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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的黄尾屿与赤尾屿



  钓鱼台列屿位处台湾本岛东北端,是台湾岛的一组附属岛屿,也是“东中国海”(东海,East China Sea)大陆棚的一个重要组构单元。在战略上不仅是台湾东北海空防卫的第一线,也是中国“第一岛链”防卫圈的最前哨。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中国为抵抗日本侵略,正式展开全国抗日血战行动。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并于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由日本政府向中国政府呈递“降书”。此时上距“甲午”(一八九五)国耻五十一年,举凡五十年间日本蚕食鲸吞于我国家者,至是悉备图籍献还,中国对台湾、澎湖群岛及南海诸岛恢复行使主权。而琉球由美军托管,一九七一年六月十七日美国与日本签署《琉球返还协定》,片面决定将包括
  
  “钓鱼台列屿”在内的琉球“行政权”交予日本,并于一九七二年五月十五日正式交付。在钓鱼台列屿五个小岛(钓鱼台、南小岛、北小岛、黄尾屿、赤尾屿)及三个岩礁(冲北岩、冲南岩、飞濑)的岛链中,黄尾屿与赤尾屿属于最东北端,因地近美军驻日基地,乃由美军向日本政府签约租用,成为空军和海军的“靶岛”,长年来弹落无数,江山秀土,早已面目全非。自一九八○年代起日本已一步一步恢复军国主义,全力强化军事力量。美国则因国际形势快速转变,大幅调整国际战略,特别是全球的海洋战略,钓鱼台列屿虽小,但在东北亚战略中有其特殊关键性,日后黄尾屿与赤尾屿恐怕也不仅是供炸射训练的靶标而已,在军事上和海洋资源开发上可能扮演我们预估不到的角色。保卫钓鱼台已面临考验全体中国人维护海洋国土和海洋权益的关键时刻。“不求胜者败”,“无先见者失”,本文仅以黄尾屿与赤尾屿为例,来说明落实“主权属我”除“决心”外,更重要的是“行动”。
  
  钓鱼台列屿尚难见光明
  
  自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旧金山合约”签定后,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琉球列岛米国政府布告第二十七号”公布了琉球列岛的地理界限,其中第一条规定了“琉球政府管辖范围内之群岛、小岛、环礁、岩礁及领海等之界限”,其实际内容竟“荒谬”地将中国固有东海“钓鱼台列屿”全部“强行”包括在内。钓鱼台列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从历史上迄今都是中国的领土,由于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托管琉球,一九六九年日本与美国签署“琉球归还条约”(The Okinawa Reversion Treaty)其中将钓鱼台列屿纳入“琉球”归还范围内,将钓鱼台列屿的行政管辖权交由“冲绳县”管辖。因美国政府昧于历史的事实,乃埋下此一高冲突性的危险因子,目前主权争执僵持,问题之解决,犹在未定之天。黄尾屿(25°58N;123°41E,约087km2)与赤尾屿(25°55N;124°33E,约004km2)在钓鱼台主岛(2545N;123°32E,约36km2)之东北方。在美军管理琉球期间,美军即设定黄尾屿与赤尾屿为美军炸射“靶岛”(bombing practice targets),主要供美军驻冲绳空军基地使用。自一九四五年美军进驻起,迄今一直使用未稍间断,后来并将此片“空域”划为“禁航区”,除美国飞机外,任何国家飞机,包括日本飞机,均不得进入。
  
  一九三二年日本政府将钓鱼台列屿中的四个岛,即钓鱼台、黄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卖给“古贺辰四郎”,而古贺氏也开始缴付四岛的“土地税”。赤尾屿则属“大藏省·国有地”。黄尾屿的现登记“所有权人”为“栗原和子”,属“民有地”,“租”与美军使用,前二十年租约期满后(一九七二——一九九二)再续租二十年(一九九三——二○一二),美方并付“租金”予“古贺辰四郎”之子“古贺善次”。很明显的,日方正利用“财产出售契约”、“征收土地税”、“签订租用契约”、“官方进行买卖标的物调查、统计、丈量、登録”等,使钓鱼台列屿纳入“日本国土”进行法律化,此点对中国未来争回钓鱼台列屿主权有长远而不利的影响。这是国家民族的重大问题,因缺乏坚定的民族意识和一贯的客观配合措施,尚难见有光明的前景。全民如能全面觉醒,则为时或尚未为晚!
  
