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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闽台基层交流助推福建乡村振兴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福建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围遶“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了具体工作部署。加强闽台基层交流既是福建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努力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核心任务,也是新时代新福建实现乡村振兴、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路径。

  一、加强闽台基层交流助推福建乡村振兴具有重大先行示范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也为加强两岸基层交流、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战略依托。加强闽台基层交流助推福建乡村振兴,有利于在引入台湾优质“三农”资源、借鉴台湾乡村建设经验的同时,构建使台湾农民分享乡村振兴发展机遇的基层融合发展机制,实现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大重要任务的协同联动发展,先行示范意义重大。

  一是先行示范构建两岸基层融合发展机制。基层融合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岸融合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与落脚点。闽台基层交流经过多年发展虽颇具进展,但尚未有效步入两地基层融合发展的轨道。在福建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加强闽台基层交流,有利于探索构建“以我为主、乡村先行、双向交流、主动吸纳”的闽台基层融合发展机制,进一步夯实闽台基层融合发展的物质基础,为实现两岸基层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良性互动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二是先行示范做好台湾农民工作。做好台湾人民工作是党的对台工作基本方针。党的十九大后,大陆推出了一系列便利台胞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措施,为争取台湾民心,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福建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加强闽台基层交流,可为台湾农民创造将自身能力经验运用于福建发展的广阔舞台,促使台湾农民主动参与福建农业农村发展,从而在探寻以做台湾农民工作为抓手,进一步争取台湾民心上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三是先行示范发挥祖地文化“反独促统”功能。福建省是台湾文化主要发祥地,对台祖地文化资源丰厚。两地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和妈祖文化“同根同源、一脉相承”,是促进两地民众情感交融、实现心灵契合的精神财富。在福建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加强闽台基层交流,推动两地基层民众共同保护传播传承祖地文化,将福建对台祖地文化资源有效转化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战略要素,增进台湾民众对大陆根祖脉的认同,从而为大陆各区域充分藉助两岸中华文化渊源增进台湾同胞认同感,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四是先行示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台湾地区于20世纪90年代就提出了“生产、生活、生态”为一体的“三生农业”发展理念,在乡村生态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和社区营造上有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在福建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加强闽台基层交流,有利于借鉴台湾乡村建设经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福建乡村发展现代化,先行示范由传统村落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转变。

  二、闽台基层交流助推福建乡村振兴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福建省充分发挥台胞主要祖籍地的独特优势,以血缘、亲缘和文缘为纽带,持续实施寻根谒祖、族谱对接、朝圣祭祀和同名同宗村联谊等乡情亲情延续工程,每年举办300多场闽台基层交流活动,依托海峡论坛连续举办12届两岸特色乡镇交流对接活动,全省已有300多个乡镇与台湾200多个乡镇结对互动,有效地推动了闽台基层交流的常态化、规模化和品牌化。2018年以来,福建省紧抓乡村振兴战略新契机,积极探索闽台基层交流新路径,先后出台《关于鼓励台湾建筑师来闽参与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等创新性支持政策,试点开展闽台合作乡建乡创项目,广泛吸引台胞来闽参与乡村环境整治与传统村落保护等,为乡村振兴增添强劲助力。截止2021年底,全省已累计引进95支台湾建筑师和文创团队、300多名台湾乡建乡创人才,为福建228个村庄提供规划设计、产业文创等陪护式服务,首创“两岸建筑师联合驻村计划”获得住建部人居环境范例奬,培育出平潭“石头会唱歌”等一批样板村,既有效地将台湾经验引入“福建实践”、助推乡村振兴,又实质增进了台胞对祖地的瞭解认同、促进闽台民众的心灵契合。

  但整体以观,当前闽台基层交流助推乡村振兴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不足,支持群体偏重于台湾建筑师和文创团队,覆盖面还不够广;合作领域偏重于乡村环境整治与建筑规划建设等,基层组织制度和乡村文化交流合作相对偏薄弱;组织形式上也偏重于政府主导,民间自发对接较少。

