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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听香记

  中评社北京3月29日电(作者汪毅夫)曩读吴瀛涛《台湾民俗》(1975年第四版),于“听香”一节,尤感兴趣:(正月十五)“是夕,夜阑更深,妇女间传有听香之俗。则先在自家神前,烧香点烛,掷筶占卜应走方向后,乃走往该方向,而于路上窃听人语,以其入耳片语,回家后再掷筶,判断祈愿某事之吉凶休咎,此即所谓‘听香卜佳婿’之类。譬如,卜占长寿,而其听取之语,偶及‘面线’,则解为长生吉兆”云云。由此看来,“听香”是一种占卜仪式。其可注意者有三。

  其一,关于听。“窃听人语”为的不是窥知他人之情,而是预测自家的事,且其“听取之语”仅是“入耳片语”即话语碎片,故听香之听,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窃听”(eavesdrop);“窃听人语”是有意听取,故听香之听不同于无意听到或偶然听得(overhearing);

  其二,关于香。“烧香点烛”是听香之名的来由、也是听香的重要情节:恭敬从命,听神明主导。问卜者通过“在自家神前”烧香点烛”后掷筶而知“应走方向”及“事之吉凶休咎”。以“卜占长寿,而其听取之语,偶及面线”为例,若掷筶得吉兆“则解为长生吉兆”(面线绵长),若得凶兆则应解为寿命短断(面线易断);

  其三,关于听香。参与听香的人实际上只有两个:作为路人甲的问卜者和提供“入耳片语”的路人乙。问卜者多为妇女,故有“听香卜佳婿”的做法和说法。据我所知,在台湾,除了上元(正月十五),中秋(八月十五)也有听香之俗哩。

  (2018年3月25日记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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