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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就业背景下的不充分就业问题研究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不仅受到“四降一升”的严峻情势影响,同时也面临着经济下行的极大压力,唯有透过全方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地壮大新业态与新动能,才能化解此一危机问题。自从1979年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间,闽台两地的经济发展与互动模式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过去的隔阂分歧到今日的交流合作,着实让海峡两岸的紧张关系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3月全国两会福建代表团的审议上,特别指出福建省与台湾地区同根同源,彼此之间有着最亲的血脉、最浓的乡情。同时福建省也是闽台两地商贸往来与教育文化交流互动的桥梁,在海峡两岸的融合发展过程中一直扮演着先行先试的角色。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中还针对福建省对台工作提出了“五项重要的指示”,努力把福建省建设成为台胞与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再者针对福建省在全面推进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进程中,如何有效地完善城乡统筹就业一体化机制建设更是受到关注。基于上述的理由,本研究将聚焦于在高质量就业背景下闽台两地“不充分就业”的问题探讨上。

  二、有关不充分就业的基本概念探讨

  有关于不充分就业的概念最早是在1925年与1957年召开的“国际劳工统计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Labor Statisticians)”当中被提出。1974年美国学者郝塞博士(Dr. Philip M. Hauser)对此进行了初步地修正,提出了“劳动力运用架构(Labor Utilization Framework,LUF)”的观点[2],并进一步地将劳动力区分为“适度运用者(Utilized Adequately)”与“未适度运用者(Utilized Inadequately)”两种类型,而“未适度运用者”又被再细分为“失业者(Unemployment Works)”、“工作时数不足者(Low-hour Works)”、“所得偏低者(Low Income Works)”与“教育与职业不相称者(Occupational Mismatch Works)”等四种身份模式。直至1998年“第十六届国际劳工统计会议(The 16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Labor Statisticians,1998)”中建议将不充分就业修正界定为“隐性不充分就业(Invisible Underemployment)”与“显性不充分就业(Visible Underemployment)”两种类型,前者是以就业者的所得收入(Income Earned from the Activity)、较低的生产力(Low Productivity)与教育或技能未被充分运用或是不相匹配(Education or Skills are Underutilized or Mismatched)等三项条件来作为衡量的标准;而后者指的是一种与工作时间相关的不充分就业概念,其衡量标准为就业者必须同时满足想要增加工作时间、能够增加工作时间与工作时间低于某一标准等三项条件。近年来世界各国大多采用这种与工作时间相关的概念来作为判断就业者是否处于不充分就业的状态,而以每周工作40小时作为衡量的标准。

  闽台两地对于不充分就业指标与标准的界定上与世界各国的模式大致一致,以台湾地区而言,过去在对不充分就业调查模式上系采用郝塞博士(Dr. Philip M. Hauser)的观念,将不充分就业区分为工时不足、所得偏低、职业与教育不相称等三种类型。经过逐年的变动与调整,已修正成为以工作时间作为判断就业者是否处于不充分就业状态的指标,而以每周工作35小时作为衡量的标准。而我国在1995年就对不充分就业指标与标准进行了相关的研究与界定,所谓的不充分就业是指“在就业者当中,由于非个人因素,在资料调查标准周之内所累计的工作时间不到标准工作时间的一半,幷且正在寻找或是愿意应征更多工作的人员”。很显然地,我国在对不充分就业测量指标与标准的选择上也同样地是以工作时间来作为不充分就业的测量指标,只是在测量标准的设定上略有所不同。

  三、不充分就业测量模型的探讨

  本研究所构建的不充分就业测量模型时是以郝塞博士(Dr. Philip M. Hauser)所提出的不充分就业观念为主轴,并分别参考了国际劳工组织(ILO)以及国内外相关的专家学者对于不充分就业测量模型所提出的修正建议,此外还借鉴了台湾地区自1978年以来对于不充分就业测量的实践经验。最终本研究在对不充分就业测量模型指标与标准的界定上,将郝塞博士(Dr.Philip M.Hauser)所提出劳动力运用架构中关于不充分就业测量的三项指标“工作时数不足”、“所得偏低”与“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修正成为“工作时数不足”、“工资率偏低”以及“教育与职业不相称”等三项指标。有关于本研究对不充分就业测量指标与标准的界定方式,分别说明如下:

  (一)工作时数不足不充分就业的测量

  依照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是以工作时间来作为判断就业者是否属于“工作时数不足”的不充分就业,而以每周工作35小时作为测量的标准。这种以工作时数作为判断就业者不充分就业的作法在统计的测度上不失为是一种好的判断方式。本研究在建构不充分就业测量模型时,亦将以“工作时数不足”来作为不充分就业的一项测量指标,在测量标准的设定上则是以闽台两地的每周法定工作时间(台湾地区:35小时;福建省:40小时)为标准进行测度比较,凡是就业者之每周工作时数低于此标准就被称为不充分就业者。

  (二)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测量

  对于郝塞博士(Dr. Philip M. Hauser)劳动力运用架构中所提出的“所得偏低”不充分就业测量指标,学者认为这种以工资所得作为不充分就业与否的测量指标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事实,就是在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当中,不同就业者间的工作时数,其实是有极大差异的。因此,他们提出在对“所得偏低”的不充分就业测量时应该将工作时间的因素考虑进去。于是就更进一步地提出应该以“工资率(rate of wage)偏低”来代替“所得偏低”作为不充分就业测量的判定指标显得较为合理客观。本研究在建构不充分就业测量模型时,亦将以“工资率偏低” 来作为不充分就业的一项测量指标,在测量标准的设定上则是借鉴台湾地区以“工作收入中位数金额的半数”为标准的判别模式,将“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标准改以“就业者工资率中位数的半数”作为标准。凡是就业者之工资率此标准时就被称为是不充分就业者。

  (三)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的测量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的议题受到社会大众的极度关注,再加上劳动力市场上到处充斥着“大材小用”或是“学用不符”的现象[14],促使学者专家们对于“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的问题探讨又再度涌现。由于过去有关“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的判定过于主观,再者其所设定的资格条件太过于严苛,因此经常会造成研究者在从事相关研究时,无法获取足够的代表性样本,以致于影响到研究结果的正确性。本研究拟参考部分学者提出的观点以“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作为不充分就业测量模型中的一项指标。为了提高此项测量指标的客观性与合理性,拟将“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测量的标准予以量化处理,以就业者所受的教育年数作为标准,并以各职业之平均受教育年数再加上一个标准差作为界定上限标准,凡是就业者本身所受的教育年数高于所担任职业标准时就被称为是不充分就业者。

  四、研究对象与方法

  本研究的研究对象为闽台两地的就业者,并将研究的重点聚焦于闽台两地“不充分就业”的问题探讨上。有关于闽台两地不充分就业数据的取得则分别依据闽台两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台湾地区不充分就业的数据则是由“主计总处”办理的“人力运用调查报告”中疏理取得,共计18,705笔有效数据。福建省不充分就业数据的取得则是采取便利抽样的方式进行网络问卷调查,共回收网络问卷2,113份,经剔除资料填写不完整之问卷后共得到有效问卷2,009份。

  本研究是希望透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对于闽台两地不充分就业的现时问题及影响不充分就业的因素进行分析与探讨,由于本实证研究架构中的虚拟被解释变量(即不充分就业变项),可以依照就业者是否为不充分就业,以(0,1)二元的虚拟变量作为替代,而解释变量(即个人特征变项与工作特征变项)属于间隔比例类别变量(Interval-Ratio Category Variable),故本研究将采用二元罗吉斯回归模型(Binary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来进行实证分析,并以最大概似估计法来估计此模型。然而,本研究的被解释变量原来应该以就业者的不充分就业程度来加以衡量较为合适,但由于本研究缺乏此类的相关数据,因此本研究改采以就业者是否具有工作时数不足、工资率偏低以及教育与职业不相称等三种特性,以(0,1)虚拟变数来替代。藉以进一步地瞭解各解释变量对于工作时数不足、工资率偏低以及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的影响关系,

  五、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

  1.闽台两地不充分就业的影响因素各不相同

  本研究以二元罗吉斯回归模型针对闽台两地就业者发生不充分就业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之后发现,闽台两地就业者发生不充分就业的影响因素各有所不同,如表1、表3所示。