  黄尾屿、赤尾屿被侵犯过程
  
  钓鱼台列屿虽然全部合计包括八个岛屿与岩礁,但一般性地图上除必会标示主岛“钓鱼台”(钓鱼岛)外,古今地图也多会标明“黄尾屿”与“赤尾屿”。究其原因在钓鱼台列屿中黄尾屿与赤尾屿之面积仅次钓鱼台,而位置近琉球,孤悬东海之东位居要冲。黄尾屿在钓鱼台列屿之东北向,赤尾屿则远居钓鱼台列屿之东极边,是中国东海大陆棚上东北方的疆界“界岛”。在我海洋领土中不仅是“岛标”,也是台湾岛和中国东海海上防御线的最前哨。其岛屿虽小(黄尾屿:08741km2;赤尾屿00414km2),但在国家海洋经济权益和海上安全防卫上的重要性,却难与伦比。
  
  一九五○年十二月占领琉球的美军在琉球群岛成立“美民政府”(由美军直接管理),直至一九七二年五月十五日结束,将琉球群岛及大东诸岛“归还”日本,即今日的“冲绳县”。但不幸的是美国政府犯了历史上的“大错”,错误而轻率的将“钓鱼台列屿”也划入了“归还”的范围;虽然事后申明,所归还的仅是“行政管辖权”,非关“主权”事实,主权争议应由相关的中、日两国自行交涉解决。但仅此项“错误”的片面措施,使“钓鱼台列屿”主权不能正式而合法地回归中国。遗憾迄今悬而未决,沦陷与否,险恶难测!
  
  自二战日本投降后,美军托管琉球群岛期间(一九五二——一九七二),除钓鱼台列屿由美国单方面自行将钓鱼台列屿划入冲绳县管辖外,还将黄尾屿和赤尾屿由日本政府“租”与美军辟为“射击和爆破”场,并划为“禁航区”,仅供美军使用。这使得黄尾屿和赤尾屿的“中国主权”受到长期而最直接的“侵犯”,还将二个美景天成的岛屿推入万劫不复的悲剧中心。另外作为炸射靶岛,黄尾屿和赤尾屿还承载了放射性“乏铀弹”(depleted uranium ammunition),也就是含有U235穿甲弹的“轰击”。虽然此事行之已久,日本政府也出面抗议,但停止实施与清除均未见具体行动,所造成的海洋和大气放射性污染更是永难磨灭的“国耻”之一。
  
  黄尾屿与赤尾屿自辟为“美军”射击和爆破场后,划为美军军用训练空域及水域范围,并成为“禁航区”,除美军飞机外,任何飞行器均不得进入,目前此一“禁航区”仍继续存在,已达半世纪之久。
  
  一九六九年年中起,日本政府更进一步将钓鱼台列屿纳入日本“防空识别圈”(Air Defence Identification Zone),这是对中国“领空”的严重“窃夺”,使得中国空军的飞行领域受到极大的限制,特别是台湾东北方的“空域”受到强力的压缩,几乎没有丝毫伸缩的余地,就实而论,是中国“空权”丧失的最大表征之一。
  
  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一九七一年美国与日本签订的“归还琉球协定”,美国政府所交出的,祇是“联合国托管理事会”交付托管的行政管理权,而无涉主权问题,至于主权问题则留待当事国自行解决,这当然不能丝毫减少中国的主权权利。一九五○年代美国协防台湾,每有军事演习须以钓鱼台为目标时,都事先向台湾政府申请许可,证明美国并未忽视钓鱼台列屿主权为中国所有。
  
  还有一个要点必须特别指出,就是一九九五年冲绳县文化局出版的巨型日、英双语实録画册《冲绳——战后五十年の步み》(Okinawa-50 Years of the Postwar Era),有近千幅写真图片,十万余字,无片影只字及于钓鱼台,这应该是故意轻忽一个敏感问题,而自行特意回避。
  
