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自古共融共生,闽台融合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纵观两岸文教交流的演进历程,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始终走在大陆各省市前列,尤其是2008年两岸实现“大三通”以来,福建凭藉与台湾的“五缘”优势和先行先试政策,率先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推进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打造出了一张极具闽台高等教育特色的亮丽名片,为推动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闽南师范大学作为一所因台而设的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始终坚守办校初心,以极大的热情投入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推进与台湾高校合作办学,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闽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批具有两岸视野的应用型人才,为两岸融合发展贡献力量。
一、闽南师范大学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实施情况
(一)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政策背景
2008年,隔阂近60年的海峡两岸迎来“大三通”,为落实福建省委提出的建设“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的工作部署,福建省先后出台《关于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的意见》(闽政办〔2008〕176号)和《关于实施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09]38号)及配套措施,提出“以闽台合作办学为先导,推动闽台校企合作和校-校-企合作,鼓励台资企业参与办学”,率先开启两岸合作办学新模式。
2009年5月,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发布,为落实《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福建省教育厅在原定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12所福建高校试点开展“校校企”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才的基础上,增选福建师范大学、闽江学院、漳州师范学院(现闽南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高校与台湾的世新大学、明道大学、朝阳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并将项目名称确定为“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项目前期规模增长较快,参与开展项目的闽台两地高校数量逐年增加。至2011年起,该项目总体招生规模逐渐呈平稳趋势,2011年招生计划6850人,2012年招生计划6800人,2013年往后招生计划基本稳定在6800-7000人。
2014年3月,《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实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通知》(闽教合作〔2014〕6号)中指出,“稳定招生规模、提高交流质量”“2014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招生总数控制不变,原则上不新增项目校”,福建省教育厅对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由规模增长转向“稳定交流规模,提高交流质量,提升合作层次”。2016年7月《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通知》(闽教合作〔2016〕20号)要求,为加快引进台湾优秀教师、优质课程资源,以及应用型办学理念,从2016年起,在继续试点举办“3+1”合作办学模式的基础上,增加“4+0”合作办学模式,并要求所有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应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实施细则的申报条件、要求和相关规定,加快实现项目转型。同时,要求赴台湾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必须配备素质高、能力强的带队教师和管理人员,增强赴台师生“两岸同根同源”意识,以合作办学增进两岸师生的同胞情谊。
(二)闽南师范大学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实施情况
在前期交流、协商的基础上,2011年,闽南师范大学与台湾明道大学等学校就联合培养园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方向)、人力资源管理、影视多媒体技术等5个“3+1”模式专业进行实质性合作,当年首届招生200名(每个专业40名),实际録取171人、报到147人。2012年学校暂停园艺专业招生,新增与台北城市科技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3年起将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轮替招生,同时,新增与朝阳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2014年,为响应福建省教育厅工作要求,提升台湾合作高校层次质量,引入台湾高校间的竞争机制,学校在各个专业原有对接一所台湾合作高校的基础上,为每个专业再增加对接一所合作办学的台湾高校,如新增高雄科技大学(原高雄第一科技大学)、世新大学、东海大学等,以增加学生赴台研修的选择性。
2017年,根据台海形势和办学实际需求,学校适时调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合作模式,在原有对台交流合作基础上,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学校新增与高雄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等3个“4+0”模式的闽台合作专业。2018年学校继续深化对台交流合作,推进并获批与东海大学合作开展音乐学、公共艺术、旅游管理等3个“4+0”模式的闽台合作专业。至此,学校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各个专业完成阶段性动态调整,以及从“3+1”模式到“4+0”模式的切换。
