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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新经文】

  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言,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

  【原经文】

  甲本: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乐与饵,过客止。故道之出言也,曰淡呵其无味也。视之不足见也,听之不足闻也,用之不可既也。

  乙本: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乐与饵,过客止。故道之出言也,曰淡呵其无味也。视之不足见也,听之不足闻也,用之不可既也。

  王弼: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

  书局: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

  【辨 析】

  “安平泰。”甲本、乙本经文与王弼本经文皆作“安平太”。傅奕《道德经古本篇》、范应元《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遂州道德经碑》、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等皆作“安平泰”。奚侗《老子集解》注:“安宁、平和、通泰,皆申言不害谊。”“安”为“安定,正常”,“平”为“太平,和睦”,“泰”是“安宁,美好,宽裕,通达”。“安”、“平”、“泰”构成三项并立,说明社会和谐景象。又“太”的意思是“安宁,顺利”,不如“泰”字意义深广,这里选用书局本的“泰”字。

  “道之出言。”世传本作“道之出口。”甲本、乙本经文作“故道之出言也。”此处选用甲本、乙本经文的“言”字。老子论“道”,口传《道德经》五千余言,不是五千余口。但句子首、尾各一字不要,因为“故”字作为因果连词用在此处不当,而“也”字作为语气词可以省略。

  “淡乎其无味。”甲本、乙本经文作“曰淡呵其无味也。”对“曰”字,《古今汉语词典》注:“曰:助词,用于句首或句中,无实义。”既然无实义,此处略去。又甲本、乙本经文用“呵”字表示感叹,与世传本之“乎”同义。

  本章勘字:新经文为原经文四种版本之综合,无勘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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