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已有研究给出的居住幸福感的定义,大陆的学者更关注于和居住有关的行为哪些会成为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因素。这其中对于拥有住房产权的研究尤为值得我们重视。
新中国成立以来,大陆的住房制度经历了公房的私有化和住房的商品化商品房的出现使得房地产市场也变成了消费者市场,开发商费尽心机地想要通过迎合消费者的需求来讨好消费者,以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当我们谈及居住幸福感的时候,便不得不关注到住房制度。住房制度的变化形成了不同的利益和机遇结构,从而影响社会行为人努力实现权力与资源最大化的选择,对家庭财富积累、教育资源获得、投资及消费行为皆有重要的影响,住房对人们生活中的意义不仅仅是“遮风挡雨”的住所,更是成为个人身份、地位的象征。住房已然成为社会阶层的重要标志,居住模式、住房来源及所在区位等成为社会阶层划分的重要依据。
从社会学和心理学角度来说,社会阶层认同、幸福感皆是人们的主观感受。幸福感是当前中国政府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并强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在“家本位”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住房与人民幸福感息息相关。已有研究表明,住房是家庭重要的财产类型,当获得住房产权后,家庭会更具幸福感。住房是家庭重要的财产类型,当获得住房产权后,家庭会更具幸福感,从而带来整个社会的稳定。究其原因,住房所有权本身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由于居住稳定性和良好的社区环境,自有住房家庭的子女能够在更好的环境中成长和接受教育。同时,住房的资产属性是影响人们的幸福感的重要因素,住房资产会通过财富效应直接影响家庭的消费行为,从而影响人们的生活幸福感。
住房作为不动产,其形成的资产形式是家庭资产重要组成部分,对家庭和个人的幸福感存在十分重要的影响。已有研究结果表明,居住在不同社区环境的居民社会阶层认同与幸福感存在差异性,居住在“别墅区或高级住宅区”居民社会阶层认同与幸福感最高;住房产权、住房面积皆对城镇居民社会阶层认同产生显着的正向效应;住房对城镇居民幸福感的正向效应存在性别差异,相较于男性城镇居民来说,住房产权与住房面积对女性城镇居民幸福感的正向效应更为显着。
拥有多套住房促进个人幸福感的增加,而住房不平等对个人幸福感存在门槛效应。相关研究表明,家庭总债务会显着降低个人的幸福程度,其中住房债务和教育债务的负向影响程度最为显着,对于风险规避的家庭来说借钱会降低他们的幸福感。住房满意度是衡量个人幸福感的重要指标,拥有自住房会增加个人的住房满意度,进而提高其幸福感。因此,通过增加住房自有率以及改善住房条件可以提高个人的幸福水平。但是房价上涨会导致居民的个人幸福感降低,但拥有一套和多套住房者来说会增加其幸福感,但会降低租房者幸福感,拥有城镇商品房的农村居民的幸福感高于没有购买城镇商品房的农村居民。自有住房对家庭的幸福也有着很重要的正面作用,不同产权类别住户的幸福感也存在差别。住房价格上升也会减少整体市民的个人幸福感,住房价格上升得速度加快,城市居民的幸福感下降速度也就迅速上升。
就全国而言,西部地区与中部区域的市民幸福感由于整体房价上升的“挤出效应”而降低,东部地区则具有“示范效应”,这会带动整体市民幸福感的提升。个人或者家庭收入水平会影响购房选择,房屋产权对个人以及家庭的影响会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增加,房屋产权所滋生的资产性利益也对家庭产生的影响效果最大。对于低收入群体是否购买住房不会提高其幸福感。相比之下,高收入群体购买住房会提高其幸福程度,不购买住房其幸福程度会降低。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形成了多种住房消费需求,这就包括了租赁型住房需求、居住型住房需求、改善型住房需求与投资性住房需求。首先是租赁型住房需求,个人由于工作、学习、生活等个人因素选择租房而居。居住型住房需求是个人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选择购置一套自有住房以满足自身的居住要求。改善型住房需求为个人在现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以及满足自己的家庭需求选择购置第二套自有住房。投资型住宅需求是在房产市场发展过程中,个人同时持有多套住宅,以达到对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幷且随着房价的攀升,无论是出售住房还是租售住房,个人的资产都会实现增加。
从房屋总量来说,有更多的房屋将提高城市居民的幸福感。高房价会导致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下降,住房面积与房屋数量会显着提升居民的个人幸福感。对有房产的普通市民来说房价上升则会增加其幸福感,对无房者来说房价上升则会让其幸福感降低。虽然房价对居民的个人幸福感存在负向影响,但提高社保费用和教育成本也会减少房价对个人幸福的负向影响,无房者的个人幸福不如在相等条件下的有房者幸福程度。对于投资性住房需求,住房既是固定资产,又像是理财产品,这类需求的人群对住房并无实际性的使用需要,故而相关的幸福感体验并不属于居住幸福感的范畴,我们在本章节不予讨论。
对于租赁型住房需求,居住条件作为影响其幸福感的主要因素,直接和房租挂钩,如何能够花最少的钱租到最满意的房子,是租房一族最重视的问题,互联网上的租房攻略、租房避雷等讨论也层出不穷。有租赁型住房需求的人,多数是被成为“漂”的群体中的一员,他们为了更好的工作机会背井离乡,将每个月的收入和支出做出尽可能详尽的计划,对租房的态度也截然不同。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是租来的但生活不是,他们尽可能地将自己地住处美化,为自己营造舒适、满意的居住环境,提高自己的居住幸福感。另一部分人认为,租来的房子只是临时住所或者是一个过度的地方,无需投入过多精力,对于这类人而言,更重视的不是居住幸福感而是经济幸福感(即物质幸福感)。
此外,对于流动人口来说,如果他们认同自己为本地人则会产生内群体偏好,喜欢流入地的生活工作环境,积极与流入地居民交往相处,觉得自己很好地融入到流入地,在流入地有归属感,从而会提升他们的主观幸福感。
对于居住型住房需求,可能不会像改善型住房需求一样有着更好一些的需求趋势,但是总的来说,都是考虑了住房的各项基本功能和周边配套设施以及人文资源,房子本身作为固定资产,能够给同胞带来一定的经济上的底气,也能够作为自身身份地位的象征,同时,好的居住条件也会时时刻刻让住在这里的人感受到幸福,较租赁型住房需求者而言,拥有自住房或者有能力改善自己当前的住房条件,将会更有幸福感。
从社会关系角度,家庭和朋友关系和睦与幸福感正相关;居住的城镇越和谐,幸福感越高。整体来看,农村居民的幸福感高于城市居民和移民,因为中国经济改革和市场化带来了新的城市不安全感和不确定性,这种社会关系对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产生了负面影响。农村向城市的移民受到城市高收入居民的影响,幸福感也在降低。从农村和城市的对比来看,农村居民更加注重和周围居民的和谐关系,这也是农村幸福感比城市居民更高的原因之一。地区犯罪率对幸福感有负面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情绪上的压力、焦虑等,影响人们的心理幸福感。一个地区的犯罪率增加会影响当地居民的心理健康,犯罪率对心理幸福感的影响不是直接的,地区犯罪通过增加人们成为受害者的恐惧心理来降低幸福感,因为犯罪率的提高,该地区的居民会处于一个压抑、恐惧的情绪中,降低生活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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