2019年至今,虽然面临世纪疫情和台当局政策阻挠的叠加影响,学校仍保持与东海大学、高雄科技大学等高校的稳定合作,积极引进台湾高校优质课程和师资资源,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授课模式,克服困难办好闽台合作专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十余年来,学校已招收培养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生2200余名(见表1),其中赴台湾合作高校研修研习1289名(见表2)。
表格略
(三)闽南师范大学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实施成效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实施以来,福建省高校在引进台湾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推动专业建设与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成效。闽南师范大学积极落实、践行国家支持福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等政策要求和福建省工作部署,充分挖掘发挥地处闽南文化核心区、台胞主要祖籍地的区域和“五缘”优势,在持续推进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先行先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丰硕的成果。
首先,形成“闽-台”双向交流的教育互补合作机制。闽南师范大学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聘用台湾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教师来校讲学,另一方面选派优质师资、年轻教师到台湾合作高校进修,深入学习台湾高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共同建设两岸优势互补的教学团队。该项目不仅促进了闽台合作高校师生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还促进了双方大学的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在引进台湾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方面,闽南师范大学在原有制定培养方案基础上,灵活调整课程设置,每学期每个专业均引进台湾优质师资教授专业必修课中的一至两门课程。以2012年至2014年为例,学校邀请来自逢甲大学、中山大学等优质师资来校教授专业课,授课时数高达2314课时。学校不仅通过聘请台湾老师到本校教学,引入和学习台湾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构建本科应用型课程体系,还与台湾合作高校共同研究探索闽台高教合作模式与实践教学体系建设,联合申报教学研究课题,并斩获国家级奬项(见图1),形成闽台高校教育交流互补机制,在教学设计、课程教学、课题研究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努力构建闽台高校及教师之间学术共同体。
其次,形成“闽-台-企”三位一体专业建设体系。在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建设方面,闽台高校合作办学充分利用福建与台湾的“五缘”优势,紧密围遶两岸紧缺专业需求,通过深挖闽台合作院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尤其是台湾高校课程、师资、实习实训资源,联合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联合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的新型教育模式,提升校-校-企之间的合作与互动,不断优化项目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在实现“闽-台-企”三方共赢的同时,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合格人才。闽南师范大学闽台合作专业学生赴台湾合作高校交流学习期间,各专业所在院系根据教学需要,由台湾合作高校对应系所安排,带领学生到台湾知名企业参访见习,实地进行专业实践,感受台湾企业文化,如2011级人力资源管理、食品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就在台湾高校系所老师带领下赴台湾嘉品生化科技公司和微热山丘凤梨酥公司参观考察,学习台资企业的管理经验和运作模式,突出专业培养的实践性。闽南师范大学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在引进企业参与办学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接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具有两岸视野、本土情怀的专业人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再次,形成“政府-高校-导师-学生”四维参与的人才培养模式。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开展过程中,在政府指导、高校互动、导师引领和学生参与的四方联动模式下,形成闽南师范大学闽台合作特色人才培养体系。在政府指导方面,为加强赴台师生交流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福建省台办、省教育厅、漳州市台办等政府部门加强政策指导,支持学校在选派程序上更加规范有序,强化对赴台学生的行前教育、在台监管和回校教育等衔接,建立多方参与的涉及学生在台事务应急处置机制,增强风险预判,确保师生在台湾合作高校交流学习期间的安全,提升学生赴台交流学习的体验感和实际效果。在高校互动方面,闽台合作高校双方都高度重视,在合作办学协议、培养方案、项目办学特色等方面做优做实顶层设计,定期进行项目进展沟通、汇报和反馈,为开展闽台合作专业的教学院系提供緑色通道,在办学经费和配套政策上予以倾斜支持。在导师引领方面,台湾合作高校配备“一对一”“一对几”导师,与我校一起建立项目学生的双导师制,在学生学业、科研、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等方面给予全流程全方位指导。在学生参与方面,学校定期邀请台湾合作高校领导、管理人员、专业教师来校交流,与项目学生见面交流,提前就课程衔接、专业实践、赴台安全、权益保障等学生及家长关心关切的问题进行讨论交流、答疑释惑,促进项目顺利开展。
