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30日电(作者汪毅夫)清人萧宝芬《鹭江竹枝词》有诗多首涉及厦门的婢女问题。例如,《私婢》诗并注曰:“生来薄命恨难禁,赤脚如何赋抱衾。纵使榴花多结子,此中轻重总郎心(买婢虽已纳生子,欲卖则卖)”。是诗记録有关婢女的人口买卖乃至多次的人口买卖;又如,《夷妓》诗并注曰:“买婢为娼假粤娘,生涯却是趁昏黄。随潮去卖夷人笑,阵阵来如逐犬羊(有买婢为娼者,仿粤娘妆。每于旁晚,三五成群,往夷船卖笑)”,是诗所记,是有关婢女的人口买卖和强迫卖淫的严重问题;又如,《随娘》诗并注曰:“算是寻常嫁女家,也曾随从有双丫。近时夫婿多轻薄,遮莫妖娆艶似花(嫁女虽寻常家,必有随从)”,是诗描述的是陪嫁婢女面临的性骚扰乃至性侵犯的危险。
多年前,我在《闽台妇女史研究》一书里曾经指出:“婢女的生存状况涉及了人口买卖、过度劳役、低生活水准、性禁锢、性侵犯、身份歧视以及受教育权、婚姻自主权的被剥夺等。这些问题的性质都是很严重的”。
清代以后乃至民国三十八年之前,厦门的婢女问题仍然是严重的社会问题。据厦门基督教徒、革命者许春草发起的“中国婢女救拔团”1932年的调查,当年厦门市区(不包括鼓浪屿和禾山地区)有养婢之家1696户,婢女2580人。其中最夸张是,有一家居然有婢女26人,可以编成一个“婢女团”了。厦门“中国婢女救拔团”存续的几年间,“救拔”婢女近200名。他们中有人颇为自得地说:“创办本团的同志们,多半是基督教的教徒,我们认为天地间只有基督的爱会叫我们不避一切困难,不惜任何牺牲地来肩负这种救拔的工作,我们相信,不是空言提倡民权的国民党员所能做,也不是专门煽动阶级斗争的共产党所晓得干”。历史是公正的、事实是雄辩的,我们看到的历史和事实是:厦门乃至中国的婢女问题是民国三十八年以后、1949年以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得到解决的。
(2018年10月29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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