇刊,不仅可以深入瞭解台湾地区家族的渊源和演变,也有助于增进两岸民众对彼此文化传统的认知和理解。闽南师范大学的这一系列研究成果,为两岸社会的文化融合贡献了丰富的学术资源,也为未来更多深度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种跨越历史和地域的文化纽带必将继续激发两岸青年的文化自信和认同感。

  与结构性因素相对应的是个体、群体的情感、认同、互动等主体性要素。这些主体性力量通过社会参与、文化交流和教育互动等方式,不断塑造和建构着两岸社会融合的形态。这种力量的作用在于超越结构性的制约,使得融合更具灵活性和包容性。个体在参与两岸社会融合的过程中通过实际的体验塑造着自己的观念和态度,包括生活体验和工作经历等方面。通过这些主体性的体验,个体更深刻地理解和感知两岸社会的共同点和差异,从而参与到融合的建构之中。举例而言,在闽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召开的台籍师生共学《意见》座谈会上,台籍教师分享了他们“登陆”后的体会与感受。陈明勇教授提到,学校和学院对台湾教师在福利待遇、职业发展上始终一视同仁,强调“一家人从不说两家话”。工作上,他和同事们为学校发展做出了贡献,而生活中,学院打造了“经纬空间”咖啡沙龙,让台籍教师可以和同事们共享生活中的喜悦,展现出了温暖的家的氛围。郑锡聪副教授表示,在学校的日子里他感受着家的温暖,非常希望退休后依然能为闽南师范大学做贡献。此外,来自台湾的学生也分享了他们在福建的生活体验。邱羿绮同学来自台湾台东,她在闽南师范大学的经济学专业学习。她表示,尽管离开了台湾到福建求学,但是却好像没有真正离开台湾,因为在这里她找到了共同的民族记忆和文化认同。2021级经济学专业学生陈静茹也表达了对两岸关系的期待,希望促进两岸青年的友好交流,扩大闽台青年的“朋友圈”,增强两岸青年的文化认同龢民族认同。

  主体性力量的建构在情感与认同的塑造过程中得以显现。两岸居民透过教育、文化等渠道的交流,塑造了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认同感。这种情感与认同的形成不仅促进了融合的深度,也使得两岸社会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歌仔戏作为唯一跨足两岸的剧种,承载着两岸文化的精髓,是海峡两岸人民紧密联系的精神文化纽带,也是促进两岸文化交流的桥梁。在闽南师范大学任教的文学院副教授李姿莹,通过研究和推广闽台歌仔戏,促进了两岸文化的交流与传承。她致力于将歌仔戏这一独特的表演形式介绍给更多的人,通过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让更多的人瞭解和喜爱这一文化瑰宝。李姿莹亲自创作了多部歌仔戏,并指导学生参与社团活动,鼓励创新和剧本创作,使社团规模从最初的9人壮大至60多人。她的努力为促进两岸文化交流搭建了桥梁,她所带领的团队不断组织两岸学者和表演者进行交流合作,使得歌仔戏在两岸范围内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和认同。通过这样的文化交流活动,两岸居民的情感联系得以加强,共同的文化认同也在形成和加深。

  在两岸社会融合中,结构-主体的张力体现为结构性力量与主体性要素之间的相互制约和互动。结构性因素可能对主体的行为和认知施加压力,但与此同时,主体性的情感和认同也能够影响、甚至重塑整体结构。这种动态张力反映了融合过程的复杂性和动态性。举例而言,在政治层面,两岸不同的制度和法规可能导致政治关系的错综复杂,但与此同时,民间社会组织和个体的积极互动有助于化解政治层面的张力。在经济层面,贸易合作的制度性规范与企业家个体的商业决策形成了一种相互影响的动态结构。这种结构-主体的张力既是社会融合过程中的挑战,也是潜在的创新源泉。两岸社会融合需要平衡结构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得结构性力量和主体性要素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政策制定者在考虑结构性变革时,需要理解社会主体的需求和期望,以确保政策的实施符合社会的期待。同时,社会成员也需要积极参与结构性变革,通过个体和群体的努力推动社会融合的深入发展。