实践证明,闽南师范大学开展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既为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学术发展和交流平台,又为学校拓宽办学视野、促进学校教学改革提供了契机,还促进了闽台合作高校、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共赢发展。项目所引入的台湾地区先进的教育理念、成功的办学经验和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福建高校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致力于打造两岸教育合作“高水平、高质量、高层次”的精品项目,对于提升闽台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闽台高等教育融合发展、推动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
二、闽南师范大学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困难与问题
(一)合作办学模式中的实习实训环节较难落实
“校校企”即指由“大陆高校”“台湾高校”和台资企业三方联合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对原有高校间双校园“分段对接”培养模式的拓展。“校校企”合作办学旨在通过校企合作培养符合社会和企业需求的应用型专业人才,但在项目的实际运行中,我们发现这样的合作办学模式在实习实践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以学校的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为例,该专业是一个操作性、实践性极强的应用型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定位,又需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适度的调整与修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是跨境合作办学,如何把学生的校内实习与闽台合作校的校外实践环节有效结合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学校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不仅要考虑加大对校内相关实践仪器设备的投入,同时也需兼顾项目办学特色,加强与大型食品企业尤其是台企的紧密合作,从而实现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多方共赢的合作目标。但由于办学经费有限,且单个食品企业能够提供与食品相关的实操岗位较少,无法完全满足学生在实习实践方面的全部需求。此外,任课教师由于教学与科研任务压力较大,学生实习地点较为分散,无法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面对面、及时地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践,从而也影响了学生教学实习的质量和实践能力的提高。而闽台合作专业学生在台湾交流学习期间,虽然台湾合作高校会经常组织学生赴台资企业参访,但学生的实习实训往往只停留在参观考察层面,无法给学生提供顶岗实习的机会,导致学生缺乏将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平台。
(二)专业名称与专业课程的匹配度有待加强
大陆与台湾高校在教学单位划分和专业设置上有所区别,例如大陆高校内部设置一般是以“大学-学院-(系)-专业”的方式来设置,而台湾高校则是采用“大学-学院-学系-组”的设置方式。以闽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与台湾世新大学广播电视电影学系闽台合作专业为例,两校联合申报的闽台合作专业名称依照大陆方面专业目録为广播电视学(影视多媒体技术方向),而世新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电影学系并无完全对应的专业名称或方向,其相应课程与师资实际是分散在不同的系组,为推进合作办学,该校最后是以其广播电视电影学系下设的广播组、电视组、电影组与闽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对接广播电视学(影视多媒体技术方向)的相关课程和师资。专业名称上的不对称,导致部分闽台项目学生在台湾就读期间无法修读与其原专业完全匹配的课程,只能选择相关专业方向下的关联课程进行学习。课程结构、对学生的能力要求等方面的不对称,其背后实际是教学理念差异、课程及师资资源分散等原因,不仅不利于帮助学生建构一个系统性、完整性的知识体系,也不利于学生的专业学习和技能发展。
(三)双方优质师资投入和保障不够
学校举办闽台项目的学院多表示,合作双方高校现有的师资虽能满足专业的正常教学运转,但在引进台方高校师资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是校内“双师型”师资不足。2015年9月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鼓励闽台两地的高校、职业学校等搭建合作平台,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并鼓励台湾的“双师型”教师来闽任教。所谓“双师型”教师,是指具备良好师德修养,具备企业工作或实践经历,既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教师。闽南师范大学闽台合作专业的老师都是专业师资,都具有较为丰富的理论知识,但其实际从业经验却相对匮乏,在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上难免出现力不从心的现象,无法完全满足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培养定位要求。二是台湾教师“集中授课”效果不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的要求,闽台合作专业的评估管理参照中外合作办学开展,也就是说每个专业的专业课程至少有三分之一为引进台湾高校的优质课程,同时,台湾高校教师承担的专业课不少于四分之一。但台湾教师来闽授课的课酬标准是参照台湾地区教师的薪资水平支付的,除此之外,福建高校还需支付其跨境来闽期间的交通、住宿、通讯等方面的费用,据测算,聘任相同级别的台湾教师所支付的薪资有的高达大陆教师的10倍。为节约经济成本,台湾合作高校根据台湾教师的时间安排分批选派教师来学校“集中授课”,时长少则一周、多则一月。这种授课方式密集度较高,不仅加重了学生的课业学习压力,也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吸收掌握和转化,严重悖离了正常的教学规律,导致引进台湾的课程教学质量大打折扣。三是台湾高校选派师资来闽任教比重偏低。由于两岸的课堂教学模式和教学环境存在一定的差异,台湾教师来大陆任教的积极性不高,加之台湾教师来大陆授课的经济成本高,同时也打乱了他们所在学校的总体教学计划安排,导致台湾合作高校选派优质教师来大陆任课的意愿也并不高。特别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起台湾教师为我校学生授课的教学形式转为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学生对教学效果的反映普遍不理想。据承办闽台合作专业的相关二级学院反馈,台湾高校选派师资来学校任课比重偏低、网络授课效果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影响到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正常的教学运转,无法实现两岸师资和教学资源深度融合的办学目标。
