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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武夫两件事

  中文系77级60余位同窗学友中,尽是经天纬地之才,翻江倒海之辈,相比之下,本人实在汗颜。忝为文人,却数十年写不出一部书;列为武夫,又手无缚鸡之力,连街头流氓都没能捉住一个!出来混了30年,官不过正处,薪不过数千,上不能兴邦,下不能安民,实实不过是官府一走卒,衙门一差役!

  然李刚老总有令,任务不容推卸;再者人生无常,下一个30年本人肯定是无法混过去的,所以尽管这30年不堪回首,但也不得不对兄弟姐妹们作个交待。

  毛泽东老人说,他一生做了两件事:一、打败了东洋人和蒋委员长,夺取了全国政权;二、发动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本人在30年内也做了两件事,当然其历史性、伟大性、影响性与毛主席他老人家的丰功伟业不可同日而语。

  第一件事:1982年初春,与诸位学友挥泪揖别,怀揣着一位文学青年的宏伟愿景,进入《长江日报》文艺部担任文艺编辑——想当初真要感谢谢湘同学的母亲谢妈妈,老人家当时任报社人事处处长,完全按我的要求给我安排了岗位。凭着在珞珈山下操练出的一点功底,再加文艺部各位前辈、同事的指教,短短几年,居然也将当时的文学副刊版《江花》弄得像模像样,经手编辑刊出的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文艺评论等被评上省市级奬的也连年不絶。

  至今我对长江日报仍是深怀感恩之情的。在报社入了党、评上中级职称、分配了新住房,工作也可以说是得心应手,就这样混上一辈子应该说日子是好过的。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改变了本人的人生轨迹。

  一位在文学中结识的朋友,奉调进湖北省公安厅创办一份面向全国发行的以宣传公安法制为内容的月刊,杂志名称叫《警笛》。这位朋友要拉我入伙,向省公安厅领导推荐了我。我初时不为所动,但经过该朋友和该机关长达半年的摇唇鼓舌,最根本的是自己内心深处的“緑林”情结起了作用,从小大概是看多了义侠小说,总想在社会上闹出一点响动来,快意恩仇,匡扶正义,铲除邪恶(后来才明白,这一想法实在幼稚,当今天下已不是个人英雄主义的时代)。于是乎,我不顾报社的挽留,改换门庭了。

  第二件事:1988年初冬,本人携笔从警,进入省公安厅参与创办《警笛》杂志。报社有同仁认为,我进入省公安厅是为了当官,这真是冤煞人也!《警笛》初创,总共只有七八个人,总编辑是个老警察,我只是个副职,实际是个责任编辑兼记者。不过这正如我所愿:在长江日报,上班时间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自己想写点东西,只能利用星期天,而在《警笛》杂志,重大题材的文章,必须我们几个编辑动手采访写出,因为一是案件突发,时间紧迫,来不及请其他作者写出;二是由于我们采访要经常阅读案件卷宗,接触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受害人,出于保护个人隐私和公安侦查手段秘密之目的,重要文章一般不能约请社会作者撰写。正因为以上原因,也为愚钝的在下提供了用武之地。十余年间,也炮制出了百余万字的侦破小说、报告文学等,其中在《知音》、《今古传奇》等名刊上刊发的约10余万字。《警笛》杂志本身,经过杂志社全体人员努力,月发行量突破了20万份。那段日子,可谓风调雨顺,工作、创作皆如意。

  然而好景不长。2003年冬,高层当权者一声令下,《警笛》应声关门。树倒猢狲散,本人虽未下岗,却不得不换岗:被上峰调动到省公安厅控告申诉处。这下子真成了个名副其实的警察,不过,离本人的兴趣也远了十万八千里!然而此时,在下已是“知天命”之年,奶奶不疼,姥姥不爱,进退失据,为衣食计,只能随遇而安。

  转眼间,又是八年过去,本人已修炼得心如止水,早已无了当年的躁动,静望天上云卷云舒,坐看庭前花开花落,真所谓“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涂抹至此,聊作打油诗数行,以为在下盖棺定论:

  非文非武三十年,
  不伦不类大半生。
  平生未学攀龙术,
  至今终为边缘人。
  敛财无方啃老米,
  升官有路少本金。
  无怨无悔一白痴,
  心无尘埃到耳顺。
  丁兴国自述:

  某,性别男,姓氏丁,名兴国,曾用名丁丁、丁星。生于公元1953年8月13日。出身草根,自幼家贫,然父为中共游击队员,家教甚严,故某自幼及长,未尝生有反叛之心,终生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録。

  甫待长成,即上山下乡,割谷插秧,耕田打场,诸般农活,亲力亲为。稍后,招工进厂,着蓝布工装,领18元薪水,洋洋而自得。

  再稍后,因“根正苗红”,被官府选为工作队员,派驻乡村,把持一方。名为“社教”,实为“极左”,封街堵路,杀鸡打狗,毁菜圃,铲瓜秧,无所不用其极,窃以为,入党升官,指日可待。时值邓公主政,全国大考,为挣得“封妻荫子”,某悬梁刺股,奉皇天庇佑,终与诸君同窗共读。

  学成,某从“官迷”蜕变为“文学青年”,昂昂然坐上编辑之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风光数年后,蓦然觉醒,为他人作嫁衣裳,终非所愿。于是乎弃报从刊,再起炉灶。赖天时地利,顺风顺水15年,本以为能得此善终,却不料风云突变,寺庙遭拆,和尚无路,只得遵从上峰意旨,驰驱警营,奔走四方。所见皆是百姓怨苦,所听皆是恶警横行,然痼疾如山,人情如天,某区区小吏,身无靠山,手无重权,岂能妄作“青天”?惟有一洒同情泪,之乎也者矣焉哉!本非官场人,却在官场行,民脂民膏,尸位素餐,委实良心难安。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诚如是也!

  某30年之经营,温饱终无虞,然两袖清风,仅一破车、二陋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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