  三、两岸社会融合的“政策-实践”逻辑及其调处

  两岸社会融合是中央政策与地方实践的双链螺旋互动过程,嵌入央地关系的两岸融合发展政策过程呈现出以政策“渐进调适”和实践“相机试探”为逻辑的并行发展样态,藴含着实用主义、均衡运作和动态调整的发展逻辑。

  中央政策在两岸社会融合中扮演着引导和规范的作用。政策的“渐进调适”体现在政策制定中考虑到不同阶段的需求和挑战,具有渐进性和灵活性。政策不断演变和调整,以适应两岸融合发展的现实情况和长期目标,同时引领地方在融合中的方向与重点。例如,近年来,中央政策重视促进两岸民间交流,为此制定了一系列便利措施,包括缩短审批时间、简化签证流程、扩大交流范围等。这些政策鼓励两岸居民间的互动,促进了文化、教育、经济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同时,政策也着眼于处理两岸关系的复杂性,采取灵活的举措,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寻求合作的突破口,以解决矛盾与问题,推动融合的进程。另外,中央政策也注重在基础设施、教育、科技等方面提供支持,以促进两岸融合的全方位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政策鼓励加强交通、通讯等领域的合作,为两岸人员往来和信息交流提供更便捷的条件。在教育和科技领域,政策鼓励加强学术交流、合作研究等,以推动知识与技术的共享,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这些政策的演变和调整不断为两岸社会融合提供指导和支持,同时也在实践中不断反馈、调整和完善,以确保融合进程更加顺利和可持续。

  地方实践通过“相机试探”体现出积极尝试不同的方法和措施,以顺应中央政策的指引。在融合实践中,地方灵活应对,通过不断的尝试和调整,以试点的方式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这种实践不仅为政策提供了实际反馈,而且有助于政策更贴近实际需求。例如,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批准了闽南师范大学为全国单独招收台湾学生的试点高校。自2024年起,该校本科专业可单独考试、单独选拔、单独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闽南师大一直致力于为台湾学子来校求学创造更好条件,先后获批港澳台侨联招资质,并成为依据台湾“学测”“统测”“分科测验”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的试点高校。这些举措吸引了台湾学生前来就读,并致力于做好教育培养工作,使他们与大陆青年一起实现学业目标。截至目前,福建省是全国唯一试点开展高校“对台单招”考试的省份,而全国仅有九所高校具备了这一资质。这一举措让大陆的学府成为了台湾学子新的求学目标,不仅为台湾学生提供了更多选择的机会,也促进了两岸青年之间的交流与融合。随着更多学校加入”对台单招”考试的行列,相信将会有更多的台湾学生来到大陆求学,这也将促进两岸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互补,为两岸青年搭建沟通交流的桥梁。这种地方实践的探索无疑为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中央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益的示范和借鉴。

  作为地方高等学府,闽南师范大学充分发挥地缘和学缘优势,致力于推动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的学术研究与传承,并通过四大举措促进了两岸融合发展。首先,学校确立了“重经典,重人文,重融通,重创新”特色教育理念,幷且把闽南的独特文化元素完整地融合到各个学科的专业发展以及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构建了涵盖本科、硕士和博士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特色人才培养新体系。其次,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成立了闽南文化研究所,并建立了多个省部级智库和创新平台,编辑出版了近30部涉台历史文化学术著作。再次,搭建了两岸文化交流新载体,与台湾地区33所高校签订57个项目协议,连续8年举办国台办年度重点交流项目“海峡两岸青年闽南文化研习营”活动,承办4届海峡两岸大学生微电影文化艺术节等。最后,打造了涉台教育培训新高地,与全国台联共建圆山学院暨“全国台联系统干部暨优秀台胞教育培训基地”,并主办了福建省唯一一家全国公开发行的闽台文化研究期刊《闽台文化研究》,为扩大和深化两岸交流合作作出了独特贡献。