(四)项目学生跨境交流学习管理难度较大
首先,目前学校的管理模式是闽台合作专业学生纳入该专业原所在的二级学院统一管理,项目的学生事务由班主任和辅导员负责。由于每位班主任只负责一个闽台合作专业班级,与其他班级之间的沟通有限,而辅导员虽然负责整个年级的所有班级或整个闽台合作专业的所有年级,但由于其自身工作任务繁重,难以兼顾到每个班级的每位学生,且由于辅导员配备比例相对较低,容易出现闽台合作专业的学生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其次,根据学校闽台合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内容,项目学生需赴台湾合作高校进行一年、一个学期或1-2个月的研修或学习交流,学生赴台后根据不同专业所对应的不同学校,分布在各台湾合作高校进行学习,不同院校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存在较大差异,也加大了我校对于学生在台期间的管理和学生综合测评评定的难度。再次,根据现有出入境手续规定,项目学生及相关管理老师办理赴台签批手续时只能办理一次往返签注,学生和老师在台如遇突发状况需返回大陆,再次回台时则须重新办理相关赴台手续,由于赴台手续审批耗时长,过程较为繁琐,导致中途返回的师生难以跟进后续就学和管理事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项目学生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同时带来管理的不便。
(五)双方共同开发课程的比重偏低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办学初衷为大陆高校、台湾高校、合作台资企业三方共同发挥各自优势,共建、共享教学资源,如共同开发课程、共同编写教材、共同建设实训室或实训基地等。闽南师范大学的闽台合作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上总体安排合理,但也存在引进台湾课程和共同开发课程比重偏低的情况。以近五年来各闽台合作专业所在学院上报的福建省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年审评估自评报告中的课程比重统计为例(详见表3),我们可以看到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2018-2020年,旅游管理专业在2021年共同开发的课程占比为零,其余闽台合作专业共同开发课程的比例也不高,且主要集中在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选修课上。在引进台湾优质课程方面,近五年各闽台合作专业平均占比约为24%,仅2021年和2022年公共艺术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达到引进台方课程比例占全部课程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虽然存在疫情影响等客观原因,但由此可见,学校在引进台湾优质课程资源及与合作高校共同开发课程方面还需加大力度,双方在课程设置、课程开发、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尚有巨大且多元的拓展空间。
三、《意见》背景下深化实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路径建议
(一)完善对项目发展的顶层设计
闽台高校合作办学,本质上是两岸同胞之间交流的一部分,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将其放到两岸关系发展的大框架下去审视,才能明晰未来的前进方向。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已开展近十五年,据统计,截止目前参与开展该项目的福建高校达30多所、台湾高校达60多所、台资企业近200家,已经在闽台两地高校和教师、学生、家长间建立起了良好的品牌专业形象。然而,作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跨境教育合作项目,其运行的基础更多是依赖于宏观层面的政府政策导向和学校办学目标,而对项目本身的理论支撑、办学定位、内涵外延、运行规律等微观层面的探索和研究则明显不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是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的重要政策宣示,随着围遶落实《意见》的各级各项配套政策落地,必将开启两岸和平发展、闽台全面融合的对台工作新局面,在两岸关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也必然为闽台高等教育融合发展提供新的契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站在服务对台工作大局、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促进闽台文教融合、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对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未来发展进行与时俱进的顶层设计,梳理经验教训,明确学术定位,规划发展方向,强化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功能。
(二)推进项目合作向纵深发展