  2.直辖市与省会城市较容易发生不充分就业

  经由本研究的调查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如表2所示,台湾地区工作时数不足不充分就业者与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者所占的比例为在“六都”直辖市(包括台北市、高雄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桃园市)中以台北市为最高、分别为16.7%与19.0%,而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者的所占的比例在“六都”直辖市中则以高雄市最高、为15.4%。再就福建省的情况来看,福建省的十个设区市当中以福州市不充分就业者所占的比例最高,其中工作时数不足不充分就业者占的比例为38.6%,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者占的比例为35.0%,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者占的比例为52.9%。其最主要的原因是就业者在直辖市与省会城市当中工作不仅薪水较高且有较多的工作选择与职位升迁的机会,相对地就业者所面临的生活压力与职场竞争也较为严重,“人岗不匹配”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与劳动力市场的不稳定局面正在持续地扩大,自然地其发生不充分就业的机会也较高。

  3.性别对闽台两地不充分就业的影响显着

  根据本研究调查的结果显示,闽台两地性别变量对于不充分就业的影响程度均呈现显着的关系。其中女性就业者相对于男性就业者而言较容易发生工作时数不足与工资率偏低的不充分就业状况,而男性就业者相对于女性就业者而言则较容易发生教育与职业不相称的不充分就业状况。主要是因为女性就业者受到我国传统封建思维“男主外,女主内”与男性为一家之主的观念影响,使得女性就业者相对于男性就业者来说,不仅不必负担家中的生活重担,更不必透过各种管道来增加工作或是所得收入以满足家中的生活开支所需,再者女性就业者比较会因为一些非经济性因素而中断就业,自然地女性就业者发生工资率偏低与工作时数不足不充分就业的机会较男性就业者为高。再从男性就业者来看,相对于女性就业者而言,由于男性就业者所预期的工作生涯较长,导致男性就业者会较愿意去挑战或是尝试各种不同性质的工作,此外男性就业者亦会主动要求或者是配合企业对其职位与工作地点进行调动,最终的结果将会造成男性就业者发生无法从事与自己所学相互符合工作的现象,自然地男性就业者较女性就业者发生“高教低就”与“学非所用”的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的机会较高。

  4.年龄对台湾地区不充分就业的影响显着,对福建省的影响不显着

  根据本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年龄变量对于台湾地区工作时数不足与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影响呈现正向的关系,对于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的影响则呈现负向的关系。至于年龄变量对于福建省不充分就业的影响则呈现不显着关系。对于台湾地区年龄较轻的就业者而言,由于劳动力市场上的就业形式渐趋灵活性,故其在正式的工作之外还可以兼任其它的工作,藉以满足其基本的生活所需,因此年龄较轻的就业者发生工作时数不足不充分就业的机会自然偏低。其次由于年龄较轻的就业者正处于工作生涯的投资开创时期,因此其投入工作的时间较多,但由于年龄较轻的就业者比较缺乏工作的经验与技术的水平,故其努力工作所获得的所得收入根本无法与其投入的时间成正比,进而造成年龄较轻的就业者发生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机会亦较高。再者年龄较轻就业者除了体力较为充沛与对内外在环境变动的适应力较强之外,其对于未来职涯的晋升机会与优渥的待遇充满了期待,使得年龄较轻的就业者会愿意放弃所学而去尝试不同性质的工作与发展的机会,故其发生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的机会亦较为容易。其次针对福建省就业者发生不充分就业的情况来看,由于福建省在政治、经济与社会各方面的快速平衡发展,再加上政府与企业彼此之间的相互合作使得劳动力市场的弹性得到了一定程度地提升,进而让企业能够轻而易举地操作员工的工作时间、薪资待遇、工作地点甚至于其工作的内容。进而使得福建省的就业者必须承受劳动力市场上的所得收入不稳定、工作临时化、身兼多职且任务繁多所造成的影响,进一步地造成这些人不仅在生活上缺乏目标与安全感,同时也让这些人在工作上没有了企业与政府社会安全网的保障,自然地福建省就业者发生不充分就业的机会呈现不稳定的状态。