  二战后日本三大“领土”纠纷
  
  一九四五年日本自战败投降后,国土疮痍,万民悲苦,但在由一片废墟重建中,确全民奋发,万废待兴,却不忘领土主权的维护和争取。依日本自评之权重,战后三大领土争执依次为:
  
  钓鱼台列屿各属岛
  
  一、北方四岛(千岛群岛、Kuril Islands;最南端四岛)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苏联(今俄罗斯)所占领之日本北方四岛,位于北海道北方,包括泽捉(Kunashir)、国后(Shikotan),色丹(Iturup)  及齿舞(Habomais)四岛,总面积4996km2,是俄、日、美军事战略要冲,俄称此为“南千岛群岛”。日本一直提出经济支援、合组开发,以金钱诱因交换索回主权等方式急欲取回四岛。俄国在困顿的国势中,也倾向同意作适度的“交换”,但因美国的国际战略布局考量而一一破功,迄今未决,由俄国管辖。
  
  二、韩日“独岛”之争
  
  在邻近韩日间对马海峡中线的一个小岛,日本名“竹岛”,韩国名“独岛”。韩国政府采取积极手段,不仅将周围划为渔场,设为韩国民众海上旅游区,还驻军,对主权的行使,丝毫不放松,并不断强化对独岛的支配权和领土主权。韩国现行实际管理,不理会日本。
  
  三、钓鱼台列屿
  
  钓鱼台列屿为台湾岛的附属岛屿,从海洋地理,大陆棚地质和历史史实都属中国固有领土。但自一九七二年美国将冲绳归还日本时,连带将钓鱼台列屿的“行政管辖权”错误地移交日本,留下台、日、中主权争执的恶因,而且日渐向不利于中国索回主权的方向偏离,情势急迫。“钓鱼台列屿”日本称为尖阁群岛(Senkaku Shoto),日本暂时握有“行政管辖权”,已划“领海”基线,逐步加强实质主权权利之行使。中国基本没有有实质意义之对应作为,中国的正当领土主权权利现在已经濒临沦失的边沿了。
  
  日本在处理上述三项领土问题上,各有其策略与应对的方法。简单地说对“北方四岛”是以经济诱因的利益交换条件,自俄罗斯手中换回俄占但原属日本的岛屿;但因国际情势复杂,俄国自不愿轻易放手,使日本期望频频落空,连战后“俄日合约”也无法签署。韩日“独岛”(竹岛)问题,日方处于劣势,韩国不仅实际管辖,而且采取强力手段巩固主权,使日本无计可施。日本对侵占“钓鱼台列屿”主权的策略,则显然有别于前述与俄罗斯的“北方四岛”及与韩国的“独岛”之争,采取积极主动的国内与国际攻势,不与中方争议“历史主权”归属认定,而是强调岛屿“无主先占”,更以“长期实效支配”为基础,建构一套自己的策略系统。虽然中国从未“承认”日本对“钓鱼台列屿”拥有主权,但日指中方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始提出异议。日方从一八九五年正式把钓鱼台编入“领土”后,除赤尾屿为“国有土地”外,余均认为是“私有土地”,更彰显了日本“占有”的“既成事实”。中国不仅缺乏实际有效的对应策略,也缺少研究,能针对日本的策略理论提出有力的反驳。韩日“独岛”之争,韩国军民已视“独岛”为韩国抗日民族精神的一张牌,反观对保卫钓鱼台的行动,两岸均缺乏热血,而且互相制肘,相互不为,中华民国政府更将“不与中共合作”列为纲领,其成效不论可知,令人浩叹!
  
  钓鱼台列屿
  
  “钓鱼台列屿”主权的争议是台、中、日三边间最醒目的议题,虽目前尚未形成尖鋭的冲突,但最终必是一个区域性和平的大挑战。钓鱼台列屿位于台湾本岛东北方,主要由八个岛屿岩礁组成,座落于东中国海(East China Sea)大陆棚(continental shelf,大陆架)边沿的大陆斜坡(Continental slope)上,以冲绳海槽(Okinnawa Trough)与琉球岛孤(Ryukyu Arc)相隔,但与台湾岛及其东北端的三个小岛:棉花屿(Mienhua Yu)、花瓶屿(HuaPing Yu)和彭嘉屿(PingChia Yu)则一脉相连,与东海海岸、台湾海峡和台湾岛东北端的地质构造和岩石性质同属一个整体单元。
  
