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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新经文】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匣则,善计无筹策,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而无弃人,常使物无废材,是谓习明。故善人,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不睽其师,不爱其资,大智若愚,是为要妙。

  【原经文】

  甲本:善行者无辙迹,善言者无瑕谪。善数者不以筹策。善闭者无关钥而不可启也。善结者无纆约而不可解也。是以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物无弃材,是谓袭明。故善人,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也。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乎大迷,是谓妙要。

  乙本:善行者无辙迹,善言者无瑕谪。善数者不用筹策。善闭者无关钥而不可启也。善结者无纆约而不可解也。是以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物无弃材,是谓袭明。故善人,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也。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乎大迷,是谓妙要。

  王弼: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书局: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计无筹策,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使物无弃材,是谓袭明。故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辨 析】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匣则。”世传本《道德经》经文是“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甲本、乙本经文是“善行者无辙迹,善言者无瑕谪。”其它版本有的用“者”字,有的不用“者”字,“者”字是助词,对经文意义无影响,这里不用。“无瑕谪”,唐·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作“无瘕谪”。这两种表述,从字面看是指“没有缺点(或过失)的责备”。如果这就是“善言”的话,那么“没有缺点(或过失)的赞扬”算不算“善言”?“按客观规律办事,为民众多做奉献”这样的话算不算“善言”?奚侗《老子集解》有:“行不言之教,故无瑕谪。瑕,过也。”高明注释:“善言之所谓言,则言出于不言。”这里把“不言”当作“善言”,既然“不言”,有谁知其言善或言恶?木头菩萨或泥菩萨虽然不言,却有人设计用“签诗”代言,求得上上“签”者满心欢喜,求得下下“签”者被罚了油而灰心丧气。因为有其代言者,故知其褒或贬。可见菩萨也得“行有言之教”。显然,历来之所谓“不言之教”确属谎谬絶伦。本章谈论“善”,其实如第8章所谈之水性至善:“居善低,动善势,行善源,与善填,演善信,适善能,正善至。”特别是“适善能”,任何人能做到“适善能”,就是完完全全根据当时当地的客观实际情况决定自己之所想、所言、所行,而不为事先可能拟定的条条框框例如“锦囊妙计”之类所左右,即使有“锦囊妙计”,也得看看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合则行,不合则弃。老子在这里谈论“善言”,就是指能按照客观事实、客观规律决定自己相适应的思想、言论、行动。言由心(思维)生,从口(言论)出,且身体力行。如果不身体力行,则仅仅是“辩”或“论”。古人之所谓“不言”,“不言之教”,如果不是强为,则只能是无心、无口了。这里,为了避免不合实际的玄思,还是从纠正“声训”假字方面考虑,以“匣则(匣子里面的教条、规则)”代换“瑕(瘕)谪”,则本章前五句经文行无辙迹,言无匣则,计(数)无筹策、闭无关键(钥、楗)、结无绳约,其意义明白,意思连贯,是“适善能”因而也“正善至”也。

  “善计无筹策。”这是书局本的经文,其它三种版本的经文是“善数(者)不以(用)筹策。”用字略有不同,经义并无差别,故选用书局本经文,比较简明。

  “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这是书局本的经文。甲本和乙本的经文是“善闭者无关钥而不可启也。善结者无纆约而不可解也。”王弼本经文是“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因“关钥”、“关键”、“关楗”都是锁门的机关,而“启”与“开”同义,“纆”与“绳”同义,故四种版本的经文意义相同。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而无弃人,常使物无废材,是谓习明。”此段经文,各种版本不尽相同,甲本、乙本经文有四句,王弼本经文为五句,书局本经文去掉“故无弃物”一句,把“物无弃材”、“故无弃物”合并为“常使物无弃材”。此处则把“弃”字改为“废”字,意思无大变。但世传本经文末尾是“袭明”,帛书《老子》甲本残卷经文原为“ 明”,乙本残卷经文为“曳明”,高明参考一些世传本而选用为“袭明”。“袭明”作何解释?奚侗注释:“‘袭明’谓因顺常道也。”河上公注释:“谓袭明大道。”明太祖注曰:“袭明者,圣人因此而终古今承其明耳,故曰袭明。”顺治皇帝注曰:“袭明,言圣人藏其明而不露也。”这些论断玄虚而不沾边!在“是谓袭明”之前,是“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但“无弃人”、“无弃物”是爱才惜材,这是寻常人家家喻户晓、人所共知的常识,也就是“习以为常,人所通晓”的道理。“习以为常”简称“习常”,《韩非子·主道》篇中就有“习常”之说。所以,此处用一个“习”字来代换“袭”字,用“习明”表示“通晓道理、道德”,更通俗易懂。

  “故善人,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甲本、乙本的经文在末尾多一个“也”字,意思是“善于帮助别人的人喜欢成为人们的教师;不善于帮助别人的人喜欢赠送别人物资”,这与人们熟知的“与人以鱼,不若与人以渔”的道理一样。王弼本与书局本中“善人之师”作“不善人之师”,意思是“不善于成为人们的教师”。如果不善于以自己知识之有余而补充民众知识之不足,这能成为“善人”吗?这里一个“不”字,使经文意义全反了。有人将带“不”字的经文译成:“所以善人可以作为恶(不善)人的老师,不善人可以作为善人的借鉴。”这里从人之心态分析,恶人愿意以好人作为老师吗?而好人一定要从坏人身上吸取教训吗?为什么那么喜欢从反面分析问题呢?经文中的“善人”,例如老子,是千万民众的导师,无处不为师,是“博善人之师”,难道有怀疑吗?所以“不”字当是“声训”作假,本义应为“博”字。但考虑到与下续经文“善人之资”在字数、结构上对应,少一个“博”字,意义不变,故把“不(博)”字省略了。

  “不睽其师,不爱其资,大智若愚,是为要妙。”世传本是“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甲本、乙本经文为“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乎大迷,是谓妙要。”这里“不贵其师”,有“鄙视导师”的意思,与“絶圣弃智”是一脉相承的;而“不睽其师”则是说“不要背离老师”,即要“尊师重教”。圣人有大智大德而不迷,圣人虽“愚”但不离于“朴”,这是“大智若愚”而非“虽智大迷”。又末句经文中改“谓”作“为”,“是为要妙”是说“这就是要旨妙义”,与“这叫做要旨妙义”相比,语气更加肯定。对于甲本和乙本经文句末“妙要”二字,蒋锡昌谓“精要玄妙之道也”。按蒋锡昌注释用字之先后次序,应该是“要妙”而不是“妙要”。

  本章勘字:匣(瑕)则(谪)而(故)废(弃)习(袭)睽(贵)大(虽)若(大)愚(迷)为(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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