  5.婚姻状况对闽台两地不充分就业的影响各异

  根据本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闽台两地的未婚者相对于已婚者来说较容易发生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的状况,而台湾地区的未婚者相对于已婚者来说较容易发生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状况。对于闽台两地的未婚者而言,相对于已婚者来讲其所预期的工作生涯较长,因而使得未婚者比较愿意去尝试各种性质与类型的工作,同时未婚者也会主动地要求与配合企业进行职位或是工作地点的调动,相对地也造成了未婚者较容易从事与自己所学不相符合工作的机会,进而导致未婚者比较容易发生“高教低就”与“学非所用”的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的机会。对于台湾地区的未婚者而言,由于其不需负担家中庞大的生活消费开支与子女的教育费用,再加上未婚者追求工作生活平衡与更高质量生活水平的前提下,虽然其工作不稳且薪水较低,未婚者依然不会在现有的工作之外再增加额外的工作来获取更高的所得收入,自然地其发生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机会较高。

  6.台湾地区第二级产业较不易发生工作时数不足与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

  根据本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台湾地区的第一级产业发生工作时数不足与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机会最高,其次为第三级产业,而第二级产业发生工作时数不足与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机会最低。主要的原因是第一级产业所涵盖的农、林、渔、牧业已摆脱过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经营模式,而逐渐地转向精致化、休闲化与机械化的现代化经营模式发展。这种转变对于第一级产业最直接的影响是从业人数与工作时数的减少,其次对于第一级产业从业者所获取的所得收入亦在三级产业当中排列最低,根据台湾地区主计总处2018年所发布的“人力运用调查报告”统计数据中显示,第一级产业的月平均收入仅为新台币27,094元,低于第二级产业的新台币37,552元与第三级产业的新台币39,335元,由此可知第一级产业发生工作时数不足与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机会较第三级产业为高。至于台湾地区第二级产业的发展则受到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持续发展以及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的影响,第二级产业所涵盖的高新科技与传统制造型产业,不论是在对外扩张、资本投资或是在用人、工时、工资政策上均转趋保守且缺乏弹性。相对于以“人的服务”为主第三级产业而言,虽然第三级产业的月平均收入(新台币39,335元)高于第二级产业(新台币37,552元),但是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前提下,第三级产业对于用人、工时的安排与工资给付上相对于第二级产业来说显得要有弹性的多,因此第三级产业发生工作时数不足与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机会较第二级产业为高。

  7.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受毕业科系的影响显着

  根据本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闽台两地毕业科系变量对于教育与职业不充分就业的影响均呈现正向的显着关系(福建省毕业于军警科系除外)。亦即闽台两地的就业者发生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的机会与毕业科系存在着紧密的关系。此与近年来闽台两地各级学校的扩大招生、课程体系的设置以及文凭主义的充斥有关。自1990年代以来闽台两地的教育政策体系在相关教育部门的主导之下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然而在各级学校整并、改革与扩张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教育快餐化”的畸形现象,进而导致各级学校在专业科系的设置上一味地追求潮流而忽略了学生未来的就业与发展,这样的发展结果着实让各级学校陷入了学生就业率骤降的窘境。再加上各级学校所培养的专业人才对于职位的期待与企业基于业务需求所提供的职位空缺间的落差,让这些由各级学校培养出的专业人才在生活的压迫之下只得委曲求全的去从事与自己所学专业无关或是层级较低的工作,此种现象在闽台两地各类毕业科系的就业者中都有同样的情况出现。由此可知,闽台两地劳动力市场上到处充斥着“高教低就”与“学非所用”的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发生的现象。

  8.高中(高职、中专)学历较容易发生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

  根据本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闽台两地高中(高职、中专)学历的就业者发生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机会较高。兹就闽台两地就业者的工资所得比较之后发现,闽台两地大专学历者的年平均工资分别为高中(高职、中专)学历者的1.24倍与1.11倍,大学学历者的年平均工资分别为高中(高职、中专)学历者的1.20倍与1.26倍,研究所学历者的年平均工资分别为高中(高职、中专)学历者的1.89倍与2.12倍,因此具有高中(高职、中专)学历的就业者发生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情况不足为奇。再者由于受到闽台两地教育政策、制度体系与文凭主义挂帅的观念影响,具有高中(高职、中专)学历就业者的教育程度偏低,再加上高中(高职、中专)学历的就业者在学校所学习的专业知识与实务技术较为基础,使得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弱且根本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为企业创造价值,自然地其发生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机会也较高。