  日本明治二十九年所发表之《第十三号勅令》(明治二十九年即一八九六年,乃马关条约签订后一年),乃有关冲绳县郡之编制。“第一条”列举了五个郡,每一个郡下列举了所辖岛屿,“第五个郡是八重山郡”,此郡之下祇列“八重山群岛”并无所谓的“尖阁群岛”,足证日领“尖阁群岛”(中国的钓鱼台列屿),乃一历史性大谎言。
  
  日本政府在美国尚未归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无条件投降”后受“联合国”托管之“琉球群岛”之前,即今琉球政府先于一九六九年五月九日在“钓鱼台列屿”树立“岛碑”(日本称为“国标”或“标柱”),其中正面直书双行“八重山尖阁群岛”下书直行大字“鱼钓岛”,侧书“石垣市建立”;其旁另有记事碑一块,上有“八重山尖阁群岛”,下有“石垣市建立”,中为“鱼钓岛、久场岛、大正岛、南小岛、北小岛、冲之北岩、冲之南岩、飞濑”共八个岛名。
  
  琉球政府于一九七○年九月十日发表“尖阁列岛主权及大陆礁层资源开发主权之主张”,琉球政府所“主张”的内容主要有四点,其中以“第二项”最为重要,其陈述为:
  
  “明治二十八年(一八九五)一月十四日内阁会议决定,并于二十九年四月一日发表第十三号勅令,将尖阁列岛定为冲绳县八重山郡石垣村”。
  
  事实上中、日两国学者在明治二十九年(一八九六)四月一日日皇“第十三勅令”中并找不到日本政府将“钓鱼台列屿”(日称“尖阁群岛”)划归琉球的记载文字。同时一九七一年出版的《尖列岛特集》(二百五十一页)也称这个“第十三号勒令”将“钓鱼台列屿”列入冲绳县的八重山郡,其原文之中译为:
  
  “明治二十九年四月一日第十三号勅令规定冲绳县施行郡制,冲绳县知事乃将尖阁群岛列入八重山郡,指定为国有地(鱼钓岛、久场岛、南小岛、北小岛)”。其中故意省去“大正岛”,即我们的“赤尾屿”,其居心明显可见。
  
  事实上日本东京内阁官报局《官报》第三八○四号(明治二十九年(一八九六)三月五日)由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内务大臣芳川显正所具衔的“勅令第十三号”第一条末“八重山郡”之下仅有“八重山诸岛”,并无所谓“尖阁列岛”,可证日本所提“勅令”将中国的钓鱼台列屿划归“琉球”一事,纯为子虚乌有的谎言。
  
  琉球人称“钓鱼台列屿”为“Yokun”,黄尾屿为“Kubashima”,赤尾屿为“Kumeseki Shima”,与日名完全不同,事实上因风向海流的不利,琉球渔民传统上并不到此一渔场捕鱼。
  
  日本根据“无主地先占”的说辞,极力漠视中国拥有钓鱼台列屿主权的历史事实,并主张钓鱼台列屿所在的大陆礁层,并享有其“专属经济区”。也因不承认台湾为一“政治”实体,因此不与台湾协商大陆礁层与专属经济区上管辖权问题,也拒不与台湾商谈台湾渔民传统作业水域之捕鱼问题。
  
  黄尾屿与赤尾屿
  
  日本的地图和官方文件在二次世界大战前多曾使用“尖阁列屿”一名,却多使用正式的中国“钓鱼台”岛名,或该中文岛名的“和名”“鱼钓岛”。根据一九三五年到一九七○年间日本出版的二十一种地图及大百科事典中,有三分之二没有名列“所谓”的“尖阁列岛”,有的则称“鱼钓岛”(“钓鱼岛”的日本语法名称)。而“尖阁诸岛”一名则是沿自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冲绳学校敎师“黑田岩恒”根据英国海军调查船见“钓鱼台”附属岛屿南小岛等尖峰峭立,岩壁陡峻,有如天主敎敎堂顶之尖阁,乃据形取名为“Pinnacle Islands”(如阁楼的岛屿),日本人乃义释称之为“尖阁诸岛”(Senkaku Shoto)。
  
