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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 文章内容

2003年7月22日

  养犬管理费宜降至千元(新快A01)

  点评:广东今年上半年狂犬病例大增,一时竟被认定比SARS更危险的传染病,出现三例以上的地区更被称为疫区,有人甚至呼吁凡是狂犬病疫区的狗只统统都要杀光。一时间家有小狗的主人惶惶不可终日,一方面担心宠物的命运,一方面质疑政府为何不加快有关法规的修订。而《新快报》一矢中的,一下子就抓住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是政府制定的养犬规定门槛过高,造成大量喜爱小动物的市民无牌养狗、法不责众的事实。同时也暗示狂犬病之所以抬头,也与无证狗急增、防疫措施跟不上有直接关系。我以为这比较接近事实真相。政府不科学的养犬规定导致地下养狗盛行是狂犬病死灰复燃的真正源头,而不是相反由犯错袭人的狗只的主人来承担所有的社会责任。一万元的注册登记费和6000元的年审费(见《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第10条)如果降至合理的水平,就会一举改变无牌违规养犬的现状,就会一举改善防疫空白无序的隐患。政府明知而不做或不快做,当然就要准备承担后果,而不是将代价转嫁给养犬人。

  狗咬人判主人违法?(都市A17)

  点评:该报标题虽然打着问号,但却掩饰不了其赞成城市禁狗的观点。因为文中列举的所谓“市民建议”,全是抗议、反对、重罚、追究的声音,失去了一家报纸关于城市养狗应持的正确立场。我们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反对城市养狗、支持对犬只严管苛罚的人,都是不喜欢小动物的人;相反,那些四处奔走游说为宠物争取合法生存权力的人,大多都是天生热爱动物的人。宠物犬撒野出错只是表面,背后掩藏着的却是政府有关管理规定不尽合理的实质。向一位市民打听城市养狗好不好,得到的答案取决于他喜不喜欢狗,这不是很可笑吗?政府制定犬只管理规定之前,首先应该听听专业人士的意见,而不是依决策者个人好恶或单方面听取厌狗市民的意向。比如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芦荻教授近日来电说:“我注意到广东把出现狂犬病情的地区叫做疫区,这是不对的!”“狂犬病不是传染病,它传播的途径只有一种,就是咬伤。絶不会通过空气或一般的接触等方式传染。”关于广东今年狂犬病发病率高的原因,她认为“主要是因为太多的小狗没有接受检查,没有打过狂犬疫苗”。芦教授希望广东保持冷静,不要盲目滥杀狗只,虽与政府倾向相悖,与媒体观点相左,但却最接近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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