  9.职业别对台湾地区工作时数不足不充分就业的影响显着

  根据本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台湾地区就业者的职业别变量对于工作时数不足不充分就业的影响均呈现负向的显着关系,亦即台湾地区就业者所从事的职业相对于技术性、机械设备操作组装及劳力工发生工作时数不足不充分就业的机会较低。此与这些职业的工作内容有关,民意代表、主管及经理人员的工作属于在政府机构为人民服务或是在企业之中担任经营管理的工作,故其工作的时间较长且在时间的安排上较难由自己掌控,自然地其发生工作时数不足不充分就业的机会较低。其次对于专门性、技术性及助理专业人员,由于其工作必须具备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在企业中其多半掌握与承担核心技术的工作且很难被其他的人所取代,故其发生工作时数不足不充分就业的机会较低。至于事务支持人员与服务及销售工作人员,其工作的内容多属于支援与服务性质的工作,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必须配合其所支持与服务的客户进行调整,有时甚至会有全天候待命的情形出现,因此其发生工作时数不足不充分就业的机会亦较低。对于农、林、渔、牧业生产人员来说,由于其工作属于长期性照料农作物与在外奔波捕鱼、蓄养牲畜的性质,故其必须花费较多的时间才能获得期待的成果与优渥的报酬,自然地其发生工作时数不足的不充分就业的机会也较低。最终就技术性、机械设备操作组装及劳力工来说,由于其受到台湾地区经济不景气与产业大量外移的影响,进而使得其工作机会大量的减少且工作时数骤降,自然地其发生工作时数不足的不充分就业的机会相对于其他职业别的工作为高。

  10.专门性、技术性及助理专业人员较不易发生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

  根据本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闽台两地专门性、技术性及助理专业人员对于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影响均呈现负向的显着关系,亦即闽台两地专门性、技术性及助理专业人员相对于技术性、机械设备操作组装及劳力工发生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机会较低。由于专门性、技术性及助理专业人员在职业分类上所涵括的工作多属专业性质(包括工程师、设计师、教师、医师、律师、法官、记者、资讯人员、演艺人员、作家与会计师等),且从事该职业的就业者必须具备知识与技术能力较为专精,再加上专门性、技术性及助理专业人员较难被其他人所取代,因此其在工作上不仅具有较高的竞争力且其所获得的所得收入亦较为优渥,相较于经常会受到全球性经济景气与产业转型变动影响的技术性、机械设备操作组装及劳力工来说,自然地其较不容易发生工资率偏低不充分就业的现象。

  11.受政府雇用者对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的影响显着

  根据本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闽台两地受政府雇用者发生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机会各有所不同。就台湾地区来说,受政府雇用者相对于受私人雇用者发生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的机会较高。这主要是因为台湾地区受政府雇用者涵盖的范围较为广泛,举凡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马路清洁工等都被匡列其中,而其任用大多是透过笔试或是口试的方式进行,因此只要是肯读书、口才佳、关系好的人,无论其是否具备有该项职位应有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只要能够通过考试所要求的标准就能够进入任职,故其发生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的机会较高。再从福建省的情况来看,受政府雇用者相对于受私人雇用者发生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的机会较低。这主要是因为受政府雇用者不仅对内担负着塑造福建省成为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任务;同时对外还肩负着将福建省建设成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重要使命。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审慎的评估运用学有专精的人才,使其在整体政策规划与相关措施的执行过程中能够学有所用、发挥所长,自然地受政府雇用者发生教育与职业不相称不充分就业的机会就会变低。

  (二)政策建议

  1.要平衡城乡差距,打造发展的新契机

  当前闽台两地各城市间的经济发展与城乡差距的情况依然严峻,此种现象不仅不利于城市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同时也使得各城市城乡差距的扩大,进一步地促使就业者在工作地点的选择上会优先考量城镇化较为发达的设区市为目标。为瞭解决这种因城乡差距所导致的失衡状态,建议应优先从缩小各城市城乡间的居民收入差距着手,如此将对缓解就业者发生不充分就业的状况有所助益。其次政府应改变现行以城市为重心的经营发展形态,搞好乡村基础建设,释放其巨大的经济发展潜力,透过城乡融合发展来实现城乡间差距平衡。最终还应强化城乡人才均衡发展战略,在兼顾城乡间不同人才需求的基础上,加大与企业及学校之间的紧密合作,对就业者开展多层次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积极地吸引与辅导各种专业人才返乡服务,进一步地优化人才城乡配置差距,打造发展的新契机。