  一九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日本政府将该岛作为“国有地”编入日本地籍时,再将“赤尾屿”(Chih-weiYu)改为“大正岛”(Akao Sho),但长期以来日本政府并未正式使用。直到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一九四五)以后,日本海上保安厅水路部的海图仍使用中国命名的黄尾屿与赤尾屿。一九六九年美军占领下的琉球政府的正式文件和告示牌上也还是使用黄尾屿和赤尾屿等岛名。一直到一九六九年五月钓鱼台海域有石油藴藏的消息传出后,冲绳地方政府收到大量石油公司要求从事海上石油探勘的申请,此时才由琉球石垣市市长的命令,在钓鱼台岛上建“标柱”,并再次将黄尾屿(Huang-wei-Yu)改为“久场岛”(Kobi-Sho)。日本还曾一度将“大正岛”易名“久米赤岛”,试图混淆海洋地理概念,将钓鱼台列屿的组成岛屿“赤尾屿”,妄改成为琉球群岛“久米岛”的附属岛屿,即“久米赤岛”。但此一岛名虽在日也少见使用,显然这种试图名裂赤尾屿的政治意图并未发挥原设计功能。
  
  根据日本平成五年(一九九三)八月十九日,日本海上保安厅刊行之“冲绳岛至台湾”(图号INT五○一○——一二○三)海图,图上除不用“钓鱼台列屿”外,其他所属主要岛屿均采用中国古名:鱼钓岛、黄尾屿、赤尾屿等,但在图右下特别单列之详图中已略去赤尾屿。中华民国六十六年(一九七七)三月三十一日海军总司部审定、海军海洋测量局刊行之“中华民国海军水道图——台湾东部诸岛屿分图”(图号○三四六),“钓鱼台列屿”部分也缺赤尾屿。由于赤尾屿是组成钓鱼台列屿的重要部分,不可或缺,政府必须要有正确的认识,正确编绘地图,才算尽到政府的职责,民众在捍卫国土的存亡上才能有一致的行动!赤尾屿虽小,万不可失!有心失之,则更不可原谅!
  
  李鼎元《使琉球记》乃记清·嘉靖五年(一八○○)以副使身份前往琉球国册封中山王的经历,亲“见钓鱼台三峰离立,如笔架,皆石骨”,又“见赤尾屿,屿方而赤,东西凸而中凹,凹中又有小峰二”。此为李鼎元过海前往琉球那霸经钓鱼台列屿的亲身记録,江山依旧,风景如绘,历历在目。
  
  “防空识别区”
  
  日本“防空识别区”划在123E,也就是台北与冲绳“与那国岛”之间。台湾空军北部地区演训时,祇要一升空,战机极易“进入”日本的“防空识别区”,引起日本航空自卫队的警告与战机的拦截。
  
  飞航情报区(飞航服务区,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则订在124E,此线以西属“台北飞航情报区”,以东属“那霸飞航情报区”,因其仅提供飞行器空中飞行航道等民间飞航服务,由“国际民航总局”统筹规划管理,所以不至形成重大影响,对台湾民航机飞行尚不致影响安全。但“防空识别区”则意义不同,是一国“领空”,任何他国飞机未经许可进入,均有被截和击落的危险,应该特别就法理与事实提出进行修订或重划。
  
  日本将“防空识别区”划在123 E对中国十分不利,也极不合理,即使暂不论钓鱼台列屿的主权归还问题,也应最少向东移,与124E的“飞航情报区”合而为一,始称合理。
  
  影响中国的军事安全
  
  钓鱼台主权归属,不仅攸关中国未来在此一海域的捕鱼、探采石油和自由航行权的行使,更将对台澎金马的防卫形成直接的影响。钓鱼台位于东经一百二十四点三五度,北纬二十五点四五度至二十六度,中国若掌控该列屿,则台湾北部海域的海、空战力可以强化;若再对拥有的钓鱼台加以防卫建设,例如布署侦测、防空和反舰军事设施,则是台湾本岛北端的一道空防和海防强网。如仅就“防卫圈”的范围而言,则黄尾屿与赤尾屿尤具有重要性。
  