《意见》明确指出,将支持两岸高校在闽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与多元化合作。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已行之有年,两地高校在课程匹配、师资共享、学生实践及育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长时间的磨合与协作,累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随着《意见》各项政策落地,闽台合作办学对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功能将得到进一步强化,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合作内涵和外延也必然出现新的拓展。因此,必须未雨绸缪,主动推进项目合作向纵深发展。首先,提高闽台合作办学的层次。当前闽台高校联合培养项目办学仅限专科、本科层次,尚未涉及硕士、博士的联合培养,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闽台合作办学的层次和质量,应在成熟开展本科项目联合培养的基础上,大力拓展硕士、博士层次的联合办学,实现办学层次和学术型人才联合培养的新突破,把闽台合作办学推向教学与科研融合、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促进的新阶段。其次,推动闽台高水平大学联建合作办学机构。考虑到台湾当局目前不允许台湾高校在大陆设立分校或单独办班,只允许合作办学的政策限制,而大陆方面则鼓励两岸高校开展高水平、多元化合作的有利政策环境等,可借鉴参照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模式,鼓励在闽台合作办学方面基础雄厚、经验丰富、意愿强烈的福建与台湾高校联合在福建高校内申办设立非独立法人的闽台合作办学机构(二级学院),将原有闽台合作专业纳入机构管理,同时在机构内按专业发展需要设立闽台高校联合管理委员会、联合教研室等,使之成为拥有一套完整的招生、教学、科研、学位、管理和党务等职能为一体的闽台合作实体学院,以此推进闽台高校深度结合,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进而推动台湾方面对大陆高等教育质量和更多大陆高校学历的认可,促进两岸高等教育均衡交流、融合发展。
(三)提高项目的人才培养质量
大陆高校所拥有的数量庞大的学生与台湾高校所具有的优质教育资源,包括优质教师团队、国际化课程、优良的教学方法,形成各具特征的要素禀赋。二者优势互补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受益,其衡量的标准是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质量是高校办学的生命线,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亦不例外。综合前文所述当前项目办学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其核心在于如何提高闽台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质量。应以问题为导向持续营造更好的育人环境,为提高项目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保障。一是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发挥闽台合作双方高校专业指导委员会(或联合指导委员会)的作用,联合制订、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须务实融合双方高校教育教学资源优势,扎实体现“以生为本”的培养理念,强化实习实训环节,合理运用“3+1”“3.5+0.5”“4+0”等双校园培养模式,凸显闽台合作办学特色。二是构建兼顾闽台合作双方高校要求的专业课程体系。重视课程间的有机衔接,开发融合两岸规范与优势的专业基础课与专业核心课,促进专业课程体系“通、专、跨”的衔接以及两校教师间的教学、科研合作与交流。建立合作高校教师间的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汲取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发挥示范作用,反哺相关专业的“精品课程”建设,从内部提升专业建设质量。三是高度重视质量监控。联合闽台两地教育行业协会和参与闽台合作办学的有关高校,协商制定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专业质量标准,有条件的高校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以第三方的专业评估促进项目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同时建立专业准入、预警、退场机制,形成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专业可进可出的动态调整良性局面。
(四)优化项目的育人环境
首先,高等学校的校园文化环境具有强大的隐性育人功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特色在“闽台”,应突出闽台区域文化在项目人才培养全过程中的育人作用,将其作为课程思政的重要内容融入闽台合作办学各专业建设的方方面面。以我校为例,可藉助公共艺术专业师生的课程汇报成果平台,邀请台湾合作高校师资参与我校闽台特色文化校园环境创设,引进台湾文创人才与高端文创创意来校落地,建设富有闽南元素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校园空间,还可以融入人文关怀的理念,为音乐学专业师生的演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师生的商务谈判等提供具有闽台特色的活动场所等,进而形成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的学生独有的、特色化的教育阵地,精心营造浓厚的两岸学术文化氛围和闽台特色文化环境,为海峡两岸文化交流不断增添活力。其次,强化对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生的管理。这些项目学生既是学校大家庭的一部分,又有其特殊性,对他们的管理与服务应有不同的要求。要立足于项目学生在闽台双校园学习的特点,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营造“三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良好氛围,进行素质和行为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成才成长。开展具有闽南文化特色、闽台区域特色的系列特色品牌活动,开阔学生的两岸视野和胸襟,构建独具特色、富有成效的闽台人才德育培养体系。同时要借鉴台湾高校评价体系、劳作教育制度,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锤炼自我修养。开放面向项目学生的远程互动教学“云课堂”,让他们感受闽台合作高校双方海量的学习资源,同时对接我校闽南诗歌节、闽南文化研习营、海峡两岸大学生微电影大赛、闽台高校篮球赛等系列对台交流活动,构建项目学生“闽南文化+国情教育”的实践体系,突显文化育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