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春台湾局势发生重大积极变化之后,一年来,两岸关系的发展取得重大进展:随着大三通的实现,两岸一日生活圈逐渐成型,两岸之间的交流、交往如过江之鲫,穿梭不停;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深入人心,开始步入正轨,朝着构筑和平发展互动框架方向努力。在“胡六点”的启示、激励及推动下,两岸的智库及各方有识之士纷纷为此献计献策,可谓思想激荡,思潮汹涌。
在众多的和平发展主张中,如何签署两岸和平协议问题最为突出。因为经济合作协议已经有了基本共识,而和平协议作为两岸之间最重要的法律文献,其意义不仅在于彻底结束历史遗留的两岸之间的敌对状态,使两岸关系在法律的层面上恢复和平;更重要的是她能规范及保障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总体框架,使两岸关系在最终实现统一前的漫长过渡时期,有了维持和平与处理各种复杂事务的基本准则与规矩,使两岸关系不会再因为“主权”、“统独”、“定位”等政治问题而出现重大反复,从而切实保障两岸民众的福祉与根本利益。
关于和平协议的内容,学者专家们提出讨论的建议很多。有的主张包涵两岸之间基本的和平合作问题,如邱进益先生提出的《两岸和平合作协议草案》;有的主张就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一些重要、基础性问题予以规范,如张亚中教授的《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议刍议》;有的对两岸签署和平协议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如本期沈卫平研究员的《两岸和平协议刍议》等。这些意见和建议,都可说是两岸智库精英之思维精华,对于促进未来两岸关系的发展大有裨益。我们衷心欢迎海内外所有关心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各界朋友继续为此贡献思想和心力,《中国评论》愿成为国人共同的精神家园。
不管两岸和平协议的具体内容包含哪些方面,贯穿其中的基本思维模式应该是一致的,即应以融合性思维来协调、处理、发展两岸关系。体现在和平协议之中,就应表现为她是有利于维护两岸和平而非敌对的;有利于加速两岸融合而非分裂的;有利于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而非倒退的;有利于加深两岸民众的亲情而非仇恨的。
也许有人会说,和平协议的签署并非当前两岸关系的急迫问题,不需要着急讨论。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和平协议作为两岸和平发展时期最重要的文献,是两岸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平等协商的产物,当然需要先籍由两岸精英们集思广议地提出方案,充分协商、相互妥协;并由精英们向民众做出科学、理性的说明和解释,引导舆论和社会大众逐步达成共识。从而为正式谈判开辟道路,以达致共创双赢的目的。
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预先酝酿、讨论的结果,将会加速社会意见的整合。特别是在台湾当下政治对立严重、意见多元的社会生态下,事先深入细致的研讨尤为重要,从此次台湾的CEPA风波即可窥见一斑。这样做可以让全社会大众真正了解和平协议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真正参与到和平协议的制定过程中,真正领会到和平协议的精髓所在,从而自觉自愿地拥护和平协议、支持和平协议。
这样的和平协议,才是富有生命力、集两岸社会意见最大公约数的协议,也才能真正成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守护神!
(原载2009年4月号《中国评论》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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