  日本军事评论家多强调“尖阁列岛”(中国的钓鱼台列屿)对日本国防上的重要性。认为“尖阁列岛”位于日本自卫队“防卫识别圈”(ADIZ, Air Defence Identification Zone)展开面的西端,因为钓鱼台列屿(日本称“尖阁列岛”)距中国大陆较日本本土为近,故此是对中国大陆警戒的前哨据点。因战略地理位置的重要,既适合设置规模适度的电子侦测装置,又可成为地对空的飞弹基地,所以日本占据中国的钓鱼台列屿,再将之“军事化”,并非是完全不可能之事。黄尾屿与赤尾屿提供美军作为军事用,情况更形复杂恶化。目前的这种识别圈范围,已使台湾海空军完全失去作战运动的空间。
  
  “中华民国防空识别区”(ADIZ ROC)与日本防空识别区(ADIZ Japan)划在123E,穿过与那国岛(Yonaguni Sa.)海域。与那国岛有美军空军基地,由美国提出划定,后交日本。与那国岛近基隆,台湾人移居者甚多,原亦应属台湾。123 E线,由松山机场起飞高度不够,台湾多次抗议未果,对台湾空防、航空飞行极为不利。
  
  “台北飞航情报区”(FIR Taipei)与“那霸飞行情报区”(FIR Naha)订在124E,越过石垣岛,位于黄尾屿与赤尾屿之间,因“飞行情报区”(飞航服务区)是飞航服务情质,不若“防空识别区”之有“领空”国界意义,影响相对稍小,但对钓鱼台列屿主权的整体意义也是十分重大的。“中华民国防空识别区”并不包括“钓鱼台列屿”,而“钓鱼台列屿”反在“日本防空识别区”内,这实在是天大的主权问题。
  
  钓鱼台列屿在中国全盘布局中具有无比重要性
  
  在钓鱼台列屿的岛屿锁链中,黄尾屿与赤尾屿的位置最突出、最紧要,而其关键之点不仅仅是在地理上最接近琉球,而是在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持续由日本政府占据,并以“租约”形式“租”与美军作为“靶岛”使用,从始迄今已历数十年之久。这与钓鱼台列屿的其他岛屿仅有“局部表征性”行动和单方面的“立法”所形成的“主权实效”大有不同,而已成为固定型态,持续长期使用,长久未加阻止,而成为“国际法”上一个极端不利的负面。除了中、日双方的主权争议,还直接掺杂了“美国”因素,这是必需谨慎行动、优先探讨的问题。其严重性及国际情势,笔者认为目前最有利于设定原则,充分掌握,力争胜算。
  
  钓鱼台列屿很小,但情牵海内外中华儿女;不仅深深影响台湾的未来走向,也在未来中国的全盘布局中扮演一个看起来不起眼,却有其无比重要性的特殊角色。正视钓鱼台问题,正是中华儿女自强不息、力争上游的最具体表现!
  
  立即可以采取的具体行动
  
  最后最重要的,是仅仅抗议,而久无具体行动,是完全没有实效的。在国际法上,对被侵犯的权利如果仅仅抗议而久无具体行动,在国际法上可能被认为“放弃权利“。即使一再抗议而久无具体行动,也会使抗议失效。抗议之后,如不采取司法解决步骤,也可能使一个抗议失去其“有效性”。自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无条件投降以来已经过了五十余年(一九四五——二○○三),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台的主权不仅未能取回,美、日两国反变本加厉,先是由日本将其变更为“民有土地”或“国有土地”,再由美军长期租用,形成法律上的“有效管辖”及“利用”,我国在“主权”上的作为除“抗议”外,显得十分消极,没有实际具体强力行动,最终会失去钓鱼台,抛弃历史民族责任。全民如不即时觉醒奋起,则此“不幸”终必指日可见。
  
  立即可进行的行动,又不会强力到引发军事冲突的具体工作有以下几项,笔者认为应立即进行:
  
