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党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两岸同胞血脉相连,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中强调:要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祖国统一,要努力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要团结台湾同胞共谋民族复兴和国家统一。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是通向两岸和平统一的重要途径,是对国家和平统一道路的新探索,需要凝聚两岸同胞力量共同推进。目前,我们正藉助大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契机,推动两岸乡村融合发展。台湾在良种良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文旅结合、农民信用合作、农业产业链整合等方面积累了先进的经验,对于大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而大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于广大台湾同胞也是重大的参与机遇。双方在乡村发展上互补性很强,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理应成为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切入点。
一、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意义
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论述中的发展创新性论述。长期以来,大陆始终把开展两岸交流合作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实践表明,仅仅依靠交流合作并不足以推动两岸迈向和平统一。故此,习近平提出了融合发展新理念。随着两岸融合发展的不断推进,两岸乡村融合发展成为进一步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基准点,也成为推动大陆乡村振兴的助力点。
从融合的主体而言,两岸乡村融合发展是两岸农业、农村、农民“三农”的融合发展。近年来,加强两岸基层民众和青年交流成为了两岸交流融合发展的主流。台湾农民正是台湾最基层民众,回顾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党的命运始终与“三农”息息相关。毛泽东同志曾指出:“谁赢得了农民,谁就赢得了中国。”农民问题始终是我们革命、建设、改革的根本问题,也是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重要因素,故而推进两岸乡村融合发展有着更深远的意义。
尽管当前台海形势复杂严峻,岛内“台独”猖獗,但两岸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对两岸关系走近走好的一致向往愈发强烈。近年来,我们注重在大陆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中,有机融入“台湾元素”,通过创建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推动成立两岸农民合作社,不断加强两岸农民相互瞭解,增进互信认同,实现互利双赢,以持久深入精准推动两岸乡村融合发展,不断夯实和平统一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白皮书》也明确指出:“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最有利于中国的长期稳定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第一选择。”而以和平方式实现统一,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深化和扩大两岸交流,为统一创造条件和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要更加扎实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吸引更多台湾同胞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切实为推进祖国统一注入更大动能。
二、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
两岸农业、农村、农民具有的比较优势与依存性是推进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两岸乡村的共同性
海峡两岸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有着共同的文化性、民族性、共同认知。在农业领域有极强的共通性,这是两岸乡村融合发展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这种血脉相连的骨肉亲情和农业发展的互补性,是助力台商台农在祖国大陆从驻足到生根,从立业到安家的关键因素。如:有来自台湾阿里山的茶农来到粤东山区,相似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得以在千亩茶园上尽情施展,将高山乌龙茶做大做优做强;也有台湾果农因受限于岛内土地面积狭小,来到大陆,将多年积累的先进农业技术、管理经验与大陆优渥丰厚的自然资源、规模庞大的市场需求和丰足的劳动力相融合,孕育出巨大的发展动能。正如有学者说:“两岸融合发展要两岸建立起以共同理想为基础,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以团结和谐为基调的新型人际关系,搭建和夯实两岸民众之间互动密集的关系网络,以非正式的私人关系嵌入到正式的工作关系中,关系网络得到维护和扩张,社会资本增值,进而增加两岸民众的凝聚力。”正是这种共同性成为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前提与动力。
(二)两岸乡村的互补性
两岸乡村虽然存在结构性差异,但也存在结构性的互补优势。台湾絶大多数的农民都是“小农”,耕地面积不大,产量不多,市场也小,但农业很精细,农业技术也很高。而大陆有着广阔的农田土地和劳动力,如何吸引台湾农民带着自己的良法良种到大陆进行交流合作,实现资源的互补,这正是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要领所在。
在推进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过程,由于受制于当地农村土地成本等因素,台湾同胞正在逐步改变过去个人在大陆租用土地单打独斗发展模式,开始与当地农民合作,成立两岸农民合作社,建立股份合作、权益共享、风险共担、互惠互赢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加强合作来降低生产成本和风险,将大陆和台湾各自的优势结合起来,促进两岸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达到提高两岸农业的竞争力,实现两岸农业的互利和双赢,进而实现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
(三)两岸乡村的行动共生性
两岸乡村融合发展是两岸乡村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有学者谈到“在两岸民间长期以来的交流交往中,作为促进两岸共同利益而采取的集体行动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规范和网络,社会资本是两岸人民有机联系的纽带。”而这个社会资本,则更多的体现为两岸融合发展的行动资源。比如:宗教、习俗,海峡论坛、台商协会等。正是这种社会资本的作用,使得两岸的陌生人开始普遍信任,有助于建立大规模的、复杂的和相互依存的社会网络,并能使社会网络中的成员最大限度地获取龢利用其中的资源。如:一个村庄都姓黄,黄姓台农来到此村,有种天然的亲近感,愿意留下来,投资合作。再如:共同的宗教信仰,如三山国王文化信仰,讲共同的语言,粤东地区的风俗,让台湾同胞感到亲切,愿意与当地民众一起围遶三山国王信仰进行更多的媒介化传播,能够在民间层面建构一种“文化共同体”,它超越了政治层面意识形态的区隔和阻碍,使两岸民众能够进行最直接、最深入的沟通和交流。