  两岸社会融合的政策-实践逻辑体现了实用主义和均衡运作的特点。实用主义导向的政策制定强调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这一理念的灵活性使政策能够与融合过程同步调整,以适应复杂情境的变化。政策的更新迭代通过灵活性保持时效性,确保其与实际问题的契合。地方实践在政策指导下追求均衡运作,平衡各方利益。这有助于协调推进各项融合任务,减少社会矛盾,增强融合的可持续性。实践的灵活性使其能够根据政策进行调整,确保各方利益在融合过程中得到妥善对待。政策与实践之间形成动态调整的发展逻辑。政策吸收实践的反馈,实践根据政策进行灵活调整,使两岸社会融合更具持续优化的特点。这种互动性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机制,确保融合进程能够灵活而有针对性地推进。政策的更新迭代与实践的灵活反馈形成持续优化的循环。这一循环不仅使政策保持与实际情况的契合,同时推动实践根据最新政策进行调整,促进两岸社会融合的稳健推进。通过不断的优化过程,融合进程得以稳健发展,实现了政策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四、两岸社会融合的发展面向及实践路径

  在“历史-现实”“结构-主体”“政策-实践”多重逻辑及多维张力情境下统筹考虑两岸社会融合的实践路径,必须克服短期化、静态化、碎片化的政策实践逻辑,从纵向历史-客观现实、宏观结构-微观主体、顶层设计-地方实践等多维互动情境中统筹考量。

  第一,秉持“动态持续”的两岸社会融合政策设计理念。从马克思历史存在论出发,两岸社会融合政策应充分考虑两岸各自的历史绵延性,将历史与现实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政策制定的基本前提。这一理念不仅是对过去的回顾,更是对未来的预见,使政策保持了稳定性的同时又具备了灵活性。通过持续调整与优化,政策能更有效地应对两岸社会复杂发展环境,为各层面融合提供更有序的推进路径。具体而言,政策设计者应设立专门的历史研究机构,以深入挖掘两岸各自的历史渊源,并将这些历史瞭解纳入政策决策的考量范畴。这种深度的历史研究有助于理解历史延续对社会融合的深远影响,并为政策制定提供坚实的历史基础。与此同时,政策制定者应采用有机结合历史与现实的方法,审慎考虑历史经验教训,并根据当前社会状况制定具体政策。同时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包括建立灵活的政策调整机制,能够根据两岸融合的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反应;设立定期的政策评估机构,对政策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维持政策的动态性和适应性。

  第二,构建“一体三翼”的两岸社会融合政策制度体系。基于“微观-中观-宏观”的结构面向,从个体心理-群体关系-制度文化等角度构建整体性的政策框架,尤其要重点关注个体和群体的心理与关系融合。具体而言,在“微观”层面,政策制度体系应深入关照个体心理,关注个体在融合过程中的态度、期望和适应能力等因素。通过精心设计的政策,激励个体参与融合进程,促使其形成积极的认同感与身份认同。“中观”层面应注重群体关系的构建。政策框架应考虑到群体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合作机制,以促进社会群体的协同发展。重视社会网络的建设,鼓励交流互动,为群体融合提供有力支持。在“宏观”层面,政策体系将专注于制度文化的构建。这包括法规体系、文化价值观的传递与融合,以及整体社会制度的调整。通过建设公正、透明、可持续的制度环境,推动两岸社会融合向更高水平发展。需要强调的是,在这一政策制度体系中,个体和群体的心理与关系融合是关键焦点。通过精心设计的政策措施,激发个体认同感,促使群体间形成良好互动与合作,为两岸社会的整体融合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搭建“分类施策”的两岸社会融合政策实施框架。依据多元主体所形成的多维张力及融合需求,既有考虑创业、就业、就学等关键群体的“点政策”,又有兼顾两岸普通民众的“面政策”。具体而言,“点政策”应重点关注特定群体的需求和挑战,以点带面,在关键领域制定针对性政策。针对创业群体,政策可包括专门的创业支持计划、资金扶持和创新引导;在就业领域,可制定针对两岸人才流动的便利化政策和职业培训项目;教育领域则可增设两岸人才奬学金、交流项目和合作学术机构。而“面政策”应更注重全面性和普适性,着眼于服务于广大普通民众。这类政策旨在促进两岸民众间的情感沟通和共鸣,促进整体社会融合,主要包括促进两岸间文化交流的活动、信息传播渠道的拓展,以及推动两岸社会共同价值观的传播和交流。“分类施策”的政策实施框架应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差异性和需求,以便更为精准地满足不同层次的融合需求。通过“点政策”和“面政策”的有机结合,为促进两岸社会融合提供全面而灵活的政策支持。