  2010年,台湾地区推动实施“农村再生计划”,以农村环境与社区营造为重心,强调农村产业、自然生态与生活环境的共同规划与建设,注重挖掘当地文化特色和旅游资源,创造农村整体风貌,形成了“生产、生活、生态”三生一体、综合发展的乡村建设模式。由此可见,台湾“农村再生计划”与大陆乡村振兴战略无论在建设目标还是在发展理念上都有颇多相似共同之处。

  三、加强闽台基层交流助推福建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闽台农业对接合作,着力推动福建现代农业发展

  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要求,充分依托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对接交流平台,以闽台特色优势农业对接升级工程、闽台农业合作新业态培育工程、闽台农业合作载体提升工程和台湾青年农民在闽就业创业工程等四大工程为抓手,加速吸纳台湾农业资本、技术和人才等优质资源,探索构建闽台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合作体系,推动福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一是实施闽台特色优势农业对接升级工程。重点深化种业对接,加快推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建设,大力支持闽台农业院校与种苗企业围遶水稻、蔬菜和果树等特色种业联合育种攻关、建设种质资源库,加大台湾农业新品种的引进、繁育与示范推广,推动全省种业实现引繁推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大力促进特色农业对接,引导台资向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乡村物流、乡村旅游等十大特色优势农业集聚投资,着力引进一批“补短板”具有示范效应的台资农业项目。

  二是实施闽台农业合作新业态培育工程。引导台商投资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闽台农业合作的新增长点。同时加快拓展闽台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科技研发创新、农业科技教育培训等产业合作,构建闽台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合作体系。

  三是实施闽台农业合作载体提升工程。要按照“功能互补、相互衔接”的布局原则,进一步加强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其用地及资金紧张等顽疾,提升其对台农业合作承载水平。进一步推进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县和和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培育合作新业态、推广台湾新品种新技术的辐射示范功能,着力打造台湾农业“五新”示范区。

  四是实施台湾青年农民在闽就业创业工程。继续建设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探索在台湾农民创业园等涉台农业园区设立台湾青年农民创业孵化平台和台湾高校学生农业教学实践基地,鼓励吸引台湾青年来闽参与农业农村发展相关行业。同时,设立台湾青年农民在闽创业就业专项扶持资金,并通过信贷融资、经营场所优惠、创业辅导等措施加大对台湾青年农民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

  (二)加强闽台乡村建设经验共享,着力建设福建乡村生态宜居

  按照乡村振兴“生态宜居”要求,开展闽台乡镇村里“结对子”活动,加大对闽台合作乡建乡创项目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吸引台湾农村景观设计、生态保育等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把乡建乡创的台湾经验引入福建实践,打造更多闽台共建乡村的示范样板。

  一是运用台湾生态环保新技术新方法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台湾乡村建设广泛采用生态环保新技术新方法改造村庄景观设施、处理生产生活废弃物等,从规划施工到用材选地的全过程均兼顾到生态系统的自然要求。如宜兰矛澳社区在整治榕树溪生态整治时使用传统砌石工法堆叠岸壁,并采用当地竹材编制成护栏,既省钱又能让护坡植物生长,美化溪流。因此,支持在村落緑化美化、整建改建农宅、处理垃圾污水等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时,借鉴引入台湾生态环保新技术新方法,积极探索“生态+”模式,实现全省乡村由“村容整洁”向“宜居家园”转变提升。