随着台湾农民更多地加入到当地乡村振兴中来,两岸同胞在共融共建共赢的过程中,既收获了经济利益,也增进了友谊,加深了情感认同。特别是在当前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变局和全球化发展带来的挑战,台湾要克服岛内资源匮乏带给农业发展的桎梏,大陆要提升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和速度,加强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乡村融合发展成为两岸共同的要求和必然的选择。
三、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路径
2021年3月,习近平同志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于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这为我们指明了当前形势下深化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路径与方向。
(一)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们要关注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主体参与者,并进而以之为切入点探讨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对于参与两岸乡村融合发展主体的台湾农民,我们不能局限于狭义上的真正干农活的“纯农民”,而应包括来自农村或者从事涉农工作的所有台湾同胞,而且很多在大陆的台商台胞本身就来自台湾农村。要把两岸以农民为主体的“人”真正凝聚到一起,必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发展思想,鼓励广大台商台胞积极参与大陆乡村振兴建设,把乡村振兴和凝聚人心结合起来,真正推进两岸乡村融合发展。通过交流合作促进融合发展,通过成果共享强化深度融合,如此双向互动、良性循环,有利于消解两岸心结,实现心灵契合。
(二)以通促融,鼓励台湾同胞融入大陆乡村振兴建设
习近平同志指出:两岸要应通尽通,不断提升两岸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打造两岸共同市场,使两岸经济融合更加深入。当今的竞争,主要体现为创新能力和制度标准的竞争。在农业领域也不例外,只有创新能力和制度标准时刻领先于竞争对手,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否则,随时都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农林22条措施”中第21条“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同等参与茶叶、水果、花卉等农林产品的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共同促进两岸标准互联互通。”两岸农业开展农业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方面的合作,尤其是那些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力的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创新和制度标准的设立更显得意义重大。
大陆乡村振兴战略为台湾同胞的参与提供了广阔舞台。要以大陆乡村振兴为契机,通过两岸融合发展,引导两岸农业、农村、农民的交流与合作健康、有序、稳步发展,有效落实各项惠台政策,推进农业制度化合作,打造两岸共同市场,为两岸农业合作发展助力,不断提升台湾农民的获得感与参与感,为两岸乡村融合发展增添新动能。
(三)以惠促融,推进大陆惠台政策的细化落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大陆先后出台了“31条措施”、“26台措施”、“农林22条措施”等一系列惠台政策,给台湾同胞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和便利,为推进两岸乡村融合发展注入了新动力。由于受到台当局阻挠及落实机制的制约,惠台政策效益未能充分发挥。一方面,台湾当局对大陆惠台政策百般阻挠,出台了“反制”措施,同时极力“抹黑”,还通过“修法”“开罚单”等非常规指向性的手段,阻挠台湾民众来大陆,这些手段对想来大陆或已经频繁往来大陆的台胞形成了一定的“寒蝉效应”。另一方面,大陆惠台政策在宣传、实施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宣传不到位、政策不落地、准备不充分的问题,导致大陆惠台政策的实施效果打了折扣,甚至在一些环节出现负面效应。
要进一步推进大陆惠台政策的细化落地。如:在“惠台26条措施”中第15条“台湾同胞可申请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申请符合条件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项目。”我们在推进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本着平等、民主、协商的原则,充分利用这条惠台政策,推动成立两岸农民合作社,共同形成培育一些有利于形成两岸之间平等、合作、互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规范性民间社团,创造两岸共同利益,形成持续稳定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引导、支持其广泛参与对接乡村振兴各项工程、项目、任务,及其配套的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用地用电和税收政策、农业补贴、人才支撑、科技支撑,真正让台湾同胞在大陆留得安心,干得欢心。
(四)以情促融,利用共同的民俗信仰文化增进文化认同和国族认同
两岸同胞有着共同的语言、文字、习俗、符号认同、历史记忆,情感倾向,价值取向,使两岸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文化体系,这是维系两岸关系发展最稳定的基础。正如有学者指出“台湾的民间信仰、饮食习惯、节日习俗、婚丧嫁娶、祭祀祖先的礼仪等都与闽粤相同。如果把中华文化比作一棵大树,台湾文化就是这棵大树的分枝。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加深相互理解,增进互信认同,才能推动两岸融合走向深处、落到实处。”
广东与台湾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缘相通、商缘相联,有良好的融合发展基础。广东在2018年开始推动设立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搭建研究实践所,开设研究实践班,以学习交流培训带动农业项目的合作,进而增进两岸同胞情感认同。如:广东汕尾宝楼村的农民以讲客家话为主,该村在台台胞达10多万。在宝楼村研究实践所开班活动上,来自台湾的基层民众听到亲切的客家话和客家山歌,情不自禁地走上台与当地乡亲共同欢唱。并表示:“听到从小熟唱的客家山歌,心中有的只是两岸一家人的浓浓亲情。”正是这种文化的亲情纽带促进了两岸乡村融合。讲着一样的客家话,谈着一样的农耕文化节,乡情、亲情得以加深。两岸同胞通过不断深化两岸乡村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共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而促进同胞心灵契合。
相信随着大陆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迎来了新的更大的历史机遇,展现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有理由坚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必将为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为早日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
伍晓军 广东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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