  第四,遵循“渐进调适”的两岸社会融合政策实践逻辑。两岸深层次、结构性的矛盾复杂交织,任何政策和举措都难以起到立竿见影效果,应当允许政策实践主体具有一定的“容错空间”,对地方的“变通实践”予以鼓励支持。这一实践逻辑的核心是渐进性。即政策制定和实施应当逐步演进,因应社会变迁的同时保持灵活性。这需要政策制定者在设计阶段就考虑到可能的变化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时期的需求。这种渐进性的理念能够更好地适应两岸社会融合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此外,对政策实践主体提供一定的“容错空间”是至关重要的举措。在政策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实践主体可能会面临不同的环境和挑战,因此政策制定者应允许并鼓励实践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这种容错机制有助于减轻因新政策引发的潜在风险,为实践主体提供更大的灵活性。最后,支持地方进行“变通实践”是“渐进调适”逻辑的延伸。地方性的差异和特殊性需要得到充分考虑,政策制定者应当为地方在融合过程中尝试和探索提供支持,以形成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

  作为福建省地方高校,闽南师范大学在积极推进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融合方面一直走在前列,干在实处,今后可进一步精准发力,在推进两岸社会融合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第一,建设历史文化交流与研究中心。为了充分考虑两岸各自的历史绵延性,可以设立历史文化交流与研究中心,致力于深入研究两岸历史文化的共同点和差异。通过学术交流、研究项目等形式,促进两岸学者的合作与交流。该中心可以组织学术研讨会、讲座、展览等活动,为两岸学生和教职工提供瞭解历史、增进认知的机会,从而加深彼此之间的理解和互信。第二,拓展与优化两岸学生交流项目。为了促进个体心理和群体关系的融合,可以进一步拓展和优化两岸学生交流项目。除了传统的交流学习项目,可以引入更多的实践和社交活动,如参观访问、志愿者活动、文化体验等,以促进两岸学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同时,学校可以依托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两岸学生提供心理谘询和情绪支持,帮助他们适应新的环境和融入新的群体。第三,建设与支持创新创业平台。针对创业、就业等关键群体,可以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为两岸学生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孵化、投融资支持等服务。该平台可以与当地企业、创投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为两岸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资源支持,促进其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创业论坛、行业交流等活动,促进两岸学生在创业领域的合作和交流。第四,加强公共政策研究与社会服务。为了兼顾两岸普通民众的需求,可以加强公共政策研究和社会服务。学校可以设立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关注两岸社会融合的实际问题,开展政策研究和谘询,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决策支持。同时,学校还可以组织社区服务活动,为两岸民众提供法律谘询、就业指导、文化交流等服务,增进彼此之间的互利合作。通过多维度、多层面的精准施力,将有助于为师生员工提供更多的交流和融合机会,促进两岸学生和教职员工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同时也为两岸社会的共同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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