  2.要摆脱就业歧视,扩大就业机会

  由于女性就业者预期的职业生涯较为短暂,因此其不仅容易受到婚姻或是生育等问题影响退出劳动力市场,同时她们也较不愿意接受企业在工作上的调整与变动,相对地企业也较不愿意投入更多时间与金钱在他们身上,此作法对于这些人来说,其实就是一种就业上的歧视。为瞭解决这种因为就业歧视而形成的不充分就业状况,建议政府相关主管机关应该从法制与劳动需求两个层面来思考解决方案。首先就法制层面思考,政府相关主管机关应该针对就业歧视防制法令的完整性进行调整,包括聘用、劳动条件、升迁发展与教育训练等各个层面均应对就业者提供相对应的就业保障。其次就劳动需求层面来看,政府相关主管机关应该积极地为他们创造就业机会,对于这些人进行职业培训与运用灵活就业模式来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与增加就业的机会。

  3.要强化高校教育资源与人力资源的投资效益

  为瞭解决就业者中具有高校学历者较容易发生不充分就业的问题,建议应先从各高校课程设置合理化上着手,在课程内容设置上应重视理论与实务相互结合,除了重视理论性基础课程教导之外,还应强化与企业对接的实务操作能力课程。其次在师资的选择上,应该增加“双师型”师资比例,除了对应聘者考量其是否具备相关企业实践经验之外,对于现有师资则可以透过校企合作或是产教融合等方式加深其对于企业的认知与实务操作能力,如此才能快速地提升老师在课程内容与教学模式设计上的实战性,让学生能够在理论与实务结合的过程中学习,强化其未来在就业职场中的竞争能力。此外各高校应该明确其人才培养与专业发展方向,让学生们根据此发展目标,进一步地明确自身定位与未来职涯发展方向。如此才能提升各高校所培养出人才的就业竞争力,使其在就业市场中找到适才适所的工作机会,以避免高校或是企业在人力资源投资上的浪费。

  4.要积极地推动产业升级与职务结构的转型

  由产业发展的整体趋势来看,第三级产业(服务业)与资本密集的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速度最为迅猛,进而使得不充分就业的问题也日益地严重。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地推动产业整体转型升级与强化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在产业的发展方面应朝向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业发展。在人才的培养方面,除应培养出一批满足企业需求的专业人才之外,还应该逐步地提升这些人才的工作待遇与生活水平。在职务结构的调整方面,由于受到产业发展速度的不断增长与产业结构快速的转变影响,再加上高新科技产业的蓬勃发展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推动,导致企业为了因应此种变化,不断地对其组织工作内容与人力结构进行调整,自然地也造就了就业市场上结构性失业与不充分就业的情况不断地恶化。因此,对就业者而言必须重视此一变化的趋势,在工作上透过不断地学习,提高自己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地位,抛去以往一技在身,受用终身的观念,以减少不充分就业的情形出现。

  5.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特色的不充分就业测量模型

  由于我国现行的调查失业率并无法真正地显现出当前实际存在的大量隐性失业状态。对于这些隐性失业者而言,虽然其已经有工作但是所获得的工作收入却无法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所需,因此这些人其实与失业者根本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建议在我国应建立一套完整且客观合理的不充分就业测量模型,首先在测量指标的订定上应该遵循国际劳工组织于1998年所提出的建议,将工作时间、所得收入以及教育与职业相称性等因素作为指标设定的参考。对于测量标准的制订上则可参考世界各国政府的实务作法与经验。其次对于不充分就业统计数据调查与推估方法应讲求科学化原则,特别是我国地缘庞大,若想要全面地对不充分就业相关信息与数据进行收集极为困难。建议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经验进行相关的抽样设计。最终在不充分就业调查问卷与数据的处理上应全面地资讯化,利用信息化的处理方式使得调查的结果可以准确与及时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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