  一、实施钓鱼台列屿的位置、地形、地貌的精确测定编绘,并正式出版图籍,公告国际。
  
  二、立即进行钓鱼台列屿海域的海象、潮汐、气象、海流等的全面科学调查长期持续监测,并以中英文科学调查报告公告国人及国际科学界。
  
  三、持续长期进行钓鱼台列屿的海洋地质、海底地形、海洋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的详细调查,并拟定共同合作、国际合作或单方开发的计划。争取协商合作,坚持合理互利开发利用。国际合作共同研发,是最有效的方式,“科学调查研究”限制很少,最有推行开展价值。
  
  四、主权决心不可丝毫动摇,其他和平谈判、合理协商、共同维护海域安全及海洋生态都可主动邀请有关各造或透过国际组织进行,甚至在必要时提交“国际法庭”仲裁,絶不可因“事小而不为”,目前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站在形势的尖端,能“气至则形胜”。
  
  五、不能祇求拖延问题,要力求解决问题。钓鱼台列屿虽然祇是几个无人弹丸小岛,但在未来国家的整个前进方向上却是一个重要指标,也是提升国家国际地位能力上的一个大考验。一个小小的行动和提案,也胜过一千次无效的宣示空言。国际行动不仅靠实力,也靠机智与果敢,如等闲视之,则永无见天之日。
  
  钓鱼台列屿在日本军力布署中扮演“隐武者”角色
  
  日本从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在美国的掌控之下制定“非战宪法”,并遵行至今。但在二○○三年六月,日本已从“非战宪法”中解套,由日本参议院表决通过“有事三法”:“武力攻击事态因应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这已正式成为法律,基此即奠定了日本与美国共同作战的法律基础。“有事法制”旨在界定一旦日本周边(包括台湾海峡、朝鲜半岛、东海钓鱼台列屿,及南海南沙群岛等地)发生事故,日本如何组成与美军联合作战的部队,并希望建立政治上有能力应付战事的国家体制,也就是日本在国内确立进行战时立法和确立战时体制的问题。时势推移的结果,二十一世纪日本军国主义的复苏,加上美国强力“军事干预主义”的推波助澜,世局险恶,已推向悬崖无法勒马的边沿。二次世界大战的历史敎训,并未达成其孕育人类避免战争的文明目的,若重蹈覆辙,形势更加险恶。
  
  自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日于一九五一年九月签定安全条约开始,二国打造了一个特殊的联盟。日本允许一支大约四万美军的驻扎包括二万名陆战队在“冲绳”,一个航母特遣战斗群在“横须贺”,一个两栖战备群在“佐世保”,同时有一万四千人在日本本土及“冲绳”以支援其多个空军基地。钓鱼台列屿在此一军力布署的图形中,扮演着“隐武者”的角色,发挥着看不见的力量;而黄尾屿与赤尾屿则被迫在练武行动中,担任承受攻击的陪训者。但这一现象仍充满了不确定性,由于冲绳民众对于美军驻扎的日增反感,美军驻军的未来,确实没有一定的把握,变动性是存在的,必须密切注意,紧紧掌握。但黄尾屿与赤尾屿的现实环境是十分危险和难解的。由于钓鱼台列屿位居台湾海空防卫的东北端最前哨,也是中国华南海上防卫“第一岛链”的尖端点,有其特殊的战略地位,自不在话下。由于不久前美、日已就钓鱼台驻扎美军或增加军事设施已达成某种共识,并将在下一次政治军事磋商中,再进一步就此问题进行技术商讨。日本近年来在钓鱼台的动作愈来愈频繁,而美国对钓鱼台问题的立场,也出现转变,对钓鱼台遭到攻击时,美国有可能对日本提供支持,这是一个重大讯号,将对解决钓鱼台问题凭添变数。外交谈判还是最可行的方式,务实与积极,祇要“开始”就会有进展,这应列为最高工作原则。
  
  未来数十年,中国正向地区大国及立志成为国际战略平衡要角的目标前进,西太平洋除三个危险爆炸点:台湾海峡、朝鲜半岛和南中国海之外,东中国海的钓鱼台亦不可忽视。仅就战略位置和资源藴藏而论,其关键性将与时俱进,有增无减。
  
  (原载《中国评论》二○○四年五月号,作者系台湾战略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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