  二是引入台湾“在地化”理念加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与开发。台湾乡村建设重视“在地化”、“文化性”,注重采用地域文化地图、社区剧场等多种方式保护挖掘在地文化资源,如高雄县久堂村专门制作影片《新社街33号》讲述村简易自来水厂的营运故事。我省乡村具有丰富的生产文化、名人轶事、民俗典礼与特色饮食,但相当大一部分还处于未保护、未挖掘状态。可引入台湾“在地化”理念,参考台湾地域传统文化保护与挖掘的成功做法,加强对乡村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如通过利用古迹和建筑,重启复兴重要祭典龢民俗;建立乡村历史文化馆、文化长廊展示地方历史、人物传说等;以故事绘本、乡村剧场等互动参与、注重情感联结的方式带动村民学习传统文化的热情,使乡村既具有浓郁传统文化氛围又富有现代文化内涵。

  三是借鉴台湾“活化”模式延展乡村“生态+”效益。台湾乡村发展多采取通过休闲旅游业带动本地特色产业发展的“活化”模式,如南投县桃米社区以当地特色物种青蛙为着眼点,进行情感包装和形象设计,并与村庄原有生态环境相融合,走出“生态观光+生态民宿+有机农业”的发展之路;嘉义县板头村利用没落的交趾陶技艺对乡村进行生活化和全域化改造,实现了“工艺为乡村换新貌,乡村为工艺树样板”。可借鉴台湾乡村发展“活化模式”,加大挖掘当地自然生态资源和文化特色,探索通过生态情感型、技艺活化型等多种方式将乡村生态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推动生态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融合发展,实现生态、生产、生活、生意“四生”融合,全面延展“生态+”效益。

  (三)加强闽台农民合作组织共建,着力提升福建乡村治理能力

  台湾地区农民合作组织体系发达,由农会、农村社区协会、产销班、渔会和农田水利会等构成。其中台湾农会是参加会员人数最多、架构体系最健全的农民自治组织,业务范围也最广泛,具体涉及农业推广、农产运销、农业金融保险等21项,既具有产业组织功能又具有社会管理职能、金融信用保障功能,在台湾农业农村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2002年福建省率先与台湾地区开展农民合作组织交流试点以来,台湾农业产销班模式已在我省多地推行,按照“治理有效”的要求,加强闽台农民合作组织的交流合作、人员互访及试点组社,探索构建闽台乡村基层组织双向直接、多元多维的立体交流网络,在优化我省乡村治理体系的同时,培育闽台基层社会交流的重要引擎与动力源。率先在宗亲渊源深厚、往来交流密切的闽台乡村间开展对接试点,探索建立两地农民合作组织常态化、制度化交流合作机制,广泛进行村镇产业发展、农产品契作收购、农产品运销、农产品技术交流合作、乡村基础设施改造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在组织村镇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等赴台学习台湾农民合作组织经验的同时,邀请台湾农会理监事等干部和成员来闽辅导产销班、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组织运营。除农民合作组织外,鼓励我省乡村基层文化组织、体育组织、妇女组织与台湾相应层级基层组织间进行对接合作,促进福建基层公益组织与台湾各类大陆法规认可的非政府组织(NGO)扩大交流范围和交流层次,形成闽台乡村基层组织双向直接、多元多维的立体交流网络。

  (四)加强闽台乡村文化共育,着力创建福建特色乡村文明

  闽台两地人同祖、文同缘、俗相近,拥有同根共源的闽南文化和宗族文化。以漳州市为例,祖籍漳州各县(市、区)的台湾姓氏家族有2027个,漳州市与台湾地区经核实可对接的同宗村有53个姓,共192对、511个村里(社区)。按照乡村振兴“乡风文明”要求,积极推动闽台乡镇、村社、宫庙对接联谊,开展闽台乡村戏曲曲艺、乡村传统工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交流推广,共同举办东山关帝文化节、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等民间信俗节庆活动,共同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在组织开展常态化宗亲联谊交流的基础上,支持两地各姓氏宗亲挖掘交流各自宗族文化资源,共建宗祠、合修族谱,搜集提炼祖训族规内涵,联合举办“同祭祖、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传播睦族亲邻、敬老爱亲、崇德尚俭的优良传统,在创建福建特色乡村文明的同时促进闽台基层民众心灵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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