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暴动后,张鼎丞和邓子恢将暴动队伍带回金砂,从铁血团中挑选200多人,成立福建省第一支红军部队——红军营,营长张鼎丞、党代表邓子恢,后来在溪南13个乡相继成立乡苏维埃政府和赤卫队,以革命的武装来保证土地革命的顺利进行。土地革命的核心内容就是土改分田。
怎样进行没收分配土地?张鼎丞和邓子恢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伟大气魄,经过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了群众智慧和创造力,制定并实施了切实可行的没收分配土地的政策和办法,使金砂和溪南地区的土改分田开展得很成功。
集中群众智慧,研究制定分田方法。由于土地革命的分田运动是第一次的伟大尝试,中央还没有颁布土地纲领,省委又没有具体指示,对怎样搞好分田,既没有经验,又没有政策依据。为了做好这项工作,1928年7月下旬,张鼎丞和邓子恢在金砂的卓坑源土地庙,召集了有经验又熟悉土地情况的包括赤竹邱子钦在内的金砂各村的老农民张登荣、张占兴、张荣招、赖寿钦、张桂增、谢道元、张豪林、张华先、刘美华(女)、谢梅兰(女)、张文亮、谢鉴招、谢祥永等代表(这些代表包含雇农、贫农、中农、富农)参加的座谈会。张鼎丞、邓子恢运用启发和引导的方法,提出了没收和分配土地的七个核心问题,让大家讨论。通过充分讨论,七个问题都有统一的结论,确定为分田的政策和办法:(一)所有土地都应拿出来分配,只有中农自耕土地多一点不动;(二)土地按人口平分,地主、富农、贫农、中农一样分;(三)分田以乡为单位分配;(四)分田的界线,应按照各乡农民原来耕种的土地,归各乡农民分配,在外乡的耕地归外乡去分配;(五)按各乡原耕土地抽多补少,不要打乱平分;(六)山林归各乡各村公有;(七)水利灌溉按照旧例,水随田走,不公平者,个别调整。
根据上述这些分田的原则和办法,进行开展分田试点工作。张鼎丞和邓子恢选择确定金砂中金赤竹樟塔、上金古木督、下金卓坑源等三个村(乡)作为试点。
赤竹樟塔顺利进行了分田试点工作:首先成立没收分配土地委员会,委员2人,主任张寿新;接着,召开各种会议,向樟塔群众宣传土地革命的伟大意义和分田方法;然后,由樟塔的土地委员、贫农团和老农进行全村的土地调查和人口登记,确定哪些土地要没收,应分多少亩(四担谷田为一亩),土地坐落;最后各户派人到田头落实,张榜公布。再召开群众大会表决通过,发给土地证,各人正式享有分得土地所有权。不到十天就结束了试点工作。
1928年8月中旬,在金砂金谷寺召开溪南工农兵代表大会,正式成立溪南区苏维埃政府,主席为廖德修。大会还将张鼎丞、邓子恢在卓坑源制定的没收分配土地的政策和方法的重要内容写进新颁布的《土地法》,这是闽西第一部《土地法》。溪南区苏维埃政府成立以后,为了实施新颁布的《土地法》,在开展中金赤竹樟塔等三个村分田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整个溪南区推广,用“抽多补少”的办法进行分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区十三个乡约2万人口、2万多亩土地的分配工作就顺利完成。分田结束后,区苏在金砂邹公庙召开分田胜利庆祝大会,宣告溪南区农民第一次真正做了土地的主人。
溪南土地革命的成功经验,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一个伟大创举。正如中央党校出版的《闽西革命简史》论述的那样:“溪南地区的土地革命,是近代中国‘耕者有其田’革命理想的一次成功实践,这一实践总结的‘溪南分田七条原则’是当时全国最早、办法最周全的一次土地分田原则,开创了土地革命的先河,它创造的经验,为后来闽西各县和全国其他根据地的土地革命作出了重要贡献。”“溪南土改七条经验”对早期毛泽东思想的奠基、萌芽、形成发挥了深刻的启发和影响作用,在闽西一大会上,毛泽东高度赞誉“溪南土改分田经验解决办法最好,值得推